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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8-09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模板。

    时光荏苒,新学期即将来临。在进行一段时间的教学后就可以对其做一个总结,而我们则可以利用这次总结来对过去的教学进行一次仔细的回顾,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模板”,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20xx年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20xx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20xx年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20xx]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2

    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以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局以服务保障民生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抓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半年来取得较好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服务,积极作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半年来,我局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调解各类纠纷。

    我局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在“抓早、抓细、抓实”上下功夫。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采取多层次、全方位排查,重点对矿区、拆迁安置区、城中村等治安复杂地区以及“两劳”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上半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835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8%。二是进一步完善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在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流程的基础上,积极与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沟通协调,实现了有效衔接。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1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参与突发事件处置3起。三是着力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我局结合教育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实际,注重衔接关口,加强管控措施,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上半年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7人,解除18人,接收刑释人员32人,帮助安置28人。

    (二)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不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上半年共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26件,担任法律顾问38家,解答法律咨询450人次。二是不断加强公证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要求,完善公证工作流程,提高公证质量。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56件。三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解决民生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件。

    (三)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

    按照平安建设工作部署,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落实了工作责任。一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坚持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包案制度及信访稳控“五包一”责任制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接待流程图和相关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上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0起。二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围绕平安建设总体要求及普法规划目标,利用“法律六进”载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XX余人次;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XX余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XX余人次;举办法制培训班2期次,受教育人数达XX余人次。三是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创建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要求,明确创建任务和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发生。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示范点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镇(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等上墙公示内容;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学习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人民调解案例报送工作;完成省厅市局安排部署的调研任务及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的上报工作。五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和帮教安置工作。我局根据《XX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和帮教安置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共同对看守所在押人员进行核实统计(含法院判决生效后余刑一年以上的女犯),并建立了台账;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登记和帮教安置工作;扎实开展刑释解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3

    (一)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一是整合优秀律师人才资源,选拔优秀律师组建法律援助服务律师库,强化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责任感益;二是聘请5名域外业务能力强、办案水平高的律师作为第三方案件质量评审员对结案案件进行全面评估审查;三是对今年办结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采取电话回访和律师谈话等方式进行回访,目前实现案件回访百分百。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一是与阜阳市电视台合作,创新宣传模式,利用全市公交视频循环播出法律援助公益广告,让市民在公交车上就能了解法律援助知识。二是在XX法制报设立宣传专栏,以法律援助宣传为重点,广泛宣传XX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创新做法,目前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等各类宣传近二十次,全面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三)开展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一是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联合区劳动监察大队、区法院、区工会等部门,就农民工维权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维权合力;二是派驻开发区值班律师,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便利。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简化农民工申请程序;三是组织律师、援助工作者来到到阜阳火车站,开展法律援助“接您回家”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为刚走下火车的农民工兄弟送去一份来自家乡民生工程的关爱和祝福。前往经济开发区卡登堡酒业(XX)有限公司项目的建设工地和美连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送法进工地进企业大型法律咨询活动,让广大农民工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力量,取得了良好成效。该次活动被XX省电视台报道。

    截止至目前,XX区法律援助工作共受理案件604件,其中刑事案件177件,民事案件426件,行政案件1件,接待法律咨询1642人次。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4

    XX年,我们xx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我县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如城郊乡“三结合、三到位”调解法、xx镇“亲友团”调解法、杨士岗镇“会诊制”调解法、肖寨门镇“现场体验”调解法,均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值得一提的是,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中国时事出版社《基层维稳与综治探索实践》刊物中发表。XX年,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6件,重大疑难纠纷81件,纠纷重点人78人,纠纷重点户47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74件,调解率达到99%,调解成功1570件,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 这些基础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法律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年初以来,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次,开办法律培训班3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2万余册(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工厂活动。全县每个村和社区都配有法律顾问,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制校长为中小学校讲法制课10余场次,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人民群众法制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展。

    3.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投资2万余元进行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了法援主任、接待审批、残疾人接待三个办公室,面积接近70平米。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装修,更新了办公设备,为残疾人开辟了“四个无障碍”维权通道,提升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原则,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社会低保边缘户纳入到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93件,其中诉讼43件、民事50件、结案88件。

    继XX年第二次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了大规模普查,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单位,对两劳人员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责任制。全年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公证处全年办证331件,律师全年办案130件,担任法律顾问10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实现了无假证(案)、无投诉、无上访质量目标要求。

    二、XX年工作思路:

    1、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做好重点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明年是“五五”普法验收年,为此,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大力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完善普法考核验收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

    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开展“三抓四防”的人民调解活动,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培训调解队伍,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工作。

    3、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帮教组织,摸清底数,重点人员实行重点帮教。

    4、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工作指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打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5、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和扩大律师队伍,发挥律师的法律顾问。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5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6

    2018年市司法局创先争优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确立“实施十项工程创先进,推进良性循环争先锋”目标,履职尽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我市“三大工程”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以争先创优为动力,着力抓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全面落实普法规划

    1、争先创优,全力以赴备战“五五”普法迎检。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年,我局自4月初开始,协调各方,举全局之力投入到“五五”普法迎检工作。4月23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高规格召开了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天长”创建推进会议,部署迎检工作。5月20日—31日,组织开展全市“五五”普法终期自查验收,15家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成五个检查组对全市15个镇(街道)、83家市直单位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检查,从中确定7类21家迎检重点单位,市法治办成立指导督查组,根据滁州市普法迎检标准对重点单位实地指导,查漏补缺,完善提高,为迎接滁州和省检查验收筑牢基础。精心准备“五五”普法专题片、成果展板、报纸专刊、宣传画页等迎检素材,在6月9日的滁州市检查验收中,立体化,全方位地展示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天长”创建工作成效,获得检查组好评。

    2、落实规划,形式多样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法律六进”为主线,发挥普法宣传志愿者的作用,在全市广泛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充分利用三月综治宣传月,《公证法》宣传月,法律援助宣传月,组织相关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开展专题法制宣传、咨询活动。4月份以来,以“平安校园”建设为重点,深入学校开展安全防护、法律维权知识宣讲10场次,为打造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3、推进“法治创建”,高效建设市“法治广场”。组织协调全市48家行政执法单位、司法机关共同投入8万余元,采取“三统一分”方式(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安装,分单位承担经费),依托市区公园建设天长“法治广场”。搭建集中普法新平台,满足群众学法用法需求,整体推进“法治天长”创建氛围,深化依法治理的共识。

    二、以开展专项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自今年3月底开展了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双百日维稳攻坚”活动,即: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提升四个专项攻坚活动。全市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活动开展,在履职尽责中历练技能,在公正执法中提升素质,为维护一方稳定做出贡献。

    1、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司法所依托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借助地方党委政府信访、综治等资源,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梳理、排查调处、化解工作。针对3月以来,全国部分地区连续发生校园伤害案件,各司法所立即开展针对加强校园、幼儿园安全的纠纷排查调处,对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跨省接边地区等存在治安隐患地区开展重点排查,集中力量化解。截至6月底,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803件,其中化解陈年结怨3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以实际行动筑牢社会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同时着力加强人民调解体系建设。一是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发展。在全市15个镇(街道)级人民调委员会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加大硬件投入,改善办公环境,加强培训交流,提高业务素质,改变过去“一张嘴、一支笔、一张纸”的调解模式,确保人民调解案件的受理、调处、履约依法规范开展。二是人民调解工作向“大调解”格局发展。在各镇(街道)探索建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信访、两所一庭相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基层司法所与派出所、基层法庭的协作,缓解人民调解组织力量不足的矛盾,共同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建立访调联动机制,畅通基层信访渠道,使乡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有效地避免和控制了越级访、群体访事件的发生。今年5月,石梁镇司法所通过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合一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纠纷,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2、以预防重新犯罪为目标,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上半年,全市共新增刑释解教人员27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0人(缓刑46人,假释4人),全市现共有刑释人员227人,社区矫正对象163人。各司法所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积极与现有的市、镇、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协作,在上海世博会举办前,对全市390名两类人员逐一落实谈话教育、心理疏导、排查稳控、见面告诫、定期回访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同时创新管理方式,试点引进检察监督机制,在天长街道司法所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增加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协作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3、以争创示范司法所为抓手,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在司法所办公面积、办公条件等硬件设施完成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从职能履行、队伍建设、所务管理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司法所履职软实力。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测试、观摩交流等形式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法制型、创造型司法所,提升司法所履职服务水平。以省级示范司法所为标杆,开展市、县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根据《安徽省司法所建设第二个五年周期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所工作台帐规范化制度和职能履行信息反馈制度,实现履职经过全程展现,履职成效及时反馈。定期征求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对司法所的履职评价,加强对司法所的动态管理,形成基层司法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司法所工作绩效,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工作水平。

    三、以规范管理为重点,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社会形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律师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三项活动”,强化律师队伍建设。全市5家律师所、32名律师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千名律师解千难”社会实践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十佳律师”评选活动,把促进公正廉洁执业作为律师执业的基础,提高律师队伍的公众美誉度和社会公信力。二是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市律师行业评价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律师所统一代理,利益冲突审查,业务质量管理,风险防范、档案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抓管理、重规范、树形象,促进健康发展。三是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拓展服务能力。全市律师积极参加涉法信访和调解工作,协助化解处理矛盾;建立律师所联系镇(街道)、村(居)社区制度,促进律师服务向基层延伸和拓展;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协助企业预防应对法律风险;代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事务,参与司法程序,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家,参与刑事辩护63件,代理民事案件290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

    2、公证工作。积极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公证工作服务城市大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大《公证法》宣传力度,拓宽业务范围,在市政工程建设,土地征收征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拆迁证据保全、政府采购招投标、金融按揭贷款、涉企、涉外业务等方面快速拓展,积极服务天长城市发展建设。严格公证质量管理,实行办证流程控制,严格审查,依法办理,开展公证案卷质量互查、评比活动,坚决杜绝错假证。上半年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363件(其中涉外171件),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3、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全面落实。在全市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175个联系点悬挂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公示牌,建立社区困难群体登记制度,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保障困难弱势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收回沿街门面房新建法律援助窗口,方便行动不便的群众前来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提供“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法律援助基础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市综治考核范围,夯实社会基础;定期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办案补贴标准,调动从业人员办理法援案件的.积极性;按各自专长,制作全市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分类名册,方便受援人自主选择援助律师;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密度和广度,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法律援助管理体制建设逐步加强。制定《法律援助工作站考核办法》,加强工作站和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完善和落实点援、听庭、回访、归档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提高援助质量;搭建“援访对接”平台,推广援调对接,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信访等工作职能互补。办案中,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视案件情况尽可能引导受援人采用调解方式和谐处理矛盾纠纷。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来电来访咨询217人次,登记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4件,已办结60件,其中采用调解结案28件,共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万余元,节省代理费18万余元。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市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17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0名,我们采取行政和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以年检促规范,以考核促发展,修改完善《天长市镇(街道)法律服务所工作考核细则》,并结合年检注册,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无收案登记、无收费票据、无案件卷宗等“三无”现象的管理,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所务管理、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水平。上半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83家,代理诉讼事务259件,代理非诉讼事务294件,办理法律援助60件,解答法律咨询1522人次,文秘法律文书675件,有效地保障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为实现工作良性循环发展提供思想和机制保证

    1、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半年来,全局上下开展“读书月”活动,健全完善周五学习日制度,明确并努力实现“以学习强能力、以学习求创新、以学习促和谐”的打造“学习型”机关的目标。根据上级部署,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学习、调研,确立了“实施十项工程创先进,推进良性循环争先锋”的目标,为实现工作良性循环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2、以实施工程出精品为目标,加强工作效能建设。将滁州市局司法行政“十项工程”考核目标和全市岗位目标考核任务相结合,坚持以目标责任制为核心,按照定目标任务、定工作内容、定完成时限、定责任主体的“四定”原则,明确每项工作任务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定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奖惩措施并采取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重点业务运行情况的督查,制定奖罚分明的考核细则,充分发挥每一个体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推进机关、基层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工作效能。

    3、以保证队伍公正廉洁执法为目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司法行政三支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扎实开展《廉政准则》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局长与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律师所主任等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廉政意识,推进廉政、勤政建设,筑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五、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促进工作规范化、效能最大化

    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已成为助推司法行政职能高效履行的双翼,半年来一是通过中央政法专款,加大信息化建设的硬件投入,补充和更新信息化办公装备,完成新系统的建设,确保信息化工作需要;二是落实省厅部署,抓好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两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为发挥信息化对各项工作的牵引作用打好基础;三是加大信息化培训工作力度,实行分级分层次培训,提高全员的信息化应用意识和应用能力。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督查、考核、通报工作机制,确保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平台系统100%应用,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取得明显成效,结合全年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要求,存在困难和主要问题有:工作水平和队伍素质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快速适应信息化及各种新的工作方式和任务要求;对开展专项活动的认识不够深入,有自满情绪和消极应付思想,工作停留在一般化上;对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新事物、新问题,缺乏解决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和解决。

    七、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以实施滁州市局“十项工程”为重心,创新工作方式,履行工作职责,推动工作发展。

    1、继续加强“双百日维稳攻坚”工作。认真总结前期活动成效,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提升为工作重点,建立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力争取得新成效。

    2、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全市人民调解体系建设”的议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建立全市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扩大调处范围,提高调处质量,配备镇一级专职调解员,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开展。

    3、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内部规范管理,教育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和执业观念,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4、继续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各项便民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落实各项法律援助管理制度,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发挥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5、总结“五五”普法工作,迎接省级检查验收,谋划“六五”开局。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和“江淮普法行”活动,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效和经验,迎接省级检查验收,健全和完善“法治天长”创建工作相关机制,在认真做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的同时,谋划“六五”普法开局。

    6、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以打造“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大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围绕滁州市局“十项工程”和本市岗位绩效目标,修订完善系列工作制度和考核细则,加大制度的落实力度,形成“人人有目标,事事有规范、月月有考核、年底奖惩清”的工作格局,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成效。公务员之家:

    7、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上半年,我局成立了招商引资小分队,赴外省招商,竭尽所能地做好招商引资宣传和服务,成功完成今年的招商引资1000万元的任务目标。在下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资源优势,为投资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当好法律顾问和法律参谋,使引资项目顺利建成投产,使投资客商满意、园区所在地党委政府满意,为20xx年招商引资工作打下项目储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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