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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09-25

    物业服务合同(分享11篇)。

    在企业开始谈合作的时候,合同是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你知道一份合同的格式要求吗?我们听了一场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物业服务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经营所使用的房屋位于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大街8号,框架结构,该房屋使用面积为688.62平米,建筑面积为:705.68平米,以房产证登记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供暖系统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2、制冷系统设备及相关设施的日常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

    3、乙方负责甲方区域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及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维修及管理;甲方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逃生面具等)的配置、维修及管理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在经营中因消防违规导致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解决;公共区域系统(水系统、电系统、监控系统、卷闸门系统、报警系统、下水管道、落水管、水泵房、照明、电话交接箱、接地系统、避雷设施)正常运行和管理由乙方负责。

    4、公共设施、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对公用设备的合理使用。

    5、物业公共区域的保洁管理(建筑物周围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洁工作;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6、物业公共区域的保安管理(维护公共区域内秩序;24小时安全监控工作;

    7、变、配电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养护和管理。

    8、乙方管理范围内的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包括:公安、环卫、交通、城管、市政、绿化、园林及自来水、电力、热力等部门)。

    9、市政公共设施(道路、隔油池、化粪池、沟渠、管道)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0、甲方不得随意改动供水、供暖、供电等固定设施和设备,如需改动必须报乙方审批。用电总量不得超过供电线径负荷。

    第三条物业服务期限为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条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甲方按每月每平米元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本合同期限内的物业服务费共计:46275.26元。甲方应于每年服务期前一个月一次性由甲方向乙方交清下年度物业费计:23137.63元。本合同起始之日至顺延的12个月为一个整年度。

    2、采暖费按包头市供热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供暖期个月,室内温度最低须达到16℃以上。甲方于每个供暖期开始前1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交清当期采暖费。

    3、制冷费参照供采暖费收费标准执行,供冷期2个月,室内温度不高于28℃。甲方于每个供冷期开始前1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交清当期制冷费。

    4、乙方如因维护、维修设备等原因需停止供暖、供冷、供电,应以书面形式提前2天通知甲方;不可预见性的停止供暖、供冷、供电(如设备故障需抢修等),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5、甲方使用的水独立挂表计量,水费按表计量的实际用量收费,电费为卡式电表预交费,水费单价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执行,电费单价按照德群物业核算的价格执行。每月25日前抄水表,乙方开票后甲方应于当月底前向乙

    6、上述1、2、3款中约定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交清该项费用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采暖费、制冷费、水电费开据发票的税金均由甲方承担。

    7、在合同期限内,如遇物业、水、电、采暖、制冷费用的价格调整,双方应按政府部门调整的价格即时调整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价格的执行从有关政府部门调价文件确定的执行日起按调整后的新价格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未交纳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物业管理费,除应如数补交外,甲方仍应按延期的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月物业费3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未交纳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其它各项费用,除应如数补交外,甲方仍应按延期的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欠费额3 %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足额交纳各项费用,逾期超过7日,甲方同意乙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相关措施进行催缴,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提供物业服务,甲方有权通知要求,乙方按约立即进行整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仍未按约提供物业服务且无任何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按每月每平米物业服务费的3 %予以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整改的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对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如不能立即解决的应于24小时内回复,在甲方收到乙方书面回复之日起,逾期两个工作日开始计算违约金,直到整改完毕,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乙方书面确认后应给予相应损失费用的赔偿,否则扣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

    (2)甲方对其区域投相应保险(包括自有财产保险及相应区域的公共责任险)。

    (3)甲方必须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4)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国家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提交物业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3)对本物业的公共部位、设施及场地的使用须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4)负责与甲方同区域内的各业主、承租人及使用人之间的协调工作。

    (5)接受甲方的监督。

    (6)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7)对甲方在经营中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事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2)

    甲方:湖北xxx公司

    乙方:武汉x物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持续保障服务品质,创造出清洁、安全、优美的工作环境,达到专业的物业服务水平,甲方将办公区日常清洁保养、保安服务工作发包给乙方,乙方将以专业服务技术和公司信誉承担环境清洁、安全保卫的全方位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规范双方义务、保障双方权益。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xx公司

    物业类型:办公区保安、保洁服务

    座落位置:武汉市xx大道x号

    总用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

    第二章、承包服务内容

    乙方全面承包甲方在管项目办公区公共区域、办公室地面、办公桌椅、窗台玻璃、公共设施的日常清洁。办公区24小时保安服务工作。

    第三章、承包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章支付乙方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负责的日常清洁、保安服务工作所发生的所有人工、材料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承包范围及服务标准

    乙方承包日常清洁保养及保安工作的范围及服务标准按投标书承诺的标准和服务内容执行。公共部位日常服务范围及要求和服务工作考核表以及考核方式按规范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章、承包费用

    根据乙方为甲方日常清洁保养、保安服务的服务内容和范围,每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此费用为闭口包干价。

    第六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物业内外属于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公用部位、场所、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保安服务工作发包给乙方承担。

    2、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有关卫生守则,保安管理守则、做好宣传工作,引导项目业主遵守各项管理守则,共同维护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3、根据需要在楼宇内外设置适量的废物箱、烟灰筒及明显标志。

    4、根据清洁质量日查表,发现不合格的,按照《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处罚。

    5、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的清洁用水、用电和工具存放间,保安备勤室便于乙方的操作和管理,但乙方之工具等财产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6、收到乙方按合同所规定的物业服务费发票后,并且在甲方书面确认满意乙方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工作后,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给乙方,物业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支票。甲方如不能按约支付上述费用,按应付未付部分每天0.03%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服务不能获得甲方满意或甲方按清洁扣款标准扣除违约金的,不受此款约束)。

    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纪律和制度,在甲方对乙方进行相应考核中,如乙方违反甲方的各项纪律和制度甲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乙方物业服务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经甲方要求拒不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各项规定致使发生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相应扣减服务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等。

    第七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乙方注册地、本合同履行地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合法用工。

    2、乙方应为其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3、乙方必须选派素质较高,服务态度好的经培训的员工进驻项目工作,乙方选派的保洁员工、保安员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如需要适当调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动。服饰(自备)统一,佩戴工牌,接受客户对工作的监督,以提高服务质量,并教育员工严格遵守项目内的安全保卫等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向乙方员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奖金及法定福利。

    5、乙方派出的人员,按合同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标准,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保质、保量,不擅自进出与服务范围不相关的场所(经甲方相关人员同意的除外)。

    6、乙方要在工作中采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乙方员工的劳动安全。

    7、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做出违法行为,其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乙方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负责,乙方负责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严格管理所属人员在清洁工作时爱护物业的各种财物。

    9、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所属人员,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包括特殊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如有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可靠的,由于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中含有虚假资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一个月保洁费用的违约金。

    11、乙方必须及时合理地解决与乙方员工的劳动纠纷,因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纠纷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2、因乙方在其员工的劳动纠纷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甲方可自行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若扣除不足时,甲方可向乙方另行索赔。

    1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考核项目,制定和接受各项相应工作计划,甲方根据计划实施监督检查。

    14、如遇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卫生检查,被认为承包范围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或受罚款时,责任和款项由乙方承担。

    15、为确保工作质量,乙方需确保现场清洁设备的正常使用;严禁使用有损环境和物业的药剂、清洁剂;乙方末经甲方许可,不得外借清洁设备及工具。

    16、如发生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漏水、管道堵塞),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安排充足的人员参加突击抢险清洁的工作,以确保物业能正常使用。

    第八章、人员安排

    1、乙方按合同所定派出经专业培训的服务员工共7名作为该项目物业服务专职人员。其中:保洁员3人、保安员4人

    2、乙方还需向甲方提供当日员工岗位安排表以便甲方检查。

    3、乙方管理人员不定时地抽查该项目服务区域内服务质量,根据提供服务标准的要求,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加强物业服务意识理念的培训,配合甲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并指定项目负责人为承包项目的执行人。乙方项目执行人不配合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第九章、其他事项

    1、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中由甲方所付款项的各项清洁用品的清单,以便甲方对所付款项的检控。

    2、甲乙双方保持定期共同商讨有关工作问题,确保和提高日常物业服务水准。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安排时间派员与甲方商讨工作问题。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需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提出终止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

    4、乙方及其员工在进行本合同范围内的物业服务工作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受甲方指派,乙方人员仍必须遵守安全规则,否则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业务,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含投标计划书。

    7、本合同有效期自20x年9月1日起至20x年8月31日止。

    8、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9、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物业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署日期:20xx年x月x日签署日期:20xx年x月x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或业主(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本物业名称:________

    甲方租赁商铺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____号楼___层___号铺

    2、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10、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则;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承诺: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部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达到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服务;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服务)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安全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jzD365.COM 迷你句子网)

    6、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计算;

    2、物业管理费标准:

    按____元/m2?月计算;(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季或()物业管理费为元整。

    商铺水费按3、15元/吨(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

    商铺电费按1、15元/度。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___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

    车辆停泊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服务费:

    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商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并保留相关权利。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商场管理规定》与合同同时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合同样本送武汉市硚口区房地局备案。

    第十四条若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物业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户一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4)

    甲方(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地址:

    房号:

    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话、有线电视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排污管道、沟渠、池、井、绿化、路灯、自行车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部位(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四害消杀,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本物业内交通、车辆行使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对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公共部位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迎侨花园管理规约》和《迎侨花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或其它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例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管理公司应书面告知装修的有关限制条件及注意事项,并负责工程监督。

    十一、乙方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上述管理服务事项,或因管理服务过程中的过错、过失行为,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由乙方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起至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的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年终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三、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四、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五、依照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乙方有权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每月上报工作计划和上月的工作总结(包括投诉记录和解决办法);

    二、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议定后组织实施;

    四、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

    五、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业委会和业主的监督;

    六、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七、如需在本物业管理范围内改造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必须报甲方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负责对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九、组织开展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约定终止情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档案、财务等资料;

    十一、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责任范围内的除外)。

    十二、乙方配合甲方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遗留问题。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本小区物业的全部或部份管理服务责任、义务,转让、转包给第三方,不得挂靠经营或联合经营。

    第六条费用收取、使用范围、缴纳标准及相关约定

    一、物业服务费用使用范围(不含第三者责任险和公共责任保险):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水、电费;

    (八)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九)公共区域日常维护费用;

    (十)办公费用;

    (十一)法定税费;

    (十二)其他不可预计费用。

    二、本物业的管理费、停车费、专项维修资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宅管理费:元/月/平方米;

    (二)商业管理费:元/月/平方米;

    (三)小区内红线范围搭建仓(车)库按元/月/间收取卫生费和秩序维护费。

    (四)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元/月;非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元/月;临时停车收费满分钟元起,每满一小时加收元,小时收费元封顶,超小时停放的,按前述标准累加收取。

    (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元/月/平方米;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续筹均由迎侨花园业主大会表决决定。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必须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五、物业管理合同采取包干制,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盈余或者亏损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六、停车场及其他公共收益分配:迎侨花园属于老旧小区,现有物业管理成本支出大于住宅和商业物业管理费收入之和。为弥补物业管理费不足,约定将迎侨花园停车场收益和其他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快递柜、场地租金收益等)用于冲抵部分物业管理费不足部分,剩余不足部分由甲方争取其他物业管理区域一并纳入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节省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第七条费用缴纳责任

    业主应于合同签订后实际入驻小区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奖惩措施

    乙方全部履行合同责任并经半数以上业主表决,认为其管理成绩优秀,则可在公开招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因小区拆迁重建,合同自然终止;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甲、乙双方就具体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事项的衔接,约定以甲、乙双方书面函件加盖公章或约定授权人签名为收文要件,如收文方拒绝签收则在迎侨花园小区内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拍照留存为证;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书面授权签名人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乙方书面授权签名人为法定代表人;如甲、乙双方约定书面授权签名人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五、乙方不承担正式接管之前甲方在迎侨花园所有债权债务及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

    物业服务合同(篇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委托方登记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_________

    类型: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号院内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路;

    南至:_________路;

    西至:_________号路;

    北至:_________路。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住用户档案;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公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外墙面、楼梯间、门厅、走廊通道、地下室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雨水管道、污水井、自行车棚、小区围墙及栏杆、室外体育运动场地等。

    5、公共区域的绿地、景观的养护与管理,保证小区内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良好生长,景观的正常使用。

    6、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和管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工作等。

    7、停车场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小区地下停车场和地上停车场(包括自行车)的车辆出入、停放、安全、卫生等,协助维护秩序。

    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10、安保监控及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安保监控设备的正常维护养护、门岗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盗工作等。

    11、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小区内宠物饲养行为。

    12、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房屋装饰装修提供管理服务,保证装修噪声、气味、遗撒等符合国家规定,保证装修外墙、窗面符合小区统一格局。

    14、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5、为住户套内面积中的水、电、暖气、窗门、卫生洁具等提供维修服务。

    16、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7、在业主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对合同期内小区工程施工过程中给予配合、并提供现场管理和全过程监督,及完工后的维护和管理。

    1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三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三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条甲方按季度或定期对乙方的服务状况进行考评,考评的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年度服务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考评细则)业主满意率一年后应达到80%以上。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叁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的考核和处置按如下条款执行。

    1、合同签订后满_________天,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约定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若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日内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2、试用期满前_________天,甲方组织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业主综合满意度需达到_________%(含)以上,如未达到,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达到_________%(含)以上时,不满意的部分,乙方在十日内提供明确的改善措施计划并得到甲方认可的,经甲方同意,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到期,如果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办好交接工作。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

    第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决定,乙方自愿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续聘决定或者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任为止。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执行或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部分规定的服务标准且不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是否解除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十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底商]: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每个季度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4、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该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标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服务费用的,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催缴后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按季度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且按时足额缴纳装修押金,并严格遵守装修管理合同约定条款,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终止违反装修管理的装修行为,并且对拆改承重结构的业主依法告知相关主管部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30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如果违反了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应该依据签订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地下停车库的管理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并受甲方监督。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管理及收益分配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经营用房、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或管理服务的,具体收费及管理费约定如下:

    (一)物业经营用房

    物业经营用房的出租标准不得不合理低于周边同期同类出租标准。乙方收取其总收入额的详见补充协议管理费用。

    (二)规划内的停车场(库)

    1、车库(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其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2、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乙方收取管理费。

    3、车库(位)属于建设单位或其他业主所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由所有人与乙方自行约定经营管理事项。

    (三)占用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停放、收费等由业主大会、业委会制定,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1、具体收费标准为:详见补充协议。

    2、乙方提取的管理费为:详见补充协议。

    (四)利用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广告或相关场地进行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的,具体收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从该收费中提取其收入额为管理费。

    1、其他经营活动约定:详见补充协议。

    (五)按照上述约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归乙方支配,与管理费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物业经营性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具体分配方式详见补充协议。

    2、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收支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7、监督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8、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9、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积极协调物业服务过程中与小区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9、每月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每年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情况,并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对代表甲方的业主委员会须提供书面答复)。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应按附件七《物业服务违约处罚细则》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进行整改,若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存在争议且无法解决的,由上级物业主管部门、社区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_________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乙方未能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并在未付金额的基础上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并在多收金额的基础上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提醒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所造成的损失;

    (三)非乙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已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有证据证明其已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

    第十部分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_________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当在_________个工作日补足,确保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保证金没有按时足额到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2、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施、设备、场地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乙方应当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

    3、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有违约行为,甲方将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4、每个服务年度业委会组织人员对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考评。

    5、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各项收费情况及其他公共收益情况,同时在小区公示(并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平台上向全体业主公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服务半年度和一年度向业主公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平台上向全体业主公开)。超期不公开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6、甲方每季度定期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对物业各项服务工作进行抽查和巡查,如有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事项,甲方可发函督促乙方限期整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物业服务整体或者块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乙方变更法人代表、股东发生变化或者股东出资额比例发生变化的,需在两个星期内书面告知甲方,发现有甲方成员直接或间接持有乙方股份的(包括乙方本级以及乙方下属公司、下属项目部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经营制约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物业管理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二十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甲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综合管理服务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如双方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可以通过附件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

    2、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

    3、应由乙方负责的,属于小修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延迟;属于大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管理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

    2、在管理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_________小时工作。

    3、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管理区域管理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

    4、为确保管理区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乙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人员编制(见附件八)为嘉铭园A区配置物业服务人员,提供物业服务,乙方需向甲方备案。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否则视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合同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6、对乙方所选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所承包的专项物业外包项目的服务质量,甲方经三次要求改进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通过招标方式重新选聘专业服务企业。乙方重新选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所承包的专项物业外包项目的服务质量还是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组织选聘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承包专项物业项目,服务费用从综合服务费中支取(费用参考乙方付给第三方的额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和阻拦。

    7、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甲方规定的与管理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8、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乙方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提高甲方形象的宣传活动。

    9、在服务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管理区域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第三方监理)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的,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连同15%附加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绿化管理维护制度、车辆管理方案。

    1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并与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该合同签订前需与甲方或其授权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签订合同并出示合同原件及定期财务凭证向甲方备案。合同中应明确奖惩、配件的采购途径以及配件的采购主体等(详见补充协议)。每年向甲方提供电梯的检测报告。

    1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并提供甲方备案,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3、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建立并备齐所有档案,包括业主档案、污水管线、自来水管线、粪便管线、消防管线、电线管线、视频监控设备及线路图等。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

    14、乙方负责小区内所有的机房、设备用房的维修(定额小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维护等,并要求在各个机房、设备房室内醒目位置张贴相关制度、操作规程、责任人等,管理人员须执证上岗。所有机房、设备用房应配置温、湿度计和加热制冷除湿等设备,确保房间温度和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二次供水房配备杀菌设施,确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

    15、禁止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免收或打折收取物业费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不得在管理区域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管理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管理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管理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6、保险

    1、第三者责任保险

    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员工人身意外

    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17、乙方及其员工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切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管理区域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8、为保障乙方及时快速处置应对小区突发事件等,甲方要求乙方安排秩序维护员、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小区值班驻点,遇到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9、乙方保证在合同期满当天撤离现场。

    20、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人员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综合考评。

    21、乙方已经知道明确小区的《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及业主大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同时遵守,而且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本条款为优先条款,在本合同中优先适用。

    第二十九条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管理区域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不得不合理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或者不合理加重甲方、业主方责任。

    第十一部分奖励机制

    三十一条若乙方的物业服务有以下突出表现时,甲方可召开业主大会对乙方进行奖励,资金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取:

    1、小区获得市优、国优小区称号。

    2、乙方在服务小区业主方面有突出表现时。如防盗、防火、救人等。

    3、乙方为甲方或业主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时。

    4、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超过85%时。

    第十二部分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部分附则

    第三十三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专项协议、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补正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甲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6)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开发的 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住宅面积:

    商业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本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住户”),本合同所有受益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本合同所称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指从小区规划设计至小区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管理(乙方)需参与和准备的工作。

    本合同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指小区房屋出售后至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前的物业管理。

    本合同所称入住期物业管理指小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装修、搬家至小区期间的物业管理,以大部分业主已迁居小区正常生活为界定。

    本合同所称物业管理启动资金指新建小区在实施物业管理时,须增添办公设

    施、设备、服务工具等所需的资金。

    第二章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

    第五条 在规划设计阶段,乙方应参加图纸会审和重要施工会议,并就完善物业的使用功能提出建议,包括:(1)商业网点设置、文体娱乐设施(场所)的设置以及管理用房的配置;(2)家用电器的预留安装位置;(3)绿化、环卫设施的设置;(4)给排水和电气管线布置及预留;(5)安防系统和智能管理系统的配置等;(6)电梯安装;(7)消防系统的安装。

    第六条 在施工阶段,乙方应参与给排水、电气等暗埋管线的施工管理和验收。

    第七条 在售楼阶段,乙方应参与和准备:(1)参与售楼合同中有关物业管理条款的拟订;(2)编制前期物业服务守则;(3)提供物业管理咨询。

    第八条 在竣工验收阶段,乙方应参与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就房屋使用性能进行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甲方及时整改,确保业主顺利入住。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九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基础、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物业公共部位。

    第十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共用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十一条 公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庭院、围墙、道路、室外给排水管道、沟渠、池、井、非营业性公共厕所、智能化管理系统、二次加压设备及水泵房、 污水处理设备、垃圾中转站等。

    第十二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娱乐中心、幼儿园等。

    第十四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四害消杀等。

    第十五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六条 维护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第十七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第十八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等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二十条 负责向住户收取和代收下列费用:

    1、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2、收取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

    3、代收水费、电费;

    4、代收水电的周转金;

    5、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6、其它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应缴费用。

    第二十一条 住户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尽可能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二条 对住户违反《__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停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第二十三条 其它管理事项:

    一、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二、物业资料的管理

    1、物业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3、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电梯、消防等管网竣工图

    4、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和合同复印件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三、有义务接受和帮助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紧急求援。

    四、其他特约服务

    特约服务项目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乙方可提供服务,并另行收费,明码标价。凡属物价主管部门已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价主管部门无规定的,乙方按市场价收取。

    第四章 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__XX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决议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向乙方支付双方约定的管理费用;

    6、在售楼合同等文件中与买受人(业主)约定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的权利和义务;

    7、向乙方通报施工进度,通知乙方参加会议、验收等需乙方参与的事项;

    8、向乙方提供有关的物业管理资料;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应履行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参与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3、对住户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约定,对住户违反《__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必要时诉诸法律程序;

    5、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住户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住户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对违反装修规定的住户,依照法律、合同和规约的规定处理;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9、每六个月向甲方及全体住户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在不影响小区正常秩序的情况下,对小区内的公共场地、公共场所和公共配套设施(含电梯内张贴公益广告及营业广告等)使用、经营、出租的所得收入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等。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除单独收取保管费用的项目外,不承担对业主和使用人财产的保管、保险以及损坏赔偿责任;不承担因治安刑事案件、第三人故意或疏忽所为、意外事故、不可抗力等对业主和使用人造成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

    13、除甲方规划设计的停车场外,小区内公共场地因客观因素必需增加的停车位,由乙方在正常秩序管理下统一规划,所得费用扣除成本后,余下部分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等。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第二十七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参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一级服务标准进行管理;

    2、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施ISO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3、小区房屋分期交付时,由乙方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方案》,并明确有关管理服务内容和具体标准,报甲方审定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监督执行。

    第七章 物业交付管理条件

    第二十八条 甲方交付管理的物业,应配备正常开展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设施,具体清单附后。

    甲方应配备的办公设备设施,可以委托乙方代为采购配置。

    第八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九条 小区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定为:

    多层住宅: 元/月. m2(含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别墅): 元/月. 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高层住宅: 元/月.m2(含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商业物业: 元/月.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车位物业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 元/月.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A、B、C型)车位物业费 元/月/位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根据市场变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可根据物业管理成本的增加及政府批文进行调整。

    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另行按实际支出向业主按产权面积分摊。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杂物房、独立车库等非住宅房屋,以及空置房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所在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 ﹪向业主收取。车位服务费按照车位销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装修垃圾费的收费标准以 元/m2 向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2)对欠费逾期1个月的,乙方有权停止向该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对欠费逾期3个月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4)业主选择按半年/年交纳物业管理费,一年后可按月/季度/半年/年缴纳物业管理费。

    (5)合同有效期内,物业服务费可根据《物业管理等级服务标准》一级标准及市场波动进行调整。

    第三十条 公共场地车位使用费、公共场地占用费及其它在条款中未列明的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参照市场价格,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收取,上述费用均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1、乙方对使用小区室外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业主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文收取,收费标准分月票、次票,次票又分为临时停放(1个小时以上收费)及过夜停放。

    2、摩托车电单车:摩托车及电单车收费由承包方根据市场价及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收费;

    3、不进入私家车库(位)的汽车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若乙方对车位使用费、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作调整,必须提前30天在小区内公告,并报请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5、以上费用标准属公共停车位收取标准。属于开发商产权的车位或车库,由开发商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出租或出售。

    6、公共停车位由开发商根据开发进度而建设。

    第三十一条 乙方对住户的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进行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保修期内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超过保修期限则由受益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三十二条 乙方向住户提供的特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采用明码标价、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原则,在服务时向住户(受益人)收取。

    第九章 物业管理代收费用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的水、电费用项目及分摊办法如下:

    1、住宅住户水、电的周转金 元/户,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2、经营性房屋(商铺)水、电周转金 元/户,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3、公用水、电周转金由乙方在设立的水电费帐户中独立核算,按月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具体分摊办法按以下处理:

    以当月实际发生数额,核算出建筑面积本月每平方米应缴数额,按住户建筑面积进行分摊,按月收取。

    4、住户自用的水费按住户实际使用数按月收取,收费单价标准为:[住户用水量×(供水部门收费单价+单位二次加压用电费用)]

    第三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的筹集和分摊办法如下:

    1、在保修期内,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2、超过保修期后,已有维修基金的,由物业公司向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同意后从维修基金中支出;维修基金未建立或维修基金不足时,按每月实际发生额核算出建筑面积(含归业主、使用人使用的非住宅面积)本月每平方米应缴数额,据实分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数额较大时可按预算预收)。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甲方须在售楼时向买受人(业主)明示本合同,并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将本合同作为附件。

    第三十六条 小区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过程中,甲方须按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方案》的要求向乙方无偿提供临时的物业管理用房;在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须向乙方无偿提供约 平方米的正式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七条 在小区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时,甲方须在每期(或每次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该批房屋的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在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须向乙方移交一套小区竣工档案副本。

    第三十八条 为明确房屋保修责任,便于具体操作,甲乙双方同意将《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范围之外,甲方如需乙方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双方另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以书面形式通报三次还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伍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九条 《____X业主前期物业服务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五十条 本合同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沈阳市丰丰源商贸中心(大西农贸市场)物业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沈阳市丰丰源商贸中心(天坛市场) 区 号的摊床出租给乙方经营,摊床面积为 平方米。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年物业费收取为上打租一次性交齐,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缴纳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滞纳金,超出两个月后,甲方有权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经营性(公共部位)照明、卫生等设施,并负责对市场卫生、安全和经营秩序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适当的费用,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

    四、甲方必须实行严格管理,树立为业户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办事公正、廉洁自律、严禁向业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税务登记及经营必须的相关证件,如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电费,按行业标准收费,按表计算。

    4、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市场物业管理,严格按市场区域划分经营商品。遵守甲方为确保市场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转借、转让、出兑,必须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乙方方可按规定处理。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终止合同,自愿放弃摊位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另行招商,并不退还任何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

    摊外设摊,否则甲方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出租、转让。

    麻将、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殴、妨碍市场经营行为。

    9、乙方要加强消防意识,经营期间乙方不慎失火或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人身财产及其它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大厅内经营期间,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办理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为了保持市场的整体形象协调一致,乙方不许私自在市场内挂彩灯、彩旗、条幅、宣传画、张贴不干胶各种字体。按时缴纳工商、地税等部门的相关费用,公平交易、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乙方在经营中必须搞好摊位卫生,必须将所经营的食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垫高距离地面肉渣、贝壳、污水等废弃物品倒入水池和厕所内。食品加工的业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装排烟设施,对未达到排烟标准的业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停业整改,直至达到排放标准为止。

    严禁大厅内使用明火或电炉子取暖,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煤气罐等。

    禁止一切车辆(自行车、电动车、倒骑驴等)进入大厅。严禁在大厅内给电瓶充电。

    大厅内严禁私拉乱扯各种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可燃材料灯罩、灯具,保险丝必须与额定标准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灯,切掉各种电源。

    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乙方在经营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经营的,必须事先与甲方沟通,协商处理办法。如乙方私自不经营满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在公安部门监督下将货物移送它处,视为乙方废弃物品处理并收回摊位使用权,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根据市

    场的经营情况,甲方有权对市场内的空床位更换经营品种,乙方无权干涉。

    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一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对乙方进行批评,并以书面形式将此事在大厅公示栏中公式一个月。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二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责成乙方写书面检查,乙方向甲方交纳适当的保证金,一年内不在违反,保证金退还。乙方在一年内三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厅内的经营资格,清除大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当市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断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如遇国家政策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迁,按拆迁相关政策办理。如甲方人为原因或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谁造成的,谁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8)

    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乙方有权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每月上报工作计划和上月的工作总结(包括投诉记录和解决办法);

    二、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议定后组织实施;

    四、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

    五、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业委会和业主的监督;

    六、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七、如需在本物业管理范围内改造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必须报甲方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负责对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九、组织开展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约定终止情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档案、财务等资料;

    十一、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责任范围内的除外)。

    十二、乙方配合甲方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遗留问题。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本小区物业的全部或部份管理服务责任、义务,转让、转包给第三方,不得挂靠经营或联合经营。

    物业服务合同(篇9)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计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

    第九条:业主应当按〔季度〕〔半年〕__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__元/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__元/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物业服务合同(篇10)

    第三条甲方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篇11)

    现实生活中,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很多,比如车辆被盗被划、物业服务意识差等等,但只要物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是缺乏合法依据的。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并且会要求业主承担违约金,最终的结果往往就是补齐物业费。

    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服务好,但基于业主手上并无实质证据,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一方。至于物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取证,以备不时之需。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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