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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08-23

    个人信托合同15篇。

    在今天,法律法规更加成熟,合同的签订主要的作用是为了保障双方合作权益,合同到底怎么才能可以显得规范呢?或许"个人信托合同"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为了方便以后查找还请您记得保存本页链接!

    个人信托合同 篇1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

    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

    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

    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

    第一条订货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第三条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

    甲方保证出售的_____________旧设备具有合法正当的手续、非偷盗、无贷款行为。

    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

    对于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旧设备,一经双方当面检测和现场操作,乙方承担由于旧机械设备在自用中不确定原因,可能造成旧设备损坏,甚至导致旧设备无法正常工作的后果,乙方对此予以完全理解,不能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第五条还偿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

    在乙方次性付清设备协定款后,乙方将拥有此设备的一切权利,从此旧设备与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一次性付清购机款,表明甲、乙双方对此旧设备的买卖协议正式生效,旧设备买卖程序结束,旧设备全部产权实现了自动转移。

    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第六条费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甲方要求,为其订立合同以及提供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双方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第七条附则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出售本条所述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签约日期:19__年__月__日

    个人信托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_________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信托合同 篇3

    股权信托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益人: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受托人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理顺投资关系,确保财产权益,基于对乙方信任,特将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信托给乙方,并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信托关系。

    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

    2、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的种类

    经双方同意,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权信托。

    第三条信托股权数量、信托起始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股权数量:股。

    2、信托起始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权办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自本条第2款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权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或被授权人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甲方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其复制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在没有指定乙方授权他人行使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

    5、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

    6、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当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受托人辞任而终止。

    信托财产经设立不得转移。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

    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

    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

    7、由于本合同终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信托股权的受益权和信托股权产生的对公司间接的财产权一并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信托股权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资项目中行使部分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时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与甲方及信托股权有关,都应由甲方实际承担。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5、乙方以信托股权(含孳息)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乙方将依照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股东权利。如果在行使股东权利时甲方要求乙方按其意志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或其代理人应提前15天书面 通知乙方其意志,乙方将按照书面通知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及责任。如果甲方的通知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与章程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该项委 托,并以书面形式在10日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甲方未作书面通知,乙方有权按照保护甲方及受益人利益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承担由 此产生的义务及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取得报酬。

    3、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指对第三人所负债务费用),以信托财产承担。乙方有权拒绝以自己固有财产先行支付。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信托资金?÷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财产经设立不得转移。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及受益人,双方应就手续费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

    2、乙方管理信托股权,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乙方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并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股权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报告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披露的除外。

    5、信托股权不属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股权及其收益不属于乙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乙方亦不得以信托股权对外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或担保责任。

    6、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并应在信托合同结束后的90日内予以恢复或赔偿。

    第八条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及乙方报酬

    1、乙方经营信托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报酬。

    2、乙方按信托股权账面价值的(年费率)每年从股权收益中收取手续费,支付时间为每年月日之前,共支付年。

    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景龙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赔偿的。

    3、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个营业日内,将全部信托利益移转至甲方的指定单位或个人,并且在合理期限内,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成与甲方或受益人的财产转移手续。

    第九条税费的缴纳

    甲方、受益人和乙方应分别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收益和手续费等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第十条信托的变更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续费。

    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设定的股权信托即告终止,信托终止时,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信托股权股东名称变更手续,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部信托股权及利益归还给甲方或受益人。

    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_____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本合同及本合同载明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可以变更或终止:

    (1)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2)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3)信托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4)信托被解除或被撤销;

    (5)作为惟一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如果由于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当事人将终止本协议或另行协商解决;

    信托财产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

    本信托合同经签订,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确属特殊情况,信托合同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

    (7)本信托合同期限届满。

    5、信托终止后,乙方应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及其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景龙信托计划与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而信托计划有规定的,以景龙信托计划为准;

    本信托合同经签订,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确属特殊情况,信托合同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在信托股权依法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信托股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个人信托合同 篇4

    (三)信托报酬计算的特别情形

    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达到____%、且受托人行使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特别权利时,受托人的总信托报酬=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____%×信托存续天数÷365天)。

    (四)本条所称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计算。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受益人可通过转让信托合同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信托合同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____%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信托。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计划终止;

    (3)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时有权优先加入外环隧道项目的下一个信托计划,但应在本信托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受托人。

    第十八条信托利益与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一)信托利益的计算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包括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分配的利润、转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股权所获得的全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的余额部分。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二)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信托期间的总信托收益=信托利益-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资金年平均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总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信托期间存续天数×365×100%。

    第十九条信托利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一)利益的分配

    (1)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2)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3)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4)信托期限届满后第十个工作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

    (二)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受益人为自然人,凭本合同及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自行到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原认购地点领取信托利益;受益人自信托利益分配日起六十日内未在原认购地点领取的,一律到受托人营业场所领取信托利益。

    未被取回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间受托人不得运用该财产,只能存于银行。保管期间的收益属受益人所有,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受益人承担。保管费用的计算方法为:保管期间的全部资金收益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的差额。

    受益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信托利益分配日,由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划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二条通知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联系地址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信托期限届满前夕发生变化,应在二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在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如果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

    1.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整体合同

    个人信托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为_________________加工产业有效发展,适应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要求,有效规避信贷资金风险,促进专业仓储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优势互补、银企双赢”的原则,经协商,就质押仓单项下的_______________保管事宜及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达成《存货质押合同模板》(以下简称《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联社信贷政策,以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仓单权利作为质物,向乙方发放_______________收购贷款。

    第二条乙方以库存_______________生成的仓单权力作为质物,向甲方申请_______________收购贷款。

    第三条丙方对《_______________仓单》项下的库存__________进行保管。第四条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作流程

    (一)乙方将收购加工的__________,存放于丙方的仓库内,并办理保险。由甲方指定单位对乙方存放的__________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价值评估报告。

    个人信托合同 篇6

    Xxxxx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受托人:xxx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xxx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人与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本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信托目的

    受托人发挥自身的专业理财能力和丰富的投资运作经验,将委托人基于对受委托人信任,交付给受托人经营管理的信托资金,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集合运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处于成长周期产业领域的拟上市公司股权、具有被上市公司并购整合预期的高盈利优势企业股权、具有投资价值的房地产企业股权、拟上市公司股权受益权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第二条受托人与保管人的名称、住所

    (一)、受托人

    本信托的受托人为xxx信托有限公司,住所为[ ]。

    (二)保管人

    本信托的保管人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保管事务由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负责,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住所为[ ]。第三条委托人与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一)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二)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信托期间,受益人可以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任何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或其他方式的处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受托人将审核信托受益权的受让人是否为符合信托计划文件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有权要求信托受益权的受让人重新签署风险声明书。

    3.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4.信托受益权的转让必须经受托人登记方为生效,否则,任何信托受益权的擅自转让均不得对抗受托人。

    第四条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

    (一)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计[ ]份信托单位。

    (二)委托人应至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合同签署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资金划至受托人指定的信托财产专户,(三)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信托计划终止后信托利益分配时支付给相应的受益人。信托计划不成立的,由受托人于10个工作日内归还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及信托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资金退还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第五条信托计划的规模与期限

    (一)信托计划资金规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最高计[ ]份信托单位,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亿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最低计[ ]份信托单位。最终以全体委托人实际交付的信托资金本金额为准。

    (二)信托期限为五年,自受托人确认的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起始日或到期日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则予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信托在信托计划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第六条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或安排

    (一)本信托的全部信托资金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处于成长周期产业领域的拟上市公司股权、具有被上市公司并购整合预期的高盈利优势企业股权、具有投资价值的房地产企业股权、拟上市公司股权受益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信托财产专户中有闲置资金,受托人有权将其运用于银行存款、债券、货币型基金、央行票据等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资品种,为受益人获取相应的信托利益。

    (二)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

    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三)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2.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同意遵守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3.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账,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4.鉴于信托计划的集合性质,委托人全权委托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

    (四)退出方式

    受托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信托财产中的被投资企业股权通过上市二级市场择机出售、管理层收购、协议转让、拍卖、挂牌、被投资企业回购、被投资企业解散等方式实现变现,从而使信托退出投资项目。

    第七条信托利益的来源、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一)信托利益的来源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包括股权投资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益及其他投资产品收益等。

    (二)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1.信托期间的分配 若信托存续期间内,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每完成一笔投资项目(以信托财产从被投资企业股权形式全部变更为现金形式之日为基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所得款项在扣除该投资项目投资的本金,且扣除或预提届时应付未付的信托运营费、应付未付的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未付的投资顾问固定报酬以及受托人和投资顾问的业绩报酬后,将全部剩余款项(如有)按照受益人持有信托单位的份额比例向所有受益人进行信托期间的分配。2.信托终止后的分配

    (1)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向受益人出具信托清算报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受托人根据信托财产清算结果,按照如下顺序将信托财产中的现金支付有关费用并向受益人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①支付应付未付的受托人管理费、投资顾问固定报酬;

    ②如有余额,向受益人进行分配,直到其分配所得款项达到其交付的信托资金本金; ③如有余额,受托人和投资顾问收取各自的业绩报酬

    ④剩余现金按受益人持有信托单位份额比例向所有受益人分配。

    (2)如信托期限届满前1个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仍有部分信托财产无法变现或不适于变现,或受托人无法将信托财产中的股权直接向受益人分配的,则信托期限延长24个月。信托期限延长期间,不再新增投资项目,原投资项目陆续退出。在信托延长期内,一旦剩余信托财产全部变现或信托财产中的剩余股权可以直接向受益人分配,则信托立即终止,受托人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3如信托延长期届满时仍有部分信托财产无法变现或以股权形式向受益人分配的,则信托终止,受托人进行信托终止清算,该等无法变现的股权由受托人代为保管,直至可全部向受益人分配之日止。3.信托利益的分配形式

    受托人可以现金、股权或两者混合的形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第八条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一)受益人与受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二)信托财产税费由信托报酬、投资顾问报酬和信托运营费三部分组成。

    1.信托运营费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期限内实际发生的信托运营费,列入当期费用。信托运营费包括: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费、股权投资过程中产生的税费、股权持有发生的费用、股权转让产生的费用、业务规费等;(2)保管费;

    (3)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股权经纪费用、项目顾问费等中介费用;(4)文件和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5)信息披露费用;

    (6)证券买卖的税费(包括不限于股票交易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投资产品的申购、赎回手续费、证券交易手续费等);

    (7)信托财产专户开户、保管、资金划转的费用;

    (8)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费用及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参加会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

    (9)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10)为保护和实现信托财产权利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费用;

    (11)受托人为实施本信托计划而发生的其他信托运营费,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信息资料费等费用。

    2.信托计划的保管人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人每年收取信托计划资金规模的0.2%作为保管费,信托计划期限延长期间保管费为0.1%。受托人将于每个信托起始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从信托财产的现金部分中提取并向保管人支付。

    3.信托计划的项目顾问为xx公司,项目顾问的顾问费按信托计划资金规模的0.5%/年提取,提取时间为每个信托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

    第九条信托报酬和投资顾问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

    (一)受托人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

    1.本信托项下受托人收取的费用分为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两部分,其中:

    (1)受托人的管理费按信托计划资金规模的1%/年提取;管理费的提取时间为每个信托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支付受托人管理费时,信托财产中的现金部分无法足额偿付的,则受托人有权在信托终止清算时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其应得的管理费。

    (2)信托财产每完成一笔投资项目(以信托财产从被投资企业股权形式全部变更为现金形式之日为基准),如经过清算显示该部分股权的投资收益在扣除或预提届时应付未付的信托运营费、应付未付的受托人管理费和应付未付的投资顾问固定报酬后的余额为正数,则受托人有权在清算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预提该等余额部分的3%作为受托人的业绩报酬;如该等余额的计算结果为零或负数,则受托人无权预提业绩报酬。

    在信托终止时,如信托财产专户中的现金余额加上信托存续期间内已累计分配的现金信托收益,再减去应付未付的信托运营费、应付未付的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未付的投资顾问固定报酬以及信托计划初始资金后的余额为正数,则受托人有权将其已预提的款项作为业绩报酬收取;如该等余额的计算结果为零或负数,则信托财产亏损,受托人应以其已预提的款项冲抵信托财产的亏损,如全部冲抵后信托财产仍亏损,则受托人无权提取任何业绩报酬,如通过冲抵弥补信托财产的损失后,受托人预提的款项仍有剩余,则受托人有权将该等剩余款项作为业绩报酬收取。

    2.信托期限延长期间受托人不收取管理费,只收取业绩报酬,业绩报酬的提取和收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信托期限延长期间受托人只收取管理费,参照上述管理费费率标准按信托计划期限延长期开始时信托财产中未变现股权所应支付的对价计提,于信托终止后支付。

    3.信托财产代保管期间受托人收取保管费,代保管费为人民币5万/年。受托人有权在信托终止后信托利益分配前在信托财产中预留五年的代保管费人民币25万元,按照信托财产代保管期的存续逐笔提取保管费。如信托财产代保管期间在五年以内结束,那剩余部分代保管费应与代保管财产一并交付给信托终止前的各位受益人。

    (二)投资顾问的报酬

    1.信托项下投资顾问报酬分为固定报酬和业绩报酬两部分,其中:

    (1)投资顾问xx公司的固定报酬按信托规模的1.2%/年提取,固定报酬的提取时间为每个信托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支付投资顾问固定报酬时,信托财产中的现金部分无法足额偿付的,则投资顾问有权在信托终止清算时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其应得的固定报酬。(2)信托财产每完成一笔投资项目(以信托财产从被投资企业股权形式全部变更为现金形式之日为基准),如经过清算显示该部分股权的投资收益在扣除或预提届时应付未付的信托运营费、应付未付的受托人管理费和应付未付的投资顾问固定报酬后的余额为正数,则投资顾问有权在清算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收取该等余额部分的17%作为其业绩报酬;如该等余额的计算结果为零或负数,则投资顾问无权预提业绩报酬。

    2.信托期限延长期间投资顾问不收取固定报酬,只收取业绩报酬,业绩报酬的提取和收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信托财产代保管期间,投资顾问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第十条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

    (一)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 3.信托计划终止;

    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二)信托终止,根据信托计划文件有关约定,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三)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于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经审计后向受益人披露。

    (四)清算后的剩余信托财产,应当依照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进行分配。分配方式可采取现金、股权或两者混合的方式。

    (五)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以分配信托利益的形式将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信托终止日至信托利益分配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如届时为现金形式分配信托利益的)一并支付给受益人。

    第十一条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2)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物的其他文件;(3)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权利。2.委托人的义务

    (1)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2)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计划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3)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4)保证设立本信托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相关规定;(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3.委托人确认事项

    委托人在此确认:其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所作出的任何指示的后果吗,均有委托人/受益人自行承担。

    (二)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以信托财产名义的所有人的身份,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2)收取信托报酬;

    (3)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受托人的义务

    (1)保管信托财产,并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关于信托财产投资运行的指示以及其他运作措施;

    (2)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证件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承担下列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处分及收支情况,并要求受托人对此进行说明; 3.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4.在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可以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任何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或其他方式的处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受益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受益人大会由受托人负责召集,受托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代表信托单位10%以上的受益人有权自行召集。

    (二)召集受益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公告受益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三)受益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但受托人可以不定期地就某些特殊事宜与全部或部分受益人进行沟通。

    (四)受益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五)每一信托单位具有一票表决权,受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受益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六)受益人大会应当有代表50%以上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参加,方可召开;信托计划文件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更换受托人、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提前终止本合同,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全体通过。

    (七)受益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银监局报告。第十三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本信托设立后,因受托人职责终止导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职责时,由委托人选定新受托人,新受托人继续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约定履行受托人职责。

    如果有关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已经对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有了明确规定或安排,则在出现需要重新选任受托人的情况时应按照该规定或安排进行。第十四条风险揭示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管理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项目退出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和其他风险。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特别申明,信托计划文件中的投资收益计算并不代表受托人对运作收益的任何承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投资模式,所有受益人都有可能存在投资损失的风险。受托人承诺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方式进行投资运作,如果受托人违反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受托人应予以赔偿。第十五条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一)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二)如因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管理的信托财产的合法性存在问题或因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行为发生纠纷,因此给受托人和信托项下其他其他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另有规定,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合同的违约方当事人应赔偿其因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信托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的组成

    信托计划说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信托计划说明书为准。若本合同与信托计划说明书所约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二)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约定的受托人接受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三)合同生效

    如委托人是机构,则本合同经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后生效。

    如委托人是自然人,则本合同经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不得变更或解除信托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四)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由委托人持有。

    (五)声明条款

    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对本合同以及信托计划说明书的所有条款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委托人:

    自然人(签字): 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受托人(盖章):xxx信托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信托合同 篇7

    贷款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信托合同 篇8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在______市签订:_______________

    被投资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公司,住所为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原股东:_______________

    ______,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______,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______,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投资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住所为______,委派代表为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

    1、被投资方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__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______"

    2、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被投资方的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具体股权结构为:_______________

    3、各方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由投资方以货币资金______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______万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增资后______%的股权。

    4、本协议各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投资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同意依法进行本次增资行为。

    为此,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_______________

    2、其他解释

    (1)本协议中使用的"协议中"、"协议下"等语句及类似引用语,其所指应为本协议的全部而并非本协议的任何特殊条款;

    (2)本协议的附件为协议的合法组成部分。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对本协议章节、段落、条款和附件的引述应视同为对本协议该部分内容的全部引述;

    (3)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为了方便阅读,不应影响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

    第二条 本协议书的目的与地位

    1、通过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和步骤,投资方将以溢价方式对公司进行增资,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持有公司相应的股权。

    2、本协议系公司引入投资方进行投资的原则性协议,为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附件以及其他书面文件或合同,均视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且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相违背。各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签署的文件与本协议内容相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三条 增资价格

    1、各方一致同意,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和先决条件的前提下,投资方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增资后______%的股权,其中______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______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______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_______________

    2、公司原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缴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3、公司应按照与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资金使用计划(见附件一)使用增资价款,全部增资价款应存于公司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于债券投资。

    第四条 本次增资的程序及期限

    1、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公司应取得股东会关于同意投资方增资及修订章程的股东会决议、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

    2、协议各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公司章程、增资后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的签署。

    3、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支付增资价款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由投资方以书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按照约定的数额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开设的指定账户。

    4、公司收到投资方增资价款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应由公司开具书面出资证明书予以确认。

    5、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5个自然日内,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6、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全部变更资料递交工商部门且受理。

    第五条 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

    1、投资方支付本次增资价款的义务取决于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实现:_______________

    (1)属于本公司方的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的修订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及本协议等;

    (2)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诉讼;

    ;协议后面有此项

    (3)公司及创始人签署的附件三陈述、保证及承诺真实有效。

    2、就本条第1款的先决条件而言,除非投资方豁免该等先决条件,如该等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全部得到满足的,投资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不再支付增资价款,投资方无须就终止本协议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次增资的相关约定

    公司、原股东应当采取一切措施保障投资方享有下列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文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1、优先受让权

    (1)原股东拟向其他股东或任何第三方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的(以下简称"转让股权"),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同等价格和条件下,投资方或原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2)如投资方及公司其他原股东都对转让股权行使优先受让权,则公司其他原股东与投资方应协商确定各自优先受让的转让股权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则根据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受让转让股权。

    2、优先认购权

    公司股东会决议后续进行增资的,在同等条件下,投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如原股东亦主张优先认购权,则投资方与原股东应协商确定各自认购的增资份额;协商不成的,投资方与原股东按照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进行增资。

    3、随售权

    (1)原股东拟将其持有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受让方",不包括原股东)的,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此情况下,投资方有权选择是否按相同的价格及条件与原股东按照同比例同时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且原股东应保证收购方按照受让原股东股权的价格受让投资方拟出让的股权。本协议签署前已向投资方披露或已取得投资方书面确认放弃该权利的除外。

    (2)投资方应于收到通知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是否随售的决定书面通知公司,否则,视为放弃随售权。

    4、反稀释权

    (1)原股东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除非取得届时所有股东的一致同意,公司不得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或者优于本次增资的条件引入其他投资方对公司增资,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批准的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2)即使届时所有股东一致同意公司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引入其他投资方,原股东一致同意,投资方自动享有公司与后续引入投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最优条款,具体调整方案届时再商议(减资、资本公积定向转增)

    5、经营指标承诺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创始人对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的经营指标向投资方作出如下承诺:_______________

    (1)销售收入指标

    创始人承诺:_______________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_万元、______万元、______万元,指标的______%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______%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______%应有相应奖励

    如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未完成,创始人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投资方给予股权补偿:_______________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___投资方届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达到奖励标准,投资方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创始人给予现金奖励: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___奖励比例(如2%)

    (2)______中心建设指标

    创始人承诺:_______________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分别完成不少于______家、______家______中心的建设,指标的______%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______%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______%应有相应奖励。

    如公司未达到建设指标,创始人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投资方给予股权补偿:_______________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度实际成立______中心个数/当年度______中心建设指标)___投资方届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公司当年______中心建设指标达到奖励标准,投资方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创始人给予现金奖励: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成立______中心个数-当年度______中心建设指标)___每家奖励金额(如每家5万元)

    (3)如公司同时未达到销售收入指标和______中心建设指标,则创始人承诺按照上述两种补偿股权比例较高者向投资方进行补偿;如公司同时达到销售收入奖励指标和______中心建设奖励指标,则投资方承诺按照上述两种奖励金额较高者向创始人进行奖励

    (4)上述股权补偿逐年实施,公司应在收到投资方关于公司未满足经营指标承诺而要求股权补偿的书面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将上述补偿股权比例按照1元转让给投资方,公司、创始人及原股东有义务配合投资方签署相关股权补偿协议、修改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及决议等文件,并履行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

    (5)如公司没有完成指标任务,与指标任务相差较大,创始人每年最大补偿股权比例为3%。

    6、回购权

    (1)如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当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低于本条第5款约定的当年销售收入指标的50%,或20__年度、20__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或公司按照下列价格回购投资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___10%___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2)如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发生违背承诺,严重违约的情况,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___10%___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3)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如投资方委派董事支持公司上市且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否决公司上市计划,则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___15%___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4)自投资方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司可协调第三方按照上述回购条件及价格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视同创始人已履行回购义务;

    (5)自投资方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创始人应支付投资方全部回购价款,投资方收到全部回购价款后15个自然日内应配合公司、原股东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6)公司及创始人无权强制回购投资方本次投资后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7、领售权

    在满足本条第6款约定的回购条件的情况下,如创始人或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支付股权回购价款,或未能促使第三方按照回购条件及价格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则投资方有权通过兼并、重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或其他方式发起向其他第三方(以下简称"收购方")出售公司部分股权或全部股权,对此创始人承诺如下:_______________

    (1)对投资方发起的出售公司股权的提案不行使否决权;

    (2)根据投资方或收购方的要求,签署、递送所有与公司出售股权有关的文件并积极采取支持行动;

    (3)如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公司出售,同意按照与投资方相同的条件向收购方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

    8、知情权

    公司及创始人承诺按照下列要求向投资方及投资方委派的董事及时提供公司准确、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并接受投资方委派人员对公司财务资料进行查阅:_______________

    (1)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的财务报表和业务报告;

    (2)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季度/每半年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提供经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根据投资方的要求,在每季度/每半年结束后45个自然日内提供经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重要联营公司和子公司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供公司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股东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5)每一会计年度开始前3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新一年度收入和资本预算计划;

    (6)公司应当提供下列信息:_______________①投资方希望知道且与投资方利益相关的;②为投资方自身审计目的而需要的;③为完成或符合有权的政府机关的要求,投资方要求公司提供的其他一切有关公司运营及财务方面的信息;以及④公司收到任何关于全部或部分收购公司、公司的任何资产或任何下属企业的正式报价及意向信息等。本款项下的信息应于投资方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

    (7)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提供相关会议纪要(投资方需要的前提下);以及

    (8)创始人及公司承诺按照要求向投资方及时提供公司的相关资料。投资方可能要求该等信息以特定格式汇报,如果该等信息不为公司所能即时提供或者无法以要求汇报格式提交,公司应当尽其所能按照投资方的要求取得、整理、编辑此信息。

    9、重大事项决定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对于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实质性子公司)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得到投资方及股东一致通过方可实施:_______________

    (1)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2)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授权代表董事会行使质权;

    (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4)员工期权计划的设立和实施,包括授予数量、授予对象、行使价格、行使期限等;

    (5)公司年度分红计划;

    (6)公司的破产、清算、合并、分立、重组。

    10、董事会决策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实质性子公司)下列事项需经包括投资方委派董事在内的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实施:_______________

    (1)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2)处置公司的重要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对公司业务持续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

    (3)在年度预算之外的、一次性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投资(包括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

    (4)任何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

    (5)改变公司薪酬体系;

    (6)任何针对第三方的对外贷款、借款、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

    (7)委托或变更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股东大会通过);

    (8)修改公司的会计政策。

    11、优先清算权

    公司发生清算、解散、结束营业时,投资方有权优先于原股东享有优先受偿权,按照下列两种计算方法所得结果中较高者获得受偿:_______________

    计算方法一:_______________投资方的投资金额+公司对投资方的所有欠款+投资方在公司已公布但尚未执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红利以及应付而未付的利息

    计算方法二:_______________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对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所享有的分配额

    任何兼并、收购、改变控制权、合并的交易行为,或者公司出售、出租其全部或实质部分的资产、知识产权或将其独家授权予他人的,均构成本条意义上的清算、解散或结束营业。

    第七条 股东权益的分享及承担

    自交割日起,投资方与原股东即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公司享有和承担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治理

    1、为加强公司管理,对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任命或变更需经投资方与公司讨论后共同决定。(按公司董事会规则办)

    2、为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投资方委派一名董事;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成员不变。

    3、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在会议召开通知之日同时将会议资料向董事提交,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____________快件方式向投资方指定的收件方发出。

    4、公司建立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内控制度应当经股东大会通过,并确保公司的治理机制有效规范运行。

    第九条 承诺及声明

    1、公司创始人向投资方承诺如下:_______________

    (1)对于任何由于公司历史债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等)造成的、审计报告中未能体现的任何债务或责任由公司原股东承担,在本次投资完成后发现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2)创始人及其控股或参股的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投资任何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同类型业务及存在关联交易的业务;

    (3)在本次投资完成前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执行及拟执行的分红计划。自交割日起,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由增资完成后的所有在册股东按各自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4)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转移、转让、质押、抵押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5)如经过股东会批准同意的公司融资需创始人提供担保支持的,创始人同意无条件为公司提供相关担保支持;

    (6)本次投资完成后,创始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除外)签署相关承诺,保证自本次投资完成后3年内不主动从公司离职,如在此期间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从事或投资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7)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违法经营情形而被主管部门处罚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公司或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8)公司(包括子公司)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而被主管部门给予处罚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所涉股东或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9)公司历史沿革过程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双方如发生股权纠纷而给公司或投资方造成损失的,由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2、投资方向公司作出声明或陈述如下:_______________

    (1)投资方决策委员会对本次投资的最终批准;

    (2)投资方完成商业、业务、财务及法律的尽职调查且调查结果令投资方满意;

    (3)投资方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使用投资方享有的所有优先权利,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相关问题;

    (4)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随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领售权及优先清算权在公司正式递交上市材料之后自动终止;如公司上市材料撤回或上市申请未获批准,则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所有优先权利自动恢复。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及创始人承诺按照下列约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_______________

    (1)本次投资完成后【1】年内,创始人分期或一次性向公司补足资本金,补足金额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数据为准;

    (2)本次投资完成后【12】个月内,创始人向投资方提供本次投资前公司历史沿革过程中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凭证或转让双方签署的声明,确认历次股权转让款已付清、转让双方不存在任何潜在的股权或债务纠纷;

    (3)本次投资完成后【3】个月内,公司(包括子公司)按照经投资方认可的方案与全体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第十条 交易费用的支付

    1、本次投资过程中,协议各方各自承担发生的日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通讯费、文件制作费等;

    2、如投资方按照本协议完成投资,则投资方为完成本次增资而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所需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等费用(以下简称"中介费用")由公司最终承担,上述费用总计不得超过______万元人民币。

    3、如投资方未进行投资,则上述中介费用由投资方承担。

    第十一条 保密和不可抗力

    1、保密

    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政府有关机构要求外,未经本协议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顾问、中介机构或代理应对其已获得但尚未公布或以其他形式公开的、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

    2、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骚动、暴乱、战争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明文规定且对外公布的上市规则变动等)影响而未能实质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应予终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本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将有关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上的适当证据提供给其他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协议义务的影响;和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响终止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1、本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以下每一事件均构成违约事件:_______________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务或承诺,以至于其他方无法达到签署本协议的目的;

    (2)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司、创始人向投资方作出的承诺、声明、保证等。

    2、公司、创始人发生违约行为的,投资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进行改正;违约方自收到投资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予改正的,投资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回购权。

    3、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补偿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权补偿对应的投资方出资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资方违约金。

    4、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权回购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资方违约金。

    第十三条 协议的解除

    1、协议解除

    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协议。

    2、单方解除

    (1)如本协议第五条所述的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尚未全部得到满足的,则投资方有权在上述期限期满后、增资到位之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公司或原股东存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行为,在投资方增资到位之前,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另行向公司或原股东主张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投资方全部实际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该等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有关争议的协商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在所有其它方面继续其对本协议下义务的善意履行。

    3、本协议及任一最终文件(除非基于适用法律的规定)都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适用冲突法原则)。如若因为执行此协议产生任何争端,败诉方都应承担相应的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修订、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均应受中国____________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未经其他各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4、各方联系方式及地址如下,如果各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传真号码______及邮箱地址______;

    (2)原股东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传真号码______及邮箱地址______;

    (4)投资方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传真号码______及邮箱地址______。

    5、公司根据工商局要求提交公司章程或另行签署增资协议,相关文件内容与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6、本协议中文正本一式______份,各方各持有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之用。

    (以下为本《股权投资协议书》附件及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本《投资协议书》签署页)

    协议各方签署:_______________

    被投资企业:_______________

    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股东:_______________

    ______

    投资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资金使用计划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附件三:_______________陈述、保证和承诺

    公司及创始人的一般陈述与保证

    公司及创始人个别及共同地向投资方做出以下陈述与保证:_______________

    1、关于公司主体资格和业务经营,除了已向投资方披露的情形以外:_______________

    (1)公司是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拥有合法资质,并依法进行年检;

    (2)截至本次增资前,如存在出资不到位或其他出资瑕疵,由创始人连带承担补足出资义务;

    (3)迄今为止,公司开展的业务行为在所有实质方面均符合中国____________律、法规、国家政策及其章程的规定;

    (4)公司持有其现有资产及开展现行业务所需的全部执照、批文和许可,公司所有权/存续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声誉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涉及潜在重大不利变化的任何情况;

    (5)公司除其目前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所从事的业务活动外,不改变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亦不终止目前进行的主营业务活动;

    (6)公司应将其知晓的并且可能对公司业务的特点和性质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的任何公告或其它信息通知投资方;

    (7)向投资方所出示、提供、移交的有关公司资产和负债等全部财务资料及数据均为合法、真实、有效,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公司不存在重大隐性债权债务纠纷,未有潜在的或正在提起的针对任何一方的重大的诉讼、法律程序、索赔或行政处罚;

    (9)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公司及其创始人已获得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授权,并具有完全法律权利、能力和所有必需的公司授权和批准以达成、签署和递交本协议并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不违反法律或无利益冲突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将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其它组织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亦将不违反对公司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性文件的规定,或者与之有任何利益冲突。

    3、充分披露

    (1)就公司及其创始人合理所知,不存在任何与公司资产或业务有关的可能对公司资产或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且公司及其创始人未向投资方披露的任何事实;

    (2)就公司及其创始人合理所知,公司及其创始人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根据本协议所进行的交易而向投资方提供的任何陈述、保证或说明,均不存在任何对重大事实的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隐瞒。

    4、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上述陈述与保证均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5、公司及创始人向投资方承诺,本次投资完成后,投资方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各项股东权利;

    6、创始人承诺并保证其与公司之间无任何其他影响或损害投资方作为公司股东之权利或权益的任何安排;

    7、公司和创始人承诺,除公司已向投资方披露的情况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股权、房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或其他重要资产被设定抵押、担保或存在其它权利负担的情况;如果本协议签署后发现有未披露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或其它重大权利负担的,投资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或要求创始人代为清偿债务以免除公司的相应债务;

    8、公司和创始人承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遭受任何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本次增资完成后发现本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已存在任何违规经营而使公司可能遭受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创始人承诺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9、公司和创始人承诺,公司与第三方的协议、合同均已或将能得到合法、完整的履行;如果由于本次增资登记日前公司的任何已发生的行为而需要向任何第三方承担重大赔偿责任,且该等情形未向投资方披露的,创始人承诺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补偿公司因此遭受损失;

    10、创始人承诺,本协议签署后,如公司需要根据适用的中国____________律为其聘用的员工补缴任何在本次投资完成日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其他费用的,创始人承诺由其承担该等补缴义务;

    11、创始人承诺,本协议签署后,如公司需要根据适用的中国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补缴任何在本次投资完成日前应缴纳的税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则补缴义务将全部由创始人、承担;

    12、创始人向投资方同意、保证和承诺:_______________创始人及其任何关联方现在及将来均不得从事任何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任何活动);

    13、创始人及公司自本协议签署日至登记日期间以与以往惯例一致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

    14、自本协议签署日至登记日期间,公司允许投资方对其业务、资产和财务等状况进行调查和访谈,并应根据投资方的合理要求向投资方提供该等调查所需的各项资料和信息;

    15、自本协议签署日至登记日期间,公司及创始人不得以股权或其他融资形式代替投资方的增资行为,或因前述目的与其他第三方接洽;

    16、公司和创始人应尽其最大努力促使所有的承诺和保证得到满足;

    17、创始人对持有的公司股权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不存在为其他个人或实体代持或代为管理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其他个人或实体代为持有或管理股权的情形,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现实或潜在的法律纠纷。

    ______公司(盖章)

    创始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信托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

    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_________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信托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现将######工程安全防护及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内容、要求及方式。

    甲方将 限价商品房工程施工围墙内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外脚手架工程施工中的人工费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造价包干的形式交给乙方自主组织人员施工。主要要求:

    1.采用槽钢挑架每六层一挑,标准双排脚手架。

    2.外侧立面采用密目安全网。

    3.外架上除挑槽钢层全封闭外,每三层再设置水平网封闭层,作业面楼层、底盘周边满铺脚手板全封闭。

    4.每三层设置色带一道。

    5.外架钢管全部涂刷全黄相间的油漆,剪刀架满剪满挂。

    6.所有临边做踢脚板。

    7. 楼施工围墙内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建筑物主体楼层上下内外、场地环境周边的“四口五临边”围护、所有临设、屋顶防护、机房、女儿墙操作防护架的搭拆以及恢复。

    8.按照监理和建设单位要求,所有的临时上下人行通道、楼梯、施工出入口、安全通道、看房通道、钢筋棚、木工棚、配电棚、提升笼以及建筑周边需要防护的防护架搭拆。

    9.靠墙施工电梯的进料平台及其防护架搭拆、维护、施工电梯门安装。

    10.各个工种用的卸料平台制安、周转搭拆。

    11.主体施工的双排外防护脚手架的搭拆(槽钢挑架,钢管刷油漆、钢管进场下车、出场清理并按各型号归类堆码)。

    12.各种竖井(含采光井、电梯井和电梯门安装维护、烟道井)及外墙面的水平封闭防护架的搭拆,采光井、电梯井、烟道井作业面楼层必须层层硬质封闭,以利于各班组安全施工。

    13.主体施工作业楼层的洞口、临边封闭防护以及周边外架上脚手板的铺设、拆除。

    14.主体各种水平防护架的搭拆。

    15.以上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维护保养、恢复等工作,以确保正常使用为准。

    16.各种自用材料和工具的场内转运,材料的上下车。

    17.宣传标牌的挂拆;

    18.所有与本分项工程有关的预埋及卸料平台的预埋。

    19.所使用钢管的油漆涂刷;

    20.完工后材料的清理、堆码。

    21.安全立网、平网的拴挂以及防护架(棚)水平或垂直方向的竹胶板的铺设或拴挂、拆除。

    22.外架上以及各种防护棚上建筑垃圾的日常清理。

    23.外架上每隔3层宽的安全色带。

    24.场内所有与乙方作业范围相关的辅助、配合用工。

    25.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工程完工后与乙方作业范围相关的所有工程用物资的入库或清退工作。场内材料须按指定地点分品种、分规格按要求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派其它班组实施,其费用按常规双倍由乙方承担。

    26.工作面上自身堆积杂物施工前清理。

    27.二次结构砌砖第一次防护的拆除。

    四、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的相关规定如下:

    国家及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130-20__)

    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五、工程计价方式及安全责任分摊比例

    1、计价方式为:车库以车库外墙实际搭架面积计算10.00元/平方米包干。主体部分上在标准层以搭设外架的楼层开始计算 14.00 元/平方米包干(以图纸上的建筑面积为准)。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单次安全事故医药费2万元(含2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单次安全事故医疗费用超过二万元以上时,甲方同意承担乙方扣除国家医保认可医疗点的医疗费后的70%,剩余的30%由乙方自行承担并附有效的医疗发票。

    甲方承担费用计算式:=(医疗费+工伤赔付费-2万元-医保赔付费)×70%

    3、此单价为包干价,包含乙方所有的工作内容费用。场内与本合同工作内容相关的所有配合辅助用工均不得另计费用(甲方安排的其他场外用工或与本合同工作内容无关的费用除外),场内无计时工。

    六、工程款结算方式

    每幢主体封顶一月后一个月内支付主体工作量的60%,外架全部拆除后一个月付足70℅,竣工验收后一月内付清剩余工程款。

    七、 工期要求

    乙方的工期不能影响砼工程、钢筋工程及模板工程施工插入时间,不能造成砼及模板、钢筋窝工。

    乙方应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含月进度计划)的要求,合理组织劳动力,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并为其他工作创造好作业条件,主体结构施工进度安排按以下时间控制(含模板、钢筋、砼、外架共用时间):

    按照建设单位制定的计划完成。

    八、安全要求

    确保防护工作项目自身符合安全有关标准要求和公司制度规定。

    九、文明施工要求

    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内容,其费用均包括在包干价格中,发包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十、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作业人员部分住宿。

    2、对乙方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配合问题。

    十一、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的施工规定,操作规程、规范,遵章守纪,切实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单项施工方案。

    2、乙方作为本工程的安全防护队伍,必须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由于乙方防护不到位所造成的自身或他人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二、工程材料使用

    乙方按照工程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各项材料,不得损坏或野蛮施工造成浪费,乙方须派专人对己完工作面上及场区周边环境内剩余或丢弃的相关各项材料认真及时组织清理,并回收利用或堆放于指定仓库存放,妥善保管。材料的使用按第十三条“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施工现场管理

    本着“严管理、保安全、促生产、抓质量、降消耗以及创建文明的施工现场”等管理原则,制定以下现场管理条例,乙方须严格遵守执行。

    材料使用管理

    以“施工工作面”为界,当施工工序施工完毕,凡该工作面上及其以下楼层或建筑周边、场区环境等处,剩余的该道工序用的各种材料乙方须派人及时清理,并集中堆放于指定仓库,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利用,否则按原价扣款。

    文明施工管理

    (1)每道工序施工前,均须对该工作面基层进行彻底清理、清扫、彻底清除水泥砂浆等凝结物,做到清爽、整洁,否则每处扣款500元。

    (2)楼层上该道施工工序完毕,须对剩余材料及时清理,及时回收利用。

    (3)施工工作面上使用各种周转材料,拆除后须及时组织清理、堆码或及时维修。

    3、质量管理

    乙方严格质量预控管理,凡因乙方操作原因或管理原因或未按有关工艺操作规程施工因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包括材料费)并接受扣款500元/次。

    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十二个不准”,否则凡违反一条按每人次200元扣款。

    (2)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施工验收标准(JGJ130-20__)的有关规定,否则违反一条按每人次扣款200元。

    (3)老、弱、病、残或有其它疾病的人员及儿童一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或进行其它施工作业,否则扣款500元/人次。

    5、社会治安及劳动纪律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应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现场打架斗殴,否则扣款1000元/次以上,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其他约定

    1、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安全质量保证金 5 万元(大写:伍万元),此履约金在主体封顶后甲方退回给乙方(注:如因乙方原因不履行合同此金额不予退还)。

    2、乙方应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

    3、乙方须配置足够的无线电对讲机,以便指挥塔吊及其它通讯联络,提高工效。

    4、乙方须合理组织劳动力,合理施工管理,搞好和甲方的配合,确保工程“工期、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累计罚款超过2万元,则甲方可终止协议执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按此前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结算,甲方也可另外引进其他队伍协助乙方共同完成,由此造成的单价差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自行退场,则按此前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70%结算。

    5、本协议单价为包干价,己包含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管理费、工具费、安全及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手套等费用)。场内的相关各种辅助配合用工以及乙方企业管理的各项费用和其个人所得税。

    6、本工程一律不许转包、分包;

    7、班组工人进场前一天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上岗证复印件验原件、体检报告原件至项目办公室(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否则工人在施工现场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工人在施工现场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9、乙方现场负责人每月在现场16天,代理人在现场26天(以甲方打卡为准),少一天扣500元,在保证金中扣除。

    十五、 代表乙方代理人现场事务:如库房领料、签收工作函告、签认会议决议等除领取工程款、安全例会以外的工程事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壹份,自乙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尾款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信托合同 篇11


    第1篇: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交易合同怎么写?以下是我们给你的范文格式参考。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北盛赣州市产权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适用于出让、受让委托。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拟订具体条款时,需约定的必须填写,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表示。

    三、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其他当事人披露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保证合同条款真实,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后果承担完全责任。

    四、“代理业务”内容一般包括:

    (适用出让委托时选择)(适用受让委托时选择)

    1.制作交易申请书;1.寻找交易目标;制作收购意向申请书;

    2.寻找受让方;2.根据交易目标制作投资分析;

    3.制订谈判方案并参与谈判;3.制订谈判方案并参与谈判;

    4.制作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并参与合同签订;4.制作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并参与合同签订;

    5.办理交易市场合同审核的有关手续;5.办理交易市场合同审核的有关手续;

    6.参与财产的交割;6.参与财产的交割;

    7.办理权证变更等手续;7.办理权证变更等手续;

    8.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8.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9.其他。9.其他。

    五、委托标的,可以是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商标权,非上市国有、集体全资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非上市国有、集体控股或参股企业国有及集体产权,上市公司控股或参股企业国有及集体产权,科技成果和以科技成果、风险投资所形成的产权,合法的其他类型所有制企业产权,以及依法可转让的其他各类产权。

    六、委托标的的交易方式,可以是竞价拍卖,招标转让,协议转让,招募法,有偿兼并,融资租赁,以及其他合法方式等。

    七、提交的文件,出让方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税务登记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准予转让产权的有效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资料;受让方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税务登记证、同意受让产权的有效决议或主管部门批文、资信证明等资料。

    八、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房产、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权证变更费用。

    九、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请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湖北盛赣州市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在赣州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以下代理业务:(应具体约定)

    (二)委托的权限和期限

    1.委托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标的的交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委托出让标的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_____万元),最低不能少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____万元)。(此款适用出让委托)委托受让标的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最高不能超过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此款适用受让委托)

    5.委托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提交的文件(应具体约定)

    委托方须向受托方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如为复印件,委托方须加盖公章。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合同双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赣州市关于产权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

    (2)委托方承担委托事项中涉及的清产核资、评估等相关费用。

    (此款适用于出让委托)

    (3)委托方承担委托事项中涉及的实地考察、评估等相关费用。

    (此款适用于受让委托)

    (4)受托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委托方的委托事项、权限要求和期限进行交易业务活动。

    (5)双方均负有对对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承诺及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材料提供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2)委托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的受让委托合同,并不得与出让方私下接触、洽谈成交。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担(此款适用于受让委托)。

    (3)委托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的出让委托合同;在赣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期间和摘牌后90日内不得发生场外交易行为,否则,受托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缴金额为委托出让产权总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在委托期限内不得与任何一个受让方私下接触、洽谈成交,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担(此款适用于出让委托)。

    (4)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书面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委托方变更指示的,应当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受托方承担。

    (5)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赣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和赣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业务的规定,遵守本合同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收费项目

    (1)佣金: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代理服务而向委托方收取的报酬。

    (2)基本费用:受托方为委托方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及相关业务开支的必要费用。

    (3)代缴费用:受托方为委托方代为向赣州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缴纳的产权交易手续费、交易挂牌费和信息费。

    2.收费标准:

    (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佣金也可由双方约定)

    佣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

    基本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代缴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

    3.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时,委托方应先期支付上述合计费用的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万元),作为预付定金;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__________内,委托方应将余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万元(¥__________万元)付清。

    对低于(高于)委托方委托受让(出让)价格部分的差额,按差额的____ %给予受托方奖励或按以下方式给予奖励:_____

    (2)合同签订后,在委托期限内若交易不成或委托方要求解除委托时,委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成本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

    (3)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进行变更。

    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如欲解除委托关系,应提前__________日向对方提交书面要求,经对方同意并结清帐目后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处理

    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赣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调解;也可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双方约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双方可选择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赣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执二份。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报赣州市产权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产权交易合同

    这篇产权交易合同范文是我们精心挑选的,但愿对你有参考作用。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经纪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经纪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鉴于:

    1._________(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成立于_________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系_________(出资人/股东名称)出资_________元(出资人/股东是多名的应分别载明)。

    2.经评估(审计),截止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资产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负债合计为_________元,净资产为_________元。

    3.本次_________(产权标的名称)转让,各方当事人已被授权。

    第一条 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转让给乙方。(出让人或受让人是多方的均应载明)

    第三条 产权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产权经资产评估确认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市挂牌,采用_________(协议转让或拍卖或招投标等)的方式,确定受让人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第四条 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本合同所涉及企业职工安置的,约定必须与转让标的企业安置职工方案一致。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载明。)

    第五条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第六条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资产处置

    经甲、乙双方约定,作如下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可附“产权交割清单”或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约定,产权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采取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对情况复杂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一次付清的方式

    (1)产权转让总价款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__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总价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的方式

    (1)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内)付讫,并提供合法担保,余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首期付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首期价款。

    第八条 产权交割事项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产权交割清单”,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或资产转让的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_________方承接。

    第九条 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期限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 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由_________方(或双方共同承担)支付。(亦可针对支付的具体税收和费用进行详细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甲方未能按期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或乙方未能按期支付产权转让的总价款,每逾期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或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可依法采取下列方式: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

    3.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4.因本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的。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将乙方的已付款项全额返回给乙方。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产权经纪组织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并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所转让的产权属真实、完整,没有隐匿下列事实:

    (1)执法机构查封资产的情形;

    (2)权益、资产担保的情形;

    (3)资产隐匿的情形;

    (4)诉讼正在进行中的情形;

    (5)影响产权真实、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中的内容。

    第十五条 其他_________。(上述条款若有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及执业产权经纪人、产权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使用须知”和本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产权标的方执_________份,产权经纪组织各执________份,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执_________份,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_________执份。

    出让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篇: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交易合同的写法与格式是什么?请参考以下这篇范文。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产权经资产评估后与乙方协商确定,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产权转让的职工安置方式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_________。

    第四条 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_________。

    第五条 产权转让中以下资产的处理方式(根据不同的转让标的具体约定)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房屋建筑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_________。

    3.车辆_________。

    4.设备_________。

    5.商标_________。

    6.专利_________。

    7.技术项目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第六条 产权交割的责任

    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按照《产权交割清单》应在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共同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在_________地点将产权完整地交给乙方,否则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

    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乙方应将第二条确定的款项,通过其委托的经纪机构按以下方式、期限、地点支付,当合同履行后,甲方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第八条 产权交易的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条 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_________期限内完成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应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转让标的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_____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以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一条 产权转让纠纷的处理

    合同当事人或第三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审核合同的省交易所申请调解;也可明确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同时,报请省交易所审核盖章后生效。

    第4篇:产权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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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以下委托业务:

    (1)特别委托业务(委托内容应当具体约定)。

    (2)概括委托业务(委托内容应当具体载明)。

    2.甲方委托的期限:

    (1)委托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转让标的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最低不能少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3.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提交的文件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式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应加盖证明章。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

    2.甲方承担委托事项中涉及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等相关费用。

    3.甲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或撤牌后_________日内不得自行进行场外交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

    5.甲、乙双方均具有对对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第四条 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1.佣金:

    (1)特别委托业务的佣金,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涉及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及相关业务的佣金,按照成交价格×相应差额计费率计算,如按标准计算低于_________元的(单向收费),则按最低佣金_________元收

    (2)概括委托业务的佣金,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按总资产额或按净资产额×相应差额计费率计算)。

    2.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下列方式支付佣金:

    (1)特别委托业务:甲方应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作为预付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委托业务内容确定佣金,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2)概括委托业务:甲方应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作为预付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受让标的价格确定佣金,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3.若交易不成或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要求解除委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因委托业务而发生的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4.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或撤牌后_____日内自行进行场外交易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委托转让产权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甲方如未按本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佣金的,每逾期_________日,应按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并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若违反《上海市产权交易规则》、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关交易业务的规定和本委托合同约定的,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可订立补充合同。

    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终止委托关系,应向对方提交书面要求,经结清已发生的费用后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或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可依法采取下列方式: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

    甲方向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与转让产权相关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属真实、完整。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甲方变更指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 其他

    上述条款未尽事项的约定。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使用须知”和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并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一份。

    附件: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第5篇: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交易合同范文精选系列,如果你喜欢可以下载全文。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岳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上述产权经资产评估后与乙方协商确定,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产权转让的职工安置方式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第四条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第五条产权转让中以下资产的处理方式

    (根据不同的转让标的具体约定)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房屋建筑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_________

    3.车辆_________

    4.设备_________

    5.商标_________

    6.专利_________

    7.技术项目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第六条产权交割的责任

    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按照(产权交割清单)应在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共同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在_________地点将产权最终完整地移交给乙方,否则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

    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乙方应将第二条确定的款项,通过其委托的经纪组织按以下方式,期限、地点支付,当合同履行后,甲方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第八条产权交易的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条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并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_________期限内完成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应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同转让标的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的,每逾期_____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一条产权转让纠纷的处理

    合同当事人或第三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审核合同的岳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或岳阳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也可明确仲裁或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必须签订变或解除合同书,同时,报请交易所审核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上述条款中未尽事宜)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转让的产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没有下列隐匿事实:

    (1)法院查封资产的情形;

    (2)抵押、担保资产的情形;

    (3)隐匿资产的情形;

    (4)影响产权真实,可靠、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执业产权经纪人,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交易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生效。

    合同成立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执业产权经纪组织各执份,交易所执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其他

    “合同使用须知”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经纪组织(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经纪组织(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出让人、受让人的资格证明

    (1)出资证明;

    (2)营业执照。

    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

    3.资产评估及确认报告或审计报告(非公有经济性质价格自行协商除外)。

    4.与被转让标的相关的权证。

    5.其他。

    注:交易中心对合同审核所需的附件,由交易中心自行订立。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合同法)和(岳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构成合同文本要件,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拟定具体条款,需约定的必须填写,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

    三、出让人:指转让标的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资人或资产处置人。

    四、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概况: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五、企业类型:按照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转让标的: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专利权、商标权等。

    七、第三、第四条、第五条款是对第一条款的具体约定,如合同中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这三项条款中各自注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

    八、转让价格: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协商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产权。

    九、职工的安置方式:指按照(岳阳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指引办法)规定,应约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

    十、资产的处理:是针对实际标的物的处理方式。

    十一、产权交割的方式、期限、地点:指出让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产权转让给受让人,并明确产权交割的具体日期。

    十二、产权交易的基准日:指确定被转让产权的所有权、风险。责任转移的特定时点。

    十三、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十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本合同由交易各方当事人及其产权执业经纪人,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本中心对合同审核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亦表示合同同时生效。合同生效起始时间以本中心审核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

    十五、合同的解除

    除合同规定的条款外,也可用另立解除合同的方法予以解决。

    第6篇:产权交易合同

    范文网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范文,都是经过我们会员精心挑选整理的。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产权经资产评估后与乙方协商确定,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产权转让的职工安置方式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_________。

    第四条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_________。

    第五条产权转让中以下资产的处理方式(根据不同的转让标的具体约定)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房屋建筑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_________。

    3.车辆_________。

    4.设备_________。

    5.商标_________。

    6.专利_________。

    7.技术项目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第六条产权交割的责任

    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按照(产权交割清单)应在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共同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在_________地点将产权完整地交给乙方,否则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

    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乙方应将第二条确定的款项,通过其委托的经纪机构按以下方式、期限、地点支付,当合同履行后,甲方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第八条产权交易的`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条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_________期限内完成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应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转让标的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_____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以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一条产权转让纠纷的处理

    合同当事人或第三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审核合同的省交易所申请调解;也可明确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同时,报请省交易所审核盖章后生效。

    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上述条款中的未尽事宜)。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转让的产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没有下列隐匿事实:

    (1)法院查封资产的情形;

    (2)抵押、担保资产的情形;

    (3)隐匿资产的情形;

    (4)影响产权真实、可靠、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产权经纪机构签字、盖章,并经省交易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生效。

    合同成立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产权经纪机构各执_________份,省交易所执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其他

    “合同使用须知”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让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出让人、受让人的资格证明

    (1)出资证明;(2)营业执照。

    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

    3.资产评估及确认报告或审计报告(非公有经济性质产权价格自行协调除外)。

    4.与被转让标的相关的权证。

    5.其他。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构成合同文本要件,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采用。

    二、为更好的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拟定具体条款,须约定的必须填写,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表示。

    三、出让人:指转让标的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资人或资产处置人。

    四、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概况: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五、企业类型:对应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转让标的: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与转让产权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专利权、商标权等。

    七、第三、第四、第五条款是对第一条款的具体约定,如合同中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这三条款中各自注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

    八、转让价格: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协商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于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产权。

    九、职工的安置方式:指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应当约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

    十、资产的处理:是针对实际标的物的处理方式。

    十一、产权交割的方式、期限、地点:指出让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产权转让给受让人,并明确产权交割的具体日期。

    十二、产权交易的基准日:指确定被转让产权的所有权、风险、转移的特定时点。

    十三、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十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本合同由交易各方当事人及其产权经纪机构签字盖章,并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以表示合同同时生效。合同生效起始时间以产交所审核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

    十五、合同的解除

    除合同规定的条款外,也可以另立解除合同的方法予以解决。

    第7篇:产权交易合同

    关于产权交易合同的写法与格式,请参考本文。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经纪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经纪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鉴于:

    1._________(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成立于_________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系_________(出资人/股东名称)出资_________元(出资人/股东是多名的应分别载明)。

    2.经评估(审计),截止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资产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负债合计为_________元,净资产为_________元。

    3.本次_________(产权标的名称)转让,各方当事人已被授权。

    第一条 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出让人或受让人是多方的均应载明)

    第三条 产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产权经资产评估确认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市挂牌,采用_________(协议转让或拍卖或招投标等)的方式,确定受让人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第四条 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本合同所涉及企业职工安置的,约定必须与转让标的企业安置职工方案一致。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载明。)

    第五条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第六条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资产处置

    经甲、乙双方约定,作如下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可附“产权交割清单”或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约定,产权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采取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对情况复杂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一次付清的方式

    (1)产权转让总价款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__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 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总价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的方式

    (1)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内)付讫,并提供合法担保,余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首期付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首期价款。

    第八条 产权交割事项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产权交割清单”,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或资产转让的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_________方承接。

    第九条 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期限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 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由_________方(或双方共同承担)支付。(亦可针对支付的具体税收和费用进行详细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甲方未能按期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或乙方未能按期支付产权转让的总价款,每逾期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或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可依法采取下列方式: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

    3.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4.因本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的。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将乙方的已付款项全额返回给乙方。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产权经纪组织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并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所转让的产权属真实、完整,没有隐匿下列事实:

    (1)执法机构查封资产的情形;

    (2)权益、资产担保的情形;

    (3)资产隐匿的情形;

    (4)诉讼正在进行中的情形;

    (5)影响产权真实、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中的内容。

    第十五条 其他_________。

    (上述条款若有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及执业产权经纪人、产权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使用须知”和本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产权标的方执_________份,产权经纪组织各执________份,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执_________份,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_________执份。

    出让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8篇: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交易合同范文集锦之一,但愿能对你带来帮助。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经纪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经纪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鉴于:

    1._________(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成立于_________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系_________(出资人/股东名称)出资_________元(出资人/股东是多名的应分别载明)。

    2.经评估(审计),截止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资产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负债合计为_________元,净资产为_________元。

    3.本次_________(产权标的名称)转让,各方当事人已被授权。

    第一条 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转让给乙方。(出让人或受让人是多方的均应载明)

    第三条 产权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产权经资产评估确认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市挂牌,采用_________(协议转让或拍卖或招投标等)的方式,确定受让人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第四条 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本合同所涉及企业职工安置的,约定必须与转让标的企业安置职工方案一致。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载明。)

    第五条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第六条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资产处置

    经甲、乙双方约定,作如下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可附“产权交割清单”或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约定,产权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采取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对情况复杂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一次付清的方式

    (1)产权转让总价款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__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总价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的方式

    (1)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内)付讫,并提供合法担保,余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首期付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首期价款。

    第八条 产权交割事项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产权交割清单”,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或资产转让的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_________方承接。

    第九条 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期限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 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由_________方(或双方共同承担)支付。(亦可针对支付的具体税收和费用进行详细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甲方未能按期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或乙方未能按期支付产权转让的总价款,每逾期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或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可依法采取下列方式: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

    3.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4.因本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的。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将乙方的已付款项全额返回给乙方。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产权经纪组织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并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所转让的产权属真实、完整,没有隐匿下列事实:

    (1)执法机构查封资产的情形;

    (2)权益、资产担保的情形;

    (3)资产隐匿的情形;

    (4)诉讼正在进行中的情形;

    (5)影响产权真实、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中的内容。

    第十五条 其他_________。(上述条款若有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及执业产权经纪人、产权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使用须知”和本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产权标的方执_________份,产权经纪组织各执________份,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执_________份,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_________执份。

    出让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三、出让人:指转让标的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资人或资产处置人。

    四、受让人:指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协议转让或拍卖或招投标等方式有偿取得产权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五、合同涉及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应按合同文本要求载明,企业类型按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当事人如系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合同涉及的出让人、受让人是多方的,均应分别载明。

    六、产权转让的标的:指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拥有的产权(整体或部分),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

    七、转让价格: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经资产评估确认后,作为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竞价或协议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产权。

    八、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指按照有关规定,应约定妥善安置转让企业职工的有关事项。如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应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

    九、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指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如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应附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

    十、资产的处理:指根据不同的标的具体约定,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实际标的物的处理。

    十一、产权交易的基准日:指产权转让标的价值体现的特定时点。

    十二、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除协商和调解方式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但选择了仲裁方式就不能再约定其他方式。

    个人信托合同 篇12

    本股权投资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市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_____),注册地在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公司原股东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引进甲方作为战略投资者。甲方愿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_____公司。

    2.原始股东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资形式向目标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增资完成后,甲方占增资后的目标公司股权。

    3.目标公司与原始股东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投资人募集投资款,而投资人在对公司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目标公司增资。

    为此,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释义及定义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关联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控制该人士、被该人士控制、或与该人士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门”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试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指公司及各原始股东在本协议中向投资人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指投资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的公司实际税后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东和投资人于依据本协议约定,在投资人出资到位后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同时修改的公司章程。

    “权利负担”指质押、抵押、担保、留置权、优先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权利主张、共有财产利益或其他回购权,包括任何对于表决、转让、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质的所有权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适用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外。

    “认购”指投资人或者其确定的最终投资方根据本协议对新增股份的认购。

    “投资人保证”指投资人在本协议中向公司及原始股东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中国国务院指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外且中国的商业银行开门营业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响”指公司的销售收入、净资产、利润等发生超过_____%的减少或下降,或对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响,无论是否来自供公司的通常商业过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过IPO、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资本市场,公司股东因该等上市行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除外)。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和“万元”。

    第二条解释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下述用语应包括以下含义:

    提及“法律”,应包括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条例、地方规章(包括不时做出之修订)的任何规定;

    提及“一方”时,应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个人代表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提及“包括”应被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

    (2)本协议包含的目录和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被用于解释、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条款、附件和附录时指本协议的条款、附件和附录,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变更。本协议各附件及附录以及根据本协议规定或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签署其他文件,在此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各方已共同参与本协议的协商和起草,对本协议中各方存在歧义或者不明之处已经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本协议不构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参与本协议的起草、讨论或者对本协议约定事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个别条款无效。

    (5)原始股东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为实现本协议约定,投资人有权要求原始股东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增资

    第三条投资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募集投资款人民币万元。

    (2)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投资人特此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目标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资,且该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应未附带亦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本次增资称为“本次交易”)。

    第四条投资对价

    本次甲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占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_____%股权。

    第五条投资款的支付

    各方确认,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投资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应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全部实现;

    (2)投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风险的法律意见书;

    (3)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至投资人缴款日,各项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误导性;

    (5)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东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项协议、义务或承诺;

    (6)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在业务、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诉讼、前景或条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条支付后的义务

    公司应在投资人缴纳出资后及时完成以下事项:

    (1)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司应向投资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投资人加入股东登记名册以表明其对股权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及正式注册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2)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司应于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

    第七条优先认购权

    (1)当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时,各方有权按其各自的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资本公积或法定公积按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以及(2)经过股东会批准,公司为收购的目的发行新增注册资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认缴该等未经认缴的拟增加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优先购买权

    (1)如果公司原始股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拟受让方”)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共同出售权

    原始股东及投资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如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的标的权益转让给任何拟受让方时,若非转让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以购买全部拟转让股份,则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非转让方应有权按比例同转让方一起向拟受让方转让该非转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转让方拟转让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第八条(2)项规定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应当在收到该项转让通知后20日内书面回复转让方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否则视为放弃共同出售权。其他股东拟行使共同出售权的,则该股东共同出售的股份≤该股东持股总数×(拟转让股份总数/转让方持股总数)。

    (3)转让方应允许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同时向拟受让方出售其股份,拟受让方不同意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共同出售的,转让方不可以向拟受让方出售全部或部分的股份。

    第十条反稀释条款

    未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向原始股东和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或发行可转债、认股权证或期权;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如果公司向原始股东或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则发行该等新股单价(下称“新低价格”,新低价格=公司发行该等新股所获得的全部对价÷该等新股占公司发行后公司全部股权的比例÷发行新股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一个门槛价格(门槛价格=投资人对公司实际投资总额÷投资人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如果新低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则投资人有权以一元人民币的总对价从发起人股东获得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下称“新增股份”),以使得该等新股发行后,投资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少于增资时的股份比例。投资人从发起人股东获得新增股份所支付的对价超过一元人民币的,发起人股东应当将超出部分以投资人认可的方式补偿给投资人。

    第十一条清偿权

    公司发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终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税费、薪金、负债和其他分配后,投资人依照投资金额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分配。

    第四章法人治理及公司运营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

    (1)公司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取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时,须取得投资人的同意方可通过:

    (a)公司向第三方募集资本或向第三方发行股份或增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c)涉及公司上市时间、方式、地点、路径等事项;

    (d)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e)公司对外投资或金额超过500万以上的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f)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基本文件的重大修改;

    (g)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h)增加或减少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人数;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i)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外的且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者年度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支出;

    (j)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

    (k)公司对外签署的金额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非经营性合同;

    (l)清算、兼并或出售或购买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使得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发生控制权变化;

    (m)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的性质或结构;

    (n)增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相似计划下发行的股份,但是源于原始股东存量股份的除外;

    (o)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许可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公司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

    (p)借款或者以任何方式承担任何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债务,或在公司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上创设任何权利负担;

    (q)以公司资产为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或向任何董事、管理人员或雇员或关联方提供贷款或者担保;

    (r)改变或取消任何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优先权或特权。

    第十三条公司组织结构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应再成立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应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由原始股东委任,2名董事由投资人委任。监事会应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及1名监事由投资人委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出纳由投资人委任。原始股东和投资人承诺在行使股东选举权利时保证对方各自提名的候选人当选董事。董事离职,提名方有权提名另一候选人并经选举成为公司董事。

    (2)董事参加董事会及其履行董事职责所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董事会的召开应有所有董事,并且其中应包括投资人提名的董事(但在会议召开十日前,经两次通知未能参加会议也未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除外)参加方可有效。如董事未准时参加董事会的,公司应再次通知,并将会议时间相应顺延5天召开。

    (4)有关下列事项的决议应由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能通过,并且其中必须包括投资人董事的同意(以下指“特殊决议”)

    (a)制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方案;

    (b)制定设立新的子公司、代表处、分公司的方案;

    (c)任命、撤职和替换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变更公司审计、财务制度和程序、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d)审计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制度,包括奖金、车辆和房屋的购买和规定;

    (e)增加公司任何年薪高于40万元人民币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和福利计划,且年涨幅超过25%;

    (f)股东大会权限下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及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g)任何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各方权利或义务的任何弃权、批准、同意或修改,或者公司或者任何子公司迟延或未能尽力行使其在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享有的针对协议相对方的权利和救济;

    (h)购买任何上市或非上市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认股权证等)的行为;

    (i)各方一致认为需董事会决议同意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承诺

    第十四条公司及原始股东向投资人承诺如下(但如有特别提及其他方的承诺之处,该承诺亦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在工商登记日前,除已获得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外,(i)公司不得新发行任何股份,包括发行与公司股份相关的期权、权证、各种种类的可转换债;(ii)公司各原始股东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任何公司股份;在工商登记日前,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确保公司以一个持续经营的实体按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营运其主营业务,其性质、范围或方式均不得中断或改变,且应延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采用的健全商业原则;

    (2)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或任何原始股东均不得从事、允许或促成任何会构成或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作为或不作为,且应就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将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形及时通知投资人;

    (3)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不得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就收入或利润向各原始股东作出任何其他形式的分配;

    (4)在工商登记日前,以本协议所载列的保密规定为前提,投资人的代表应可在发出合理通知后,于正常营业时间查阅公司的账册和记录(包括所有的法定账册、会议记录、合同等);

    (5)各方特此同意互相配合,尽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备齐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六章陈述及保证

    第十五条各方共同的陈述及保证

    (1)各方均依据其管辖法律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作为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

    (2)交易文件构成各方的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3)各方签署交易文件、完成本次交易以及履行并遵守交易文件的条款和条件,(a)并不违反该方需遵守或该方受到约束的任何法律或法规、或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命令、裁决、判决或法令,且(b)也不导致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文件或承诺项下的条款。

    第七章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会计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所有凭证、收据、统计报表和报告、财务账册应以中文书写。

    第十七条审计

    (1)公司的财务审计应由一家国内的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独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来完成。审计报告应递交股东大会、董事会。

    (2)如果任一股东合理认为有必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专业人员来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审查时,则其可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审计和审查,公司应给予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该股东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

    (1)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四十五(45)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季度的财务报表。

    (2)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90)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报表。

    (3)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120)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经由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具有国内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此外,公司(财务负责人)还应准备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财务报表及关于年度利润分配的建议书。

    第十九条知情权

    公司股东各方有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法行使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查阅会计账簿、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公司应当进行配合。

    第八章生效和终止

    第二十条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各方同意豁免相关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已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各方公章;

    (2)泰*资本已经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人本次投资议案;

    (3)就本次交易,投资人已经取得了内部投资委员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4)至签署日,未发现公司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第二十一条终止

    (1)如果在投资人缴款前任何时候发现公司存在任何下列事实、事宜或事件(不论是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或之前存在或发生,还是在其后产生或发生),投资人有权向公司和/或各原始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a)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而且该违反在投资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有关方对违约作出补救后60日内未得到补救;

    (b)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任何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

    (c)发生对公司业务、状况(财务或其他)、前景、财产或经营成果的重大不利影响。

    (2)在下列情况下,权利方可单方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本协议所约定之本次交易将随之被放弃:

    (a)经由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b)之前,公司未能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c)出现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6)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1)对于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严重违反本协议及/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索赔、诉讼、费用和支付,该方应向其他各方作出赔偿并使其不受损害。

    (2)原始股东对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以及本协议需承担回购义务、补偿责任等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投资人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原始股中的一方或几方单独或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6)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提出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签署以及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保护并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所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要求,都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在开始协商后60日内未能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争议,应在一方通知争议其他方后将该争议提交仲裁。

    (2)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保密责任

    (1)各方确认,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由于本协议而交换或获得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以及各方成为公司股东后所知悉的公司业务、财务、技术、法律等信息均是保密专有资料(下称“保密信息”)。各方应当,并应确保其各自的代表(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股东、代理人、关联方及聘请的专业机构)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资料提供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该资料。

    (2)下列情况不视为一方违反保密义务:

    (a)该资料是公开资料或者通过公开渠道取得;

    (b)应监管部门要求或者为争议解决而向仲裁机构提供。

    第二十七条放弃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第二十八条转让

    (1)各方已经知悉并同意,投资人作为专业投资机构,有权利通过其控制的专项基金向公司缴纳投资款。若投资人行使这一权利,在缴款前,应将出资人、出资金额、出资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及原始股东。

    (2)投资人若通过其专项基金实施对公司的投资,则本协议下赋予投资人的特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均由实际投资的专项基金继承享有。该项权利继承无需相关方另行签署协议,公司及原始股东对此予以确认。

    (3)为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所需,公司、原始股东、投资人及专项基金可另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但并不因此代替本协议的效力,其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4)投资人或专项基金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受让方承继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第二十九条修改

    本协议不得口头修改。只有经各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方可生效。

    第三十条可分性

    若本协议中或多项条款,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在任何一方面被视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并不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影响或受损害。各方应通过诚意磋商,努力以有效的条款取代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而该等有效的条款所产生的经济效果应尽可能与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所产生的经济效果相似。

    第三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每一份签署的文本均应被视为原件,各方各持一份,其余交由公司存档,以备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只用。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签署《股东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信函、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另一方在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不时通知该方的其他指定地址。

    (2)通知被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确定:

    (a)专人递送的通知,专人递送当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b)用信函发出的通知,则在信函寄出日(在邮戳上标明)后的第10天,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c)用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在特快专递寄出日第4天,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d)用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有关文件的传送确认单上所显示的传送日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个人信托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摄影器材提供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拍摄_______所需而租用甲方器材,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将乙方(所出具的器材使用单为依据)器材清单内所列器材及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本合同所租用器材物品只限于拍摄__________使用。不得转租、转用或给第三方使用。

    二、租金结算:器材租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日租金额_________人民币,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

    1、乙方在提取设备时,付第一期租金,即________元人民币,计使用________天,期限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2、拍摄期间第二次付款________元人民币,计使用________天,期限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3、拍摄期间第三次付款________元人民币,计使用________天,期限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乙方在每阶段到期的前三天预付下一阶段租金,如未按时付款,甲方在上阶段截止日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拍摄,返还所有器材。如提前拍摄完毕,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收取的多余租金退还乙方。

    4、租用时间以乙方到甲方提取器材出库当日开始计算。如乙方需要延长使用,应在截止日前48小时与甲方协商,签订续租协议,如双方无异议,有关延期使用期间的有关事宜,仍按原合同继续执行,如双方对续租事宜异议,需要重新签订续租协议。延期使用期间租金每日_______元人民币,每_____天付款一次,付款金额为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提取摄影器材时应认真核对器材的型号、规格、器材数量、完好程度和使用性能等,并在上述器材清单上做出书面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在器材租用期间应爱护器材,按照正常操作规则使用器材,并妥善安置及存放以确保器材及物品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五、乙方在器材租用期间如因器材本身质量或技术问题而影响到正常拍摄时,甲方负责器材维修、调试。在器材维修、调试期间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替代器材的相应问题。

    条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乙方未按正常操作和没有妥善安置器材,而造成器材的丢失、损毁或人员伤亡,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同时照常支付租赁期间的器材租金。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工商银行______市信托部设备租赁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

    七、甲方向乙方派出器材人员,随器材人员的职能器材维护和电池充电。

    八、甲方的随器材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剧组的规章制度,如随器材人员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不服从乙方统一调度和日常管理,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调换随器材人员。

    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____年______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

    九、乙方应付予甲方随器材人员日常补助________元(器材费以外),在租用期间甲方人员的食宿、差旅、正常的医疗、工伤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

    乙方上级单位______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

    十、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器材及物品用于合法使用,不得用于任何法律禁止或限制使用,并不得将甲方的器材及物品用做售卖、寄卖、留置、抵押、按揭、租赁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用途。

    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

    十一、在租赁期间甲方仅以暂时交托形式将出租的器材及物品租于乙方使用,始终保留其所有权。

    十二、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将有关的器材及物品运至甲方所指定的地址,归还甲方并经甲方检查器材及物品质量完好,双方验收签字,完成返还手续。

    租赁机器名称:甲方根据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将以下机器出租给乙方使用:机器名称:刮刀式自清洗过滤器规格型号: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交纳总公司租金的30% 作为违约金给未违约方。如其中一方不履行或未履行本合同,另外一方有权诉诸法律。

    租金及计算:详细参照本合同附件《机器租赁报价单》规定的标准支付租金;

    十四、争议的解决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个人信托合同 篇1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于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________

    (4)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

    (5)违约责任:________

    (6)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盖章):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

    个人信托合同 篇15


    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2021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一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 万元,期限为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信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帐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_______。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所经历的时间。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结束的期限。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书、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8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开发项目建设;

    3.3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

    4.2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4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5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6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帐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____次提取;

    6.3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4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5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还款,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______

    6.6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的,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并归还。

    第七条 帐户监管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帐户进行监管。

    7.2

    帐户监管包括:

    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内容:

    “____”项目平面设计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

    乙方专门成立“____”项目小组,负责该项目的项目平面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2.1、项目品牌管理规划

    1、基础系统设计(已有)

    2、应用系统设计

    A:楼盘展示系统设计B:销售用品系统设计C:楼盘导示系统设计

    3、户外广告类

    A:现场导示牌、路牌广告、候车亭、车体广告等

    2.2、项目全程宣传品设计、制作

    1、售楼书设计(含单张、折页设计等)

    2、售楼处展板设计;

    3、购楼导向手册;

    4、其它宣传品的设计;

    5、报纸广告的设计

    三、服务期限及合同价款:

    1、乙方按“用世·水韵城”项目营销计划同步提供平面设计服务,服务期限为12月,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提供的设计服务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整(RMB)。

    3、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委托乙方服务本项目后期物业,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四、付款方式:

    为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述合同价款的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为:

    1、按月支付,每月设计费用为____万元(¥____),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当月设计费___万元(¥____)。

    2、下月设计费用于当月5号前支付设计费___万元(¥____),余款每月以此类推。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乙方请求提供与整体广告设计、制作和实施相关的资料、文件、信息、陈述,以确保乙方按时完成符合甲方委托的广告设计等各项工作;

    2、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如数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或调整,直至甲方书面确认为止;

    4、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就乙方设计稿,应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如若逾期,因此出现失误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相应的合同价款。

    2、根据本项目甲方的整体策划及销售工作的进度和需要,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工作任务;

    3、乙方须按甲方的时间要求提交设计稿(含文案撰写)。

    4、遵守保密接受委托期间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并因此乙方终止执行本合同,甲方负责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协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团结、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三

    抵押人_________愿将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担保债务按期清偿,担保的范围为抵押贷款的本息及罚息,经与抵押权人_________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抵押贷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状况: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号。

    开工许可证_________号。工程设计总面积:_________m2。

    2、建筑结构:_________。

    设计层数: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

    计划批准文号:_________。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

    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

    地区类别: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

    8、土地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总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将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将在建工程有关要件:计划批件、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许可证、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权人同意在建工程评估现值_________%以内提供贷款。贷熬总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贷款期限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证将该款项用于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贷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计息办法,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规定计息。

    五、还款方式:_________。

    六、双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险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1、由抵押人向保险公司投保。

    保险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保险凭证交抵押权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抵押工程因保险事由毁损灭失时,抵押权人为该保险赔偿金及支配人。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本息和罚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写下列(1)(2)款)

    (1)投保价值:_________元整。

    (2)保险期限: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双方再另行约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对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提出诉讼保全。

    (2)向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拍卖所得价款,按有关规定依次偿还、若不足清偿贷款本息及罚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所余部分返还给抵押人。

    七、抵押期内,抵押人必须保证该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贷款的使用应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八、抵押期内,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工程转让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

    九、抵押期内,抵押人必须交纳有关部门对该工程所征收的任何税费,并保障该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权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给付贷款的,抵押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实际损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约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或逾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有权采取以下处置方式:

    十二、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更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变更。

    十三、抵押人还清贷款本息及罚息,并同时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关系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应会同抵押人在十日内到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办理合同注销手续。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构成本合同的整体。完整的合同整体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十五、本合同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鉴证方可有效。

    十六、特约:_________。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四

    甲方:乙方:

    为了实现项目经营协作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项目名称广告平面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平面广告设计。

    二、合作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一年,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取费方式

    设计费、文案年总计为:3万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其中包括文案与设计费用。(设计明目详见附表,具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详细设计物料明目)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委托设计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让乙方积极开展设计工作及广告文案的撰写。

    2、到设计中期即完成50%,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余款的5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3、设计后期甲方需付清余款3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四、乙方的任务

    (一)该项目平面设计有关的内容均属于乙方任务,(后附详细的设计清单,如需增减,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自行协商),乙方有义务及时认真地完成。

    (二)甲方给乙方下工作任务单下达设计任务(因时间问题电话通知的,事后也要补发设计任务单,详见附件1),乙方应积极响应。

    (三)乙方设计时必须认真思考前后设计风格与项目风格一致,并且保证设计思想所表达的内容明确化和艺术化。

    (四)乙方设计的作品必须被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对设计提出参考意见和修改意见,直到设计作品双方满意。

    五、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设计作品不按甲方要求而简单敷衍,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0—200元/次的罚款。

    (二)若甲方付款不及时,乙方除有权追回欠款外,从欠款的第三十一个工作日起,甲方每天赔偿欠款本金的千分之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五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房地产地址:_________;建筑时间:_________;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产证证号: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

    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

    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其他_________】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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