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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08-22

    保证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里,合同是减少合作投资风险的依据,合法有效合同如何去写?谈到“保证合同”那么这篇文章一定值得一读,请将此页收藏以便日后阅读!

    保证合同 篇1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___日内。

    3.3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9.2向_________提起仲裁。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xx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参与乙方为投资“xx”项目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保证金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保证金协议条款如下:

    1. 甲方交付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小写),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达乙方账户的'数额为准。乙方在收到款项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据。

    户 名: xx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

    甲方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乙方需配合甲方至上述开户行办理甲方代理人陆秀军个人的预留印鉴,以确保本协议项下保证金用于甲方同意的目的。

    2.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目的为明确甲方参与该项目之诚意并锁定相应的投资份额。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签署xx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止。

    (1)甲乙双方如约签署xx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则本协议项下保证金可以部分抵缴甲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xx私有化专项基金项目的出资额。

    (2)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致使乙方未能参与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至甲方账户。

    4.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保证其签字或盖章符合法律、法规或章程等规定或授权。

    7.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合同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个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所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合同》中乙方向丙方贷款的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本金,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日。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所有乙方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丙方清偿乙方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 保证期间为自_____年___月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4.2 丙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第五条保证人的陈述与保证

    5.1 甲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甲方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六条保证人的义务

    6.1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甲方应无条件地向丙方立即支付乙方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6.2 甲方应配合丙方对其经营、财务状况、收入情况和资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丙方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或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6.3 甲方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丙方,并且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前,除非得到丙方书面同意,不应采取下列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3)对甲方经济状况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6.4 甲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丙方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司法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甲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9)甲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10)住所等联系方式变更。

    6.5在乙方向丙方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甲方不向乙方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6丙方和乙方变更主合同的,甲方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甲方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7.1乙方已按主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偿付借款本息;

    7.2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

    7.4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本合同;

    7.5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7.6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 甲方有逃避丙方监督、拖欠保证债务、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丙方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9.2 甲方已通读上述条款,丙方已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9.3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9.4本合同经甲方、乙方、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丙方,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9.6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丙方、乙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保证合同 篇4

    一、乙方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各期)履行届满以后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费用等。

    二、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借款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三、按借款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

    四、应甲方需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其它原因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档的拟定。

    六、如涉及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等应在事前三天内通知甲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甲方的利益。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八、在签订本合同以前将本企业有关的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应以甲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如改变贷款用途等);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保证合同 篇5

    保证合同(Guarantee Contract)是指一方(保证人)以自己的信用责任担保另一方(被保证人)在合同中所承担的债务、义务、责任或者行为。保证合同的存在,旨在增加被保证人和第三方的信心,确保合同的履行。

    保证合同在商业领域中非常常见。无论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还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合作,都可能需要通过保证合同进行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合同中设定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人则会作为保证人赔偿损失。因此,保证合同是一种商业关系中的重要法律工具。

    保证合同通常需要满足一些重要的要素。首先,保证人必须是成年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其次,保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并明确约定保证的债务、义务、责任或者行为的范围和时间。当然,合同要求的保证人可以提供的担保方式也是多样的,如可以采取金钱形式、提供财产抵押、提供保险担保等等。

    保证合同的同意方式通常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而保证合同一旦签订后,保证人有义务按时履行担保义务。另外,保证合同具有赋予第三方权益的功能。被保证人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其可以转让权益给第三方,并通过保证合同的方式保障其权益得到履行。

    当然,在签订保证合同之前,被保证人也应该审慎选择保证人的信用状况。保证人的信用能力和支付能力是投资者或企业选择保证人的重要因素。不同的保证人信用状况不同,他们提供的信用担保的可靠性也不同。因此,在选择保证人时,应该确保其经济状况良好,信用值得依赖。

    保证合同的履行对于商业合作至关重要。保证合同的存在可以增加双方当事人的信心,促使他们在合作中积极履约。通过担保合同,被保证人可以获得额外的保障,并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而保证人在履行担保义务后,可以树立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和信任。

    然而,保证合同的存在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一旦被保证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人可能需要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双方当事人都需要详细研究合同条款,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所述,保证合同作为商业领域中重要的法律工具,对于商业合作的正常进行和提高信任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它为合同的履行提供了额外的保证,并增加了双方当事人的信心。然而,保证合同的存在也需要注意风险,并在签订之前充分研究和评估相关条款。通过合理使用保证合同,商业交易可以更加安全和可靠地进行。

    保证合同 篇6

    委托保证合同范本

    编号:

    甲方(保证人):山西商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保证人):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银行(以下称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借款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与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人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具体事项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保证范围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人的损失和费用,为乙方向人提供保证。

    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人因乙方违约收回等情况相应减轻或解除。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率为:;

    担保费为:。

    上述担保费先按一年期限计收,待上述银行《借款合同》签订后,依据实际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担保费,退还乙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项目评审费:

    担保项目评审费为:。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待甲方的保证责任完全解除后予以返还。

    二、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数额、方式等完全履行还款义务。

    三、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所约定合同义务。

    四、借款用途须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反映乙方的真实运营状况、债权债务、对外担保和汇票使用等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全面、无条件地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定期或随机的、以任何形式地检查和监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六、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项外,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借债、对外担保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权益的其他行为;

    2、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产权或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兼并(合并)、分立、合营、合作、联营、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改制、歇(停)业、解散、被撤销、破产、股份的转让或质押;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赠与、抵(质)押、转移、置换等方式处分其占到总资产的5%或净资产的10%的资产;

    5、涉及重大诉讼案件、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须于应诉通知书、诉讼保全裁定书送达乙方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现强制执行措施前书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担保保证人有上述五种情形下,甲方有权参与清算或有关决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如改变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将主合同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

    八、与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所约定的义务的,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应按上述甲方已代偿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特别违约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约定义务的,乙方应当每日按其应履行义务(应付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保证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每延迟通知一日,应承担在保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按借款数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反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或第三人以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由甲方与反担保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乙方不能提供反担保或甲方认为其提供的反担保不充分;

    3、非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不能与人订立《保证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内,乙方不能与人订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2、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担保费,担保项目评审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关于甲方的保证责任的任何约定均自甲方与人签订《保证合同》时生效,并以《保证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经过了双方的充分协商,且任何一方在订立合同中,均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删或者订立补充条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备查。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

    2、*******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委托保证合同(二)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乙方经研究决定同意担保。甲、乙双方就委托担保事宜诚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对象:

    甲方向

    申请 业务(种类如下),乙方为其提供担保。

    【可选择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借款;(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4)银行保函;(5)其他】

    第二条 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 担保费用(保费):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大写:百分之 /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3)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4)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5)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8)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第九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五条 附则:

    1、“主合同”指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2、“主合同债权人”指借款合同中的人、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保函及其他业务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委托保证合同(三)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应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含展期,下同)向 银行(以下称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或方因乙方违约收回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担保的 %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第七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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