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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10-20

    抵押反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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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反担保合同(篇1)

    借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_____号文件,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下称主合同),因债务人资金困难,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货款,甲方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经甲丙双方协商。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外汇_________美元(大写) 配套人民币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_____号文件,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外汇_________美元(大写)

    配套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率

    配套人民币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复息计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调整或计息办法变更。

    条丙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丙双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丙负责赔偿。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汇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配套人民币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款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借款使用

    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

    条抵押期间丙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并且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抵押房产。

    第六条 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1.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_________个月开始偿还,共分_________次还清,每次_________美元。

    2.配套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归还_________元;

    _________。

    第七条 还款担保

    借方请_________为借款保证人,并由保证人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本息,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条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月日止;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借方未按规定用途用款的,须向贷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_________%的违约金。

    2.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规定提供贷款的,应按延期天数向借方支付未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条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债务。

    3.借方未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_________%的罚息。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签订的      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

    4.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账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房屋抵押给乙方,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房产权证号为:甲方提供的上述抵押房产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     万元。担保期限壹年: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方向贷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的;

    2.借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的;

    3.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代偿能力的。

    第十条 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借方使用贷款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各项资料。

    第十一条 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丙方未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此合同义务,则乙方可以处置抵押财产。

    第十二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方双方及保证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反担保合同(篇2)

    (抵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 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 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贷字第____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主合同向 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 银行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 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向 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____ 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担保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主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质押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后 日之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并承担登记费用,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若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办理登记;若因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使本合同无法生效或者无法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该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同时有权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并自该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抵押期间,乙方转让已经登记的抵押物但未将该转让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将该物已经抵押的事实告知受让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7)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8)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转让行为在转让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担将该扣押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义务,如甲方不为此通知义务,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法定孳息清偿义务人向乙方所为之清偿;

    (5)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6)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但应该同时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第(3)项规定的义务。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禁止作为抵押物财产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财产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抵押期间,乙方转让已经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

    (4)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物因第三人行为而致价值减少的,甲方亦有权请求乙方另外提供与其所得赔偿金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抵押反担保合同(篇3)

    合同编号:

    质权人: 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签订的荣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县__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农信社__年保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万元[(__)农信社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担保法》所禁止作为抵押物的情况;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佰拾 万元 (__元)。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

    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的。

    (二)甲方从代偿后的次月起(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单位逐月从乙方应领的全部工资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偿资金得以全部清偿。若乙方变动了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扣付。

    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应在事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益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2、乙方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年 月 日 (以下称主合同借款人)向 (以下称主合同贷款人)申请办理了人民币 万元的 贷款业务,《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编号为。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的该项借款向主合同贷款人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为了确保乙方权益不受侵害,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或经乙方所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评估价值为。双方暂确认的权利价值为。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特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 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工作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抵押反担保合同(篇4)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抵押物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条 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 ____区(镇) ____路(街) 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

    条 任何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

    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当我们需要为了借款抵押进行担保的时候,应当要准备好合同,在划分好职责的同时也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条 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______计收违约金。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

    条 担保条款:本借款由______用______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本借款由______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条 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条 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条 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条 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抵押反担保合同(篇5)

    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

    应甲方要求,________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________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

    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________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

    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借款的情况,了解本合同中抵押人的责任。

    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特拥有完全、有效与合法的财产权利。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物做出过任何嫠及事实上的处分。特别是未在抵押物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让与第三人。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

    本合同签订前,如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特已出租,甲方应将租赁合同交乙方验证并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特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出借或转让行为不得对抗乙方的抵押权。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________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________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抵押特的权利凭证或权属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付乙方。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

    1、

    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________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________同意处理抵押品。

    在抵押期间,若抵押特发生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甲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在事发后两日内将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该抵押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的申领手续。若甲方违反此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________。

    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等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经乙方书面同意,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出现下列情况之的,乙方在承担保证责任,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后,有权处分抵押物。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________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主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甲方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在乙方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乙方代偿的10日内协商将抵押物折价处理或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授权乙方对抵押物予以拍卖、变卖处理,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对抵押财产折价价款或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乙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抵押反担保合同(篇6)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债权人”)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债权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债务人”)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

    2. 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因主合同产生的所有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担保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

    第一章 保证及保证担保的范围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种类相同,被担保的主债权币种、金额为(金额采用大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保证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以下款项:

    (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第三条 债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 (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

    第二章 保证期间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两年。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

    第三章 保证人应提交的文件

    第五条 保证人应确保在债务人首次使用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提供的融资前,债权人收到保证人提交的以下文件:

    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

    1 经保证人有效签署的本合同的正本;

    2 保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证明保证人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4 债权人合理要求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如为复印件须经保证人签字确认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

    第四章 保证人的声明和保证

    第六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 保证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

    2 保证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

    3 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复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与原件相符。

    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

    4 保证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

    5 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保证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备案或公证手续。

    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

    6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保证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7 保证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以及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法规。

    8 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

    9 未发生或存在本合同第七章所述的任何违约事件。

    第七条 保证人的上述陈述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保证人将随时按债权人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

    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

    第五章 保证人的承诺

    第八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保证人应遵守以下条款的规定:

    1 保证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以下任何事件:(1)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2)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重大资产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3)保证人变更居住地址和通讯方式。

    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保证人将不会就其已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任何款项或其对债务人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债权,向债务人追偿或主张权利。

    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要被担保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完毕,除非得到债权人的事先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出售、转移、分割或以其他形式处分其任何重大资产。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

    4 如果债务人未按期支付任何到期应付的被担保债务,保证人应在收到债权人书面付款通知之日起7个债权人营业日内,无条件地以债权人要求的方式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该笔债务。

    抵押权人依照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抵押人不须负责。

    5 一经债权人提出要求,保证人应按要求立即向债权人支付或补偿下列费用和损失:(1) 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而发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及其他所有实际开支);

    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 如果保证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按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债权人有权直接自保证人在债权人或中国光大银行其他任何分支机构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划扣,而无须事先取得保证人的同意。

    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

    第六章 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债权人为被担保债务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债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无论是物的担保还是人的担保)。

    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第七章 违约事件

    第十条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项均构成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 主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2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被确认为是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

    3 主合同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终止或受到限制;

    4 发生了针对保证人或其重大资产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5 保证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发生债权人认为将会严重不利地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事件。

    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

    第十一条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债权人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数项措施:

    1 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 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3 行使其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二条 未经债权人事先同意,保证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十三条 无需事先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债权人可将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同时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在原担保范围内向新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向抵押权人提供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

    第十四条 债权人给予保证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债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项下,保证人应当全额支付担保范围内的债务,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

    第九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九条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违反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保证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债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xxxx》(合同编号:下称主合同),现债务到期,因债务人资金困难,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货款,甲方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2.

    第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保证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条抵押房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7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二十五条 本保证合同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由保证人和债权人于_______签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保证人持______份,债权人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期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由乙方负责保管,除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抵押所需的资料。

    (此页无正文)

    保证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

    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条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 间:

    抵押反担保合同(篇7)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鉴于:

    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编号:)。

    依据《合同》约定:甲方为向乙方向银行提供保证。现甲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在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为之所付出的全部款项。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5.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5.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5.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9.1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9.1.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9.1.2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9.1.3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9.1.4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9.1.5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9.1.6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1.7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9.2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9.2.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9.2.2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9.2.3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0.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0.1.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10.1.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10.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0.2.1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10.2.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10.2.3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2.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

    10.2.5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11.2上述第11.1条款的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11.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双方在本合同履行当中发生争议,应当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上述《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12.4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变更名称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12.5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抵押反担保合同(篇8)

    反担保协议书

    甲方: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丙方:向金融机构借款的项目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鉴于:

    1、为位于 的 项目(下称“该项目”)的开发建设,丙方于 年 月 日与 (下称“贷款人”)签署了编号为 的《 》(下称“借款合同”),由丙方向贷款人申请了人民币 元(大写: 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 。

    2、为保证丙方能够按期足额偿还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甲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出具了编号为 的《 》(本文统称“担保合同”,详见本协议附件一),由甲方为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乙方作为丙方的股东之一,应丙方请求,同意向甲方支付年化利率 %的担保费,总担保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 元),担保费的收取方式为 ,收取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 同时乙方以连带保证担保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特签署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保证范围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甲方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的 %。

    二、保证方式

    乙方应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不管是否有其他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提供担保的,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在其反担保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无权提出任何异议。

    三、保证期间

    乙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或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反担保保证责任之日止。

    四、权利义务

    4.1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给甲方。

    4.2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同意:只要甲方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了连带保证责任,且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范围内,则乙方承诺在甲方向其发出还款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按照甲方书面通知文件中载明的金额和收款账户向甲方偿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措施,直至乙方清偿完毕为止:

    4.2.1要求丙方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中载明的金额,将乙方的待分配利润直接拨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作为偿还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的所有欠款,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并自愿无条件配合;若乙方的待分配利润不足以偿还的,则乙方仍应另行予以补足。

    4.2.2甲方有权通过公众媒体、网站公告、诉讼、仲裁等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向乙方进行催收。

    4.3只要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乙方(乙方为法人情形)应在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3.1 乙方经营活动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3.2 乙方卷入重大(涉案标的200万以上视为“重大”)诉讼或仲裁、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纠纷;

    4.3.3 发生主营业务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架构调整;

    4.3.4 发生与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

    4.3.5 发生停业停产、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解散、申请破产等情形;

    4.3.6 其他可能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情形。

    4.4 乙方(乙方为法人情形)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后,乙方才可付诸实施:

    4.4.1 乙方实行承包、租赁、联营等;

    4.4.2 乙方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等;

    4.4.3 乙方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4.4.4 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4.4.5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5 不管借款合同以及担保合同内容是否发生变更,乙方承诺仍按照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保证范围向甲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

    4.6 若甲方将其在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甲方无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但乙方仍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保证范围,向受让甲方权利义务的第三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

    4.7 乙、丙双方保证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不违反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决议,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乙、丙方自行承担,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协议项下责任的承担。

    五、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方式向甲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及支付其他一切应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5.2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3款和第4款约定的,无论甲方是否已经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先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提存乙方应付的担保金额,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且甲方未承担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息返还预提存的担保金额。

    六、合同解除

    未经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通知与送达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事宜,须书面通知其他方的,应按本协议写明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送达。任何一方若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擅自变更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修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8.2 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事宜发生争议的,在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各方均同意按照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九、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项下的货币币种均指人民币。

    9.2 本协议的效力是独立于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无论任何情况,只要甲方履行或被要求履行担保合同项下义务和担保责任,乙方同意无条件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3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其他特殊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反担保协议书》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反担保合同(篇9)

    合同编号:

    质权人: 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签订的荣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县__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农信社__年保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万元[(__)农信社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条丙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丙双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丙负责赔偿。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佰拾 万元 (__元)。

    条抵押期间丙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

    条抵押房产由丙方占用与管理。丙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7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抵押期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由乙方负责保管,除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抵押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条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月日止;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的。

    (二)甲方从代偿后的次月起(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单位逐月从乙方应领的全部工资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偿资金得以全部清偿。若乙方变动了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扣付。

    条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债务,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应在事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益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签订的      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

    2、乙方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房屋抵押给乙方,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房产权证号为:甲方提供的上述抵押房产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     万元。担保期限壹年: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工作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抵押反担保合同(篇10)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债 务 人):

    丙方(抵 押 人):

    以及甲方与 银行签订的 (编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抵押物)就(编号)《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

    1.1 丙方提供抵押的房屋之所有权证号 ,该房屋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以下简称房屋)。

    抵押权人依照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抵押人不须负责。

    1.2 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给甲方。

    第二条、抵押物的价值确定及抵押反担保价值确定

    2.1经--评估公司评估, 房屋的评估值分别为--,合计评估价值为---万元,甲、乙、丙三方商定房屋的抵押价值总额为--万元。

    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

    2.2乙方借款金额--万元,甲方为乙方担保金额--万元,履债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丙方就保证合同金额中的(合计数)万元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 本合同签署前,甲、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丙双方负责到有关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丙双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 上述 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贷款(或支付的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向抵押权人提供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

    4.2 上述 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丙方的义务

    5.1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若发生灭失、毁损或被征用等情况时,丙方应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抵押物发生被征用的情况时应自收到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

    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出借、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

    5.5抵押期间,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

    5.6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可以转让抵押物,转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7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权,并且抵押物不存在共有、争议、抵押、担保、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情况。

    按照本合同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应按房屋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甲方违反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6.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xxxx》(合同编号:xxxxxx,下称主合同),现债务到期,因债务人资金困难,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货款,甲方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担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6.3除本条前两款外,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一项义务与责任的,应按房屋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累计计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6.4丙方违约时,乙方就该违约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乙方违约的,或者丙方发生破产、清算、涉及重大仲裁、诉讼等情形的,甲方可提前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并且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抵押房产。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丙双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或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条抵押房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7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对丙方的任何通知应当按照下列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抵押期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由乙方负责保管,除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抵押所需的资料。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若丙方或乙方为自然人时,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丙方或乙方签字后生效。

    条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12.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丙两方各执一份,登记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12.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不论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合同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条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债务。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抵押房产的时候还需要拟定一份合同,这对双方都是一个不错的保障,双方还是应该要对此重视起来。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抵押反担保合同(篇11)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年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

    3.2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条 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

    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

    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

    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____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甲方保管。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条 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物投保,乙方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投保手续,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条 乙方未能投保或续保的,甲方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条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已出租但已书面告知甲方;如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设定抵押后再出租的,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条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设立过抵押,或虽已抵押但已书面告知甲方;该抵押财产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地址:邮编: 传真:

    条 乙方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条 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

    十条 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应在事项发生之日或知道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反担保合同(篇12)

    根据借款方(丙方) 与贷款方 银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甲方与贷款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合同)和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丙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抵押财产评估作价 万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两年止。

    三、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无权属争议的财产。

    四、乙方应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抵押登记费用,保证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_____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六、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八、主合同期限届满,丙方未能清偿债务,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有权以法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九、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十、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并自愿将甲方作为财产保险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视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二、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十三、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五、为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承诺: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无权属争议;

    2、未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分过;

    3、抵押物无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抵押物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十六、在抵押期间,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变更、撤销、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其合并、分立、变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仍继续承担或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十七、违约责任: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若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原状,且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的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进行损害赔偿:

    1、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

    2、已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有第三人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5、有擅自转让、隐匿抵押物的行为。

    十八、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减少注册资金等; 2、因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等。

    条丙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九、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诉诸法律等情况发生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二日内将情况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依法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甲方所担保的款项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二十一、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甲方代丙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2、贷款方本息损失及甲方的代偿损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违约金;

    4、甲方代贷款方收取贷款方和借款方所约定的违约金;

    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份返还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应进行抵押登记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依法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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