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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06-14

    办公楼合同(范文七篇)。

    在平时生活中,人们对合同的出现已不足为奇。合法的合同书该如何书写呢?教师范文大全编辑精心挑选为大家整理出了最新的“办公楼合同”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启示!

    办公楼合同(篇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东方海港国际大厦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如下条款: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东方海港大厦(以下称该大厦)座落在上海市区路。楼层层,室号室。(此楼层与室号供乙方在政府部门注册备案登记之用)。大厦内电梯显示楼层为层,名义室号为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一)“大厦”是指座落于路号被称作或依甲方自主决定使用其他名称之建筑物的办公楼部分。

    (二)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预售/租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三)“管理公司”是指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

    1.2该房建筑面积与区出具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预测)》中描述一致,甲乙双方确认暂以此面积作为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计算依据。双方同意,若该房屋的面积与政府部门其后由虹口区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实测)》不符,则以《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实测)》的数字为准。

    1.3该房屋位于大厦内,该房屋的平面图与建筑面积计算书(含室号)列于本合同附件(一),并盖章签字。

    1.4乙方在此认可,该房屋所在大厦的楼层序号及单元序号并非完全按照数字

    序号排列,具体的排序方法由甲方自主决定。

    1.5乙方在此确认,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大厦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大厦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1.6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

    1.7该房屋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1.8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条件和期限内,在该大厦任何公共部位举行或允许他人行为、组织任何仪式、展览或陈列商品。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公司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2.3乙方不得在该大厦堵塞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自动楼梯、电梯、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或堆放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如有违反,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无需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并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

    2.4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饲养任何动物或宠物。

    2.5乙方不得在该房屋进行或准许任何销售行为、物品拍卖或任何类似的销售;也不得在该房屋外或该大厦内任何地方招徕生意、兜售、派发任何说明书或做广告。

    三、预租房屋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方应不迟于年月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3.2“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1条规定的甲方应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且在交房通知上载明的日期,但如果当事人按照本第三条之规定对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进行了调整,则“交付日”是指甲方按照本第三条之规定书面通知乙方的经调整后的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

    3.3如甲方延迟交付该房屋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则交付日应相应顺延不可抗力影响持续的期间。但是,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在__年月日之前仍未交付该房屋,乙方有权利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自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和预付租金(均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3.4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下称“交房通知”),交房通知应载明该房屋交付日。

    3.5乙方应于交房通知载明的交付日(交付日见第3.1条)前往大厦管理公司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在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之前,乙方应付清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于该房屋交付时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否则甲方无义务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在全额收到该等支付后应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双方签署房屋交付凭证,乙方需负责对其单元的设备作检验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即视为甲方已按照本合同规定条件履行了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3.6如果乙方未能在交付日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该房屋仍视为已由甲方于交付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给了乙方,并且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租金、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之各项费用。如交付日后的期间是免租期,则免租期仍从交付日起开始计算。如果乙方在交付日起(30)天内仍未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经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扣收保证金而无须向乙方退还,作为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的违约金。

    3.7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8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同时需将租赁物业内部装修复原至原先交房状态。

    3.9甲乙双方约定,在租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租期到期后乙方不再续约,则甲方无需对乙方在该房屋内所附加的装修和设施、设备做任何补偿和赔偿。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每月租金=每平方米租金*建筑面积*365天/12个月)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整)。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给予乙方自该房屋交付日起_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上述第4.1条规定的租金,但必须支付本合同第五、第六条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装修相关费用。装修免租期为下述期间:

    (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期间。

    4.3若乙方不论任何原因实际租赁不满上述3.7条规定的租赁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装修免租期内所免去的所有租金。

    4.4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该房屋一个月的租金。其后各月应付的租金,应由乙方于每月第(1)日或之前向甲方提前付清。如预付的第(1)个月租金对应的期间结束后首日起(包括该日)至当月(日历月)最后(1)日止(包括该日)不足(1)个日历月,或者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的最后(1)个月内的租赁期间不足一个日历月,则该等月份的租金应根据上述4.1条规定的租金的日租金标准按照该月内的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4.5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的所有付款,应以美元或人民币用法定票据或电汇至甲方书面指定之帐号,或以甲方届时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甲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10)日前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如该等付款以美元支付,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以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之前一个工作日(如该日不是工作日,则以该日紧接的前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汇率(中间价)为准。乙方付款所发生的任何银行手续费应由乙方承担。

    甲方:

    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支票、本票、贷记凭证或汇款。

    五、管理费、租车位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5.1租赁期内该房屋目前的物业管理费按照租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元计算,即该房屋每月的物业管理费(每月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物业管理费*建筑面积)为(人民币)元。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伍(5)个工作日内,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该房屋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其后各月的物业管理费,应由乙方于每月第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前付清。如果预付的第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对应的期间结束后首日起(包括该日)至当月(日历月)最后一日止(包括该日)不足一个日历月或者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的最后一个月内的租赁期间不足一个日历月,则该等月份的物业管理费按照该月内的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美元转人民币汇率换算按4.5条执行。

    5.3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按本大厦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原则,给乙方承租1个车位。乙方应每月第一日就该租赁向甲方支付每月每个车位租金人民币元。

    5.4乙方同意,如租赁期内管理公司就大厦中的所有办公用途的房屋统一调整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等相关费用,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就该房屋所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车位费将于该一个月期满时相应调整。

    六、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6.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但该付款必须在房屋交付日之前完成。保证金为该房屋三个月租金和三个月物业管理费之和,即(人民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乙方根据预租意向书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如有),可用于抵扣保证金中同等数额的部分。

    6.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则甲方有权(但并无义务)以保证金抵付乙方应付款项,和/或作为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之赔偿,和/或根据本合同规定全部扣收保证金而无须归还给乙方。如甲方持有的保证金由于作该等抵付和/或赔偿和/或扣收而少于上述6.1条规定之金额,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立即向甲方补交该等差额。但乙方无权以保证金抵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款项。

    6.3租赁关系终止时,在乙方办妥以该房屋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并且乙方所交还的该房屋及其装修、设备和设施已按照本合同第9.2条之规定恢复原状且为可租赁状态的前提下,甲方应在乙方交还该房屋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在按照本合同约定作出扣除[如有]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6.4如果甲方将该房屋合法的转让予第三者且本合同继续有效时,甲方有权在转让前行使本合同第6.2条规定的权利。甲方应当将保证金在按照本合同约定作出扣除(如有)后的剩余部分转交予第三者,由该第三者与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由该第三者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而此后甲方对乙方不再就保证金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6.5租赁期(包括装修免租期)内有关该房屋的水费、电费、通讯费、设备、非正常工作时间空调供应(的)等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本条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以甲方和/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按本大厦租户手册与装修手册上规定)

    6.6上述6.5条所述之“非正常工作时间”是指除每周一至周五的(8:00-18:30)、周六的(09:00-13:00)以外的时间和法定/国定节假日(包括政府建议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的连休日)。乙方如要求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供应空调,应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前做出书面申请,并支付其所要求供应空调时段的费用。

    6.7大厦正常空调供应时间

    周一~周五08:00至18:30(法定假期除外)

    周六09:00至13:00(法定假期除外)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过错、过失和疏忽,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但出现紧急情况或经乙方同意则可不受该约束。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该由乙方负责。

    7.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7.5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和/或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或允许他人对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排水、消防、室内外的外观及现有装潢)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

    7.6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经甲方或管理公司书面许可,乙方可在甲方或管理公司同意的范围内对该房屋和/或对其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进行增建增设或改建。为此乙方应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消防系统的增建增设及改建工作必须由甲方选择的装修顾问公司或工程承包商进行,其它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工作须由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由乙方指定或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承包商或顾问进行。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的附属设施及设备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而甲方对此无须承担维修和保养责任。

    7.7根据本合同7.6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费、设备材料费以及由此发生的税收及政府收费等,一律由乙方承担。

    7.8乙方应负责保持该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装修、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和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除外)。

    八、装修

    8.1乙方同意遵守和服从下列的规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再装潢或维修:

    (一)乙方必须自费准备并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交关于工程提案的合适的图则和规格说明(以下称“乙方工程”),并提交有关该工程的设计概要图则说明和计划配置(以下合称“乙方方案”)。

    (二)乙方方案必须:

    (1)包括就任何电配线、空调、管道口、消防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的更改的详细图则及规格说明;

    (2)包括详细的照明说明;

    (3)遵守所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质监、环保等不时发布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专项审批文件规定。

    (三)甲方或管理公司应在乙方递交了乙方方案后的七天内同意接受或驳回或要求将该方案作出修改。

    (四)乙方应支付“乙方方案”审图费及其他装修期间相关费用。

    (五)乙方在得到甲方或管理公司书面许可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乙方工程。乙方应在得到许可后尽快开始乙方工程并迅速完成。凡是有噪音或污染的可能影响到相邻租客的装修工程,则其仅能安排于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7:00至次日早上7:00;星期六、星期日全天。

    (六)乙方必须至少在工程开始日提前三天向甲方递交下列资料:

    (1)乙方的建筑工程中计划雇用的总承包商和其它承包商的名称、资质、合同、材料清单、环保指标和地址;

    (2)建筑工程实际开始日期和预计完成日期及计划开业日期。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或本合同其它条款实施任何经批准的工程时,应当令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许可人及工人,与甲方、及/或管理公司、其雇员、代理人、工人及在该大厦内做任何工程的其它承租人和承包商合作。乙方必须承诺,令其代理人、雇员、承包商、许可人和工人遵守及服从由甲方及/或管理公司、其代理人、雇员提供的关于实施工程的指令。

    8.2乙方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所有必要的申请及规则。不得在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及甲方或管理公司书面批准前,对该房屋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倘乙方因任何原因,在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前,已开始对该房屋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乙方必须对该等非法工程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因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而进行的拆毁附加部分和改建的费用和开支。乙方并须对甲方因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索赔、开支、诉讼负全额赔偿的责任。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最迟于租赁期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17:00时之前向甲方交还该房屋。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与甲方书面达成关于续租或延期的协议而逾期不交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还应承担该房屋在占用期间内的物业管理费和第6.5条所规定的一切其他费用。如因乙方逾期不迁出该房屋而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2乙方向甲方交还该房屋前,应自负费用对该房屋进行打扫和清理,使该房屋处于完好和可出租状态。乙方如按甲方同意的范围内和要求下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增建或改建,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前将该房屋恢复原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或超出甲方同意的范围和要求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增建或改建,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如届时甲方依其完全自主决定书面同意乙方无需将该房屋恢复原状的,甲方无任何义务就乙方对该房屋和/或其装修、设备和设施进行的增建或改建作出任何补偿和/或赔偿。

    9.3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交还该房屋时,如甲方发现该房屋和/或本合同附件三所列的装修、设备和设施被损坏或遗失(自然损耗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额。

    9.4在租赁期内,如本合同未因本合同之规定事由被终止而乙方自行提前迁出该房屋,致使该房屋被第三者未经甲方同意而占据,不论乙方对该等占据是否知晓或同意,乙方应对因其自行迁出和该房屋被占用而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和费用承担责任。

    9.5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之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没有向甲方交还该房屋,则甲方除有权向乙方收取占用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以外,还有权在租赁期满之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7)日后开启该房屋的门锁并更换门锁,将屋内的物件包括但不限于家具、装置和其他添置物或装修、附着物件搬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腾空收回。甲方对因此而引起的损坏及乙方之损失概不负责。对于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物件,甲方有权就该等物件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并有权按照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转让、丢弃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该等物件,并将处分所得(如有)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的任何款项及赔偿甲方因本款规定事由所发生的及将发生的损失。但不论任何情况甲方均将无任何义务就该等物件向乙方支付或偿付任何款项。

    十、转租

    除双方事先约定外,乙方不能将所租赁区域转租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十一、续租

    11.1如乙方希望续租,在租赁期届满前(6)个月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发出该房屋的续租书面通知(以下简称“续租通知”),则甲乙双方应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有关续租的条件和条款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

    11.2乙方收到甲方同意续租通知后十(10)天内与甲方签署关于续租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房屋续租合同”),并随同甲方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的变更手续等)从而将该房屋的租赁关系延长相应的月份。就该等手续的办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3如果乙方未能在租赁期届满前(6)个月之前向甲方发出续租通知,或者乙方未能按照上述11.2条之规定与甲方签署房屋续租合同,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关系将于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时终止。在租赁期的最后六个月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后让可能成为该房屋的租客在合理时间内视察该房屋。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2.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2.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但该等损坏在一百八十(180)天内能够修复的,本合同不得终止)。

    (五)该房屋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况。

    12.3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保证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经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严重缺陷,实际危及乙方安全的。

    (二)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累计超过个月的。

    (七)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

    十三、甲方的违约责任

    13.1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因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13.2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保证金之同等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乙方的违约责任

    14.1该房屋交付后,乙方擅自中途退租的,即构成严重违约。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就乙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向乙方索赔。

    14.2该房屋交付后,出现上述14.1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无论该等租金所对应的租赁期间是否届满)均不予退还;甲方同时有权向乙方索取乙方在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装修免租期(如有)内所免去的所有租金,此外,就租赁期在本合同提前解除后的剩余部分(剩余租赁期)甲方的租金损失,由乙方全部支付予甲方。

    14.3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七(7)天宽限期,乙方在宽限期内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租金的不需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7)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租金应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照该房屋月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

    14.4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支付装修押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通讯费、非正常工作时间空调供应的费用或任何应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或逾期补交保证金,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七(7)天宽限期,乙方在宽限期内向甲方支付该等款项的不需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款项或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7)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该等款项应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支付之款项1%支付滞纳金。

    14.5若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16条之义务的情况,经甲方书面通知但在合理期限内并未改正,则甲方有权终止本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五、甲方之义务

    15.1甲方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就该房屋租赁而须由出租人支付的税费。

    15.2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甲方义务外,甲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可以正常使用的房屋。

    (二)在租赁期内,甲方如拟对该房屋进行改建、增建或装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三)除按本合同规定行使甲方的权利外,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该房屋进行干扰或妨碍。

    十六、乙方之义务

    16.1乙方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就该房屋租赁而须由承租

    人支付的税费。

    16.2乙方必须遵守和服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不时制订的修改的关于管理和控制该大厦及该大厦设备、设施、公共部位的规章制度外,乙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乙方应保持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三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清洁完好及可使用状态。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用户守则以及甲方和/或管理公司所不时制定和修改的关于大厦管理的其他规定。乙方、其雇员和承包商不得影响或干扰甲方和/或管理公司对大厦的正常管理。

    (三)乙方不得将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类危险品、违禁品、或可能使该房屋保险费用被要求增加的物品带进或存放在该房屋内。

    (四)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或允许、默许任何非法的和不道德的活动,或各类宗教活动或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当的活动,或可能对其他用户或租户造成或引起他人厌恶的活动,或干扰或可能干扰其他用户或租户或他人安静祥和地使用大厦公共场所及该房屋之外其他房屋的活动。

    (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房屋的外部包括公共通道、窗户、外墙或顶部展示、树立、黏贴或悬挂任何标志、文字、海报、旗帜、广告牌、或告示等。

    (六)乙方须对其雇员、访客和承包商的行为负责,保证他们不进行对该房屋有损害的行为及本合同不允许乙方进行的行为。乙方须对其雇员和承包商在该房屋或大厦的任何部位的故意或过失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大件笨重机械、设备、货物或装修材料搬入搬出该房屋。乙方不得在该房屋的地面上或他处放置超过规定负载的物品。在将物品搬进该房屋之前,应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并查询该房屋的最高载重量。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规定保险箱或其他重物的放置位置,以便使负载力分布均衡。搬进该房屋的专业器具或设备须放置在乙方自费置办的适当的承托物上,其安置应符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的要求足以防止震动或噪音干扰其他用户。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且未纠正前,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属乙方的设备、器具、货物及其他财产搬离该房屋。

    (八)乙方必须遵守并使其宾客、访客或被许可使用者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车辆停放的条规、限制,不得使其车辆或允许、默许其他宾客、访客或被许可使用者的车辆随意停放而阻塞大厦的进出通道或其他公共区域。

    (九)除非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于或在该房屋内从事或经营下列生意或事业:任何种类的养殖、工业或生产制造工场、仓库、殡仪馆或殡葬用品销售、佛堂、道堂、其他宗教场所、壁龛、招待所、宾馆、床位出租等及其他未经甲方许可的活动。

    (十)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有关法律、法规和/或规定因乙方原因而被违反,由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包括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签署本合同而遭受的行政处罚),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及行政责任。

    (十一)乙方应取得在该房屋内合法进行经营活动的所有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等,且应适时更新此等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

    (十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本合同在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的预租合同登记备案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文件以及签署必要的文件等。

    十七、保险

    17.1甲方所投保之保险将仅限于以该房屋、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为投保标的,并以甲方为受益人。如发生任何保险事故,有关保险公司在该等保险单证项下所作之赔偿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以该等保险事故造成其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为由要求分享由有关保险公司支付并归甲方所有的保险赔偿金。

    17.2乙方不得做出或允许他人做出任何行为,使该房屋或该大厦的火灾保险、其它任何可保风险或第三保险(包括第三者索赔而引起的损失或破坏的保险)无效或可能无效,或致使保险费增加。倘该等保险的保金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动、行为、事件而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它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讨因此而增加的保金。

    十八、豁免条款

    18.1因对该房屋或其相邻房屋或大厦进行维修保养或因按本合同规定的程序对该房屋或其相邻房屋或大厦进行装修、增建或改建,致使公用设施临时性停止使用,或导致该房屋的水、电、电话、传真或其他有关服务或供应临时性中断,从而使乙方或乙方的雇员、代理人或访客发生损失的。

    18.2因甲方及/或管理公司无法预见及预防之原因,造成该大厦内电梯、自动扶梯、消防保安设施、中央空调系统或其他设备发生任何故障、缺陷、破损或电、水、煤气供应、电讯及电话服务和其它公共设施供应的不足、发生故障、破裂、变化、干扰、停止,而使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蒙受、承受任何人身或财务的损坏、损失、破坏或任何生意上的损失或任何扰乱、不便。

    18.3因台风、山崩地裂、毒气、火、烟或其它任何物质或东西的泄漏、水溢出、该大厦内或相邻大厦的振动、雨水和海水的渗入、老鼠、白蚁及其它害虫的滋生、该大厦其它部分使用者的作为、不作为、疏忽或懈怠、该房屋及甲方的装置物和配件或任何部分的缺陷、该大厦内无论任何物品的坠落或下落、该大厦或该房屋遭受爆炸、盗窃、抢劫、而使乙方或任何其它人士蒙受、承受任何人身或财务的损坏、损失、破坏或任何生意上的损失,但能证明上述损害事件的发生是因甲方过错责任的除外。

    18.4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并不构成甲方对该房屋或其内的人身和财产负有保安的责任。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对该房屋及其内的人身和财产负有保安责任。

    18.5由于甲方及/或管理公司对该大厦公共部位或设施的重新安装维修或修理工程引起该大厦设施如空调、天线、电梯和自动扶梯的中止使用,致使乙方使用该房屋时感到不便或受到干扰、或使乙方受到损失或损坏。乙方不得因发生前述事件时,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管理费或其它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十九、权利的放弃、部分有效和非排他性补救

    19.1甲方了解到乙方违约而又接受租金时,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交付的租金或其他款项不足本合同之规定金额时,或甲方接受金额不足的租金或其他款项,均不能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少付租金或其他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欠租欠款的权利以及根据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此外,甲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意味放弃该等权利。甲方的任何权利的放弃均以甲方签署的书面明确表示为准。

    19.2如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在任何方面成为无效或不合法,应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19.3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权利和补救措施,不应排除或替代各方根据法律所应有之权利和补救措施。

    二十、其他

    2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2本合同所提到的任何当事人应包括该当事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20.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4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则由本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20.5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制定,本合同若有中文、英文两个版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0.6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其中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订):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办公楼合同(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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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办公楼装修合同正文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办公楼装修需选择装修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乙、丙、丁三方均是专业的装修、设计单位。各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乙、丙、丁三方分别完成对甲方基本要求的调查了解,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乙方应完成平面图(布局)、效果图的设计方案,及工程投资概算和经济分析。

    三、甲方在收齐三方的前条所述资料后_________日内决定所采纳的方案。该方案可以是一方提出的方案,也可以是两方或三方方案的结合。

    四、按甲方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由设计方(或者采纳设计方案比重较大的一方)制作施工图。

    五、按设计方的施工图,由乙、丙、丁三家制作工程预算及工作量清单。

    六、甲方在收到三方前条所述资料后_________日内确定一家负责装修工程施工。施工合同另行签定。

    如设计方未被确定为施工方,设计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其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同时由施工方给予设计方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施工方与设计方自行协商。

    七、甲方不另支付设计费和施工图制作费;施工方不得将其列入装修成本。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肆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办公楼合同(篇3)

    机关办公楼物业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机关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1

    委托方:_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加强对_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的管理,特委托乙方派遣治安秩序维护员、设备维护员和保洁员到本大楼实行物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就有关服务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第 一 章 委托服务的物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服务的办公楼座落于新兴三路 号,为1幢高15层楼宇,占地面积约__×㎡,庭院道路和绿化面积约_×㎡,大楼总建筑面积为__×㎡。

    第 二 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庭院、房屋公用部位和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

    第三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护理工作。

    第四条 维持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治安秩序,包括大门值班、楼宇巡视。

    第 三 章 服务期限

    第五条 服务期限为壹年零贰个月,从__年×月1日起至__年12月31日止。

    第 四 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对不满意现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每月20日前将当月的物业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制订具体的物业服务制度。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甲方认真做好维护公共治安秩序的服务工作。

    三、有义务配合甲方协调处理与本合同及各具体服务条款有关的事宜;

    四、按物业服务方案各项规范向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 五 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八条 环境卫生服务

    一、实行规范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二、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栏、走道等部位和领导办公室保持清洁。

    三、发现公共环境受到污染要及时清洗。

    第九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养护服务。

    一、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清洁、润滑、调试运行服务及制订月度、年度维修方案。

    二、各种水管闸门渗漏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以及卫生洁具的使用护理。

    三、各种插座、插头、开关、灯座的故障维修和更换等,但材料及大中修工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治安维护防范服务

    一、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和楼宇巡逻制度。

    二、停车场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的调度服务。

    其他具体详细内容、范围、要求,参见附件《办公楼物业服务方案》。

    第 六 章  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

    一、物业服务费用单价

    按办公楼及周边庭院道路总体面积__×平方米计,每月每平方米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即从__年×月1日至__年12月31日共_个月,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__×元/月)。

    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2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面□门厅□各类通道

    □电梯厅□车库□广场道路□室外管道□窨井□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中央空调□变配电室□照明□电梯□弱电□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泵房□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消防□车辆□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其他

    第三条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五条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支付日期为。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支票□转账□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行政服务中心地上层、地下层。1至3层为行政服务窗口,4至5层为办公区域。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

    第二章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

    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

    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

    第三章管理运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壹年,即自20_年8月1日至20_年7月31日。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

    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明细如下:

    (一)人员工资万元。

    其中:保洁员8名,解说、导办员5名,水电维修工2名,弱电系统维护工1名,秩序维护人员11名。

    以上合计27人,月工资元,全年共万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

    第四章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大厦外墙清洁等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章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大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

    五、对本大厦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楼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厦设置物业管理处。

    七、建立大厦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

    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相关的大厦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十一、不承担对大厦工作人员和使用人的财产保管、人身保险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因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管理不善甚至发生重大失误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服务费用中罚款,并应同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准)。

    三、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因大厦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须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或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模板

    办公楼合同(篇4)

    消防工程施工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结算价款在本合同1.1条款列明有的按条款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4经人防办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_________%给乙方。

    3.甲乙双方应以_________市人防办等主管单位验收合格为准。乙方除负责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外,同时应协助办理有关人防工程的验收,如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所有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如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用不包含在本工程合同造价内,所影响的工期顺延。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三套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

    6.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罚金。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

    6.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的交货日期顺延,超过一个月不付款。

    4.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5.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

    8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总包方或其它原因不能逐日提供一层工作面时。5、其它原因导致已敷设保压管道。

    不按甲方有效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造成甲方其它项目及总的工期延误的。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余款项按工程月进度的90%付款。地暖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预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

    不能确保人防门的验收一次性通过,而使得本项目的人防验收工作受阻,并导致本工程总工期延误。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在无特殊原因、甲方施工条件允许、设备条件完善条件下,乙方不按计划或协议期限交货或安装的,乙方每延期一天。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乙方在施工期间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负。

    7.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若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办公楼合同(篇5)


    一、合同双方


    甲方:办公楼业主或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维修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办公楼维修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维修工作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营和使用。


    三、维修内容


    1. 乙方将负责办公楼内各种常规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器设备、水电设施、空调系统、门窗隐患等的维修与保养。


    2. 如需要进行非常规或大型维修,甲方应向乙方提前通知,并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合同。


    四、维修时间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每周固定的维修时间和维修人员。


    2. 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并保证不影响办公楼的正常使用。


    五、维修价格


    1. 甲方应按时支付维修费用,费用包括维修工人的工资、维修所需材料的采购费用等。


    2. 如果维修工程需要额外费用,甲方和乙方需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六、维修质量


    1. 乙方应确保维修工作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保证维修后设备和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2. 在维修工作完成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修复或调整。


    七、责任限制


    1. 因不可抗力(如天灾、战争等)导致维修工作无法进行的,双方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 双方若有违约行为,应按法律法规和合同内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并可以解除合同。


    2. 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维修或修复,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九、争议解决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事项,双方应在书面形式下达成协议,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1. 双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合同:


    a. 经协商一致


    b. 不可抗力发生


    c.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如实履行已签署的合同义务,并进行结算。


    十二、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以上是根据标题《办公楼维修合同》编写的一份详细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具体明确,旨在保障双方的权益和约束,提供了必要的退订条款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签署将为办公楼的维修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办公楼的正常运营和使用。

    办公楼合同(篇6)

    发包人(全称) 曲阳宏州雕塑园林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创意园非遗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非遗建筑工程 (2#商业) 工程地点: 创意园区内 工程承包范围: 先期 结构、

    二、主要资金来源 自筹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 工程完工或决算完毕

    施工工期: 200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材质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材质要求: 国标

    五、执行标准、规范

    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

    5.2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六、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7.1.1 提供基准坐标资料

    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的内容和时间: 开工2天内

    7.1.3 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

    承包人的进场条件: 三通一平

    承包人的进厂日期: 提供施工图后2天

    7.1.4 临时用水电等提供和节点铺设发包人提供给临时水、电 及指定的电源、水源位置施工方自行接引到施工现场 ,设备自备。

    6.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提供基准坐标资料。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有义务与承包人在现场交验。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6.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6.3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6.4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6.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6.6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1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坐标复验和放线。承包人有义务在现场与发包人共同复验基准坐标资料(含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

    负责统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3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承包人在施工开工15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随着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1.4承包人在开工日期3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前,并按本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能够提供的水电等临时使用的类别。

    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________%。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________%

    1.5 承包人需提供所购材料的实验资料并自行承担实验费用。所购材料质量检测未达到合格要求,自行承担退场及更换材料的费用。

    2承包人的投保及责任

    2.1 按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投保类别,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其投保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在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等。

    (1)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及本专用条款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依据工程实施阶段的需要按期投保;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新颁布的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包人投保的强制性保险,

    2.2 保险单对联合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时,保险赔偿对每个联合被保险人分别施用。承包人代表自己的被保险人,保证其被保险人遵守保险单约定的条件及其赔偿金额。

    2.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有由政府要求的保险事项由施工方自行支付。期间所发生的工程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 施工进度计划

    3.1 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

    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3 .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3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八、 违约责任

    8.1 违约责任

    8.1.1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发包人未能履行约定,未能按时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艺技术或(和)建筑造型、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

    (3)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发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当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8.1.2 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未能按时进场或未能满足施工进度。

    (2)承包人未能履行对其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验的约定、施工质量与检验的约定,未能修复缺陷;

    (3)承包人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导致的任何主要部分或整个工程丧失了使用价值、生产价值、使用利益;

    (4)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5)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经必要的许可、或适用法律不允许转让的,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单位。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

    九、工程竣工验收

    9.1 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

    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并完成了约定的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经发包人或监理人验收后,承包人依据竣工试验的检验与验收竣工后试验及其试运行考核结果等资料的基础上,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

    每月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9.1.2 发包人在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后的25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承包人自费修改。25日内发包人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资料或(和)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确认。

    十、 竣工结算

    10.1 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根据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被发包人认可后的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10.2 最终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30日内,经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协商一致后,由承包人自费修正,并提交最终的竣工结算报告和最终的结算资料。

    10.3 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发包人在承包人约定提交了最终竣工结算资料的30日内,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

    10.4 未能答复竣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据约定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的30日内,也未予答复,视为发包人认可了该竣工结算资料作为最终竣工结算资料。

    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0.5 发包人未能支付竣工结算的款项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结清应付给承包人的竣工结算的款项余额,承包人有权从发包人根据约定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减该款项的余额。合同未约定发包人从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资料后的第31日起。

    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2)根据约定,发包人未能在约定的30日内对竣工结算资料提出修改意见和答复,也未能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从承包人提交该报告后的第31日起。

    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0.6 未能按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30日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按时结清,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交付工程时,承包人须交付;发包人未要求交付工程时。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10.7 承包人未能支付竣工结算的款项

    (1)承包人未能按约定结清应付给分包工人的工资竣工结算中的款项余额,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的余额中扣除代为支付,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质量保修责任

    11.1 质量保修责任书

    1.1 质量保修责任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是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修内容、范围、期限和责任,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接收日期。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1.2 承包人未能提交质量保修责任书、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发包人可不与承包人办理竣工结算,不承担尚未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项的相应利息,当承包人提交了质量保修责任书,提请与发包人签订该责任书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付款利息时,但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签署质量保修责任书。

    既然要将部分工程承包出去,那肯定需要签订合约。小编整理了“消防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十二、 质量保修金额及质保期

    12.1 质量保修金额。质量保修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3%.

    12.2 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方式为工程款决算时一次性扣除。

    12.3 质量保修金额的支付为质保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12.4质保期为一年,防水质保期五年,采暖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

    十三、现场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甲方(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场材料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验收规范的工程有权提出要求施工方改正、返工、或停工整改,对全部进场材料进行监督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严禁使用。有权对施工方视情节处以经济罚款。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施工方报验的隐蔽验收工程经工程师验收时同一部位两次验收不合格。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十四、承包范围

    结构: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至室内地坪)基础工程:从设计图纸的基础垫层开始至±0.00的所有工程项目±0.00以上主体工程:所有钢筋、砼及水电消防预埋等结构总承包。主体工程量;

    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十五、合同价格

    十六、结算方式

    本工程结构按单价总承包计算工程款,以实际图纸面积记取工程价款,结构单价每平米价格560元(不包含建筑税)建筑面积约计3893m2,结构总价款约计2180080元,按照施工单价包含的钢筋、砼含量进行决算,超出及减少部分钢筋按每吨3300元、砼每立方260元进行最终决算。

    余款 万元(其中  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一年后支付  万元, 万元工程保修金满二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16.1工程进度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第一次付款支付结构一层封顶的工程款的70%,第二次付款到结构全部封顶后结算已完工程款的80%。

    条 工程质量保修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  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2)其他约定进度款

    其他约定进度款有:施工方垫资到结构封顶,按实际完成工程每平米建设方支付施工方每平米增加造价20元。结构全部封顶 后一次性支付到施工方工程总价款的80%。

    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  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办公楼合同(篇7)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CF-91-0201)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本工程保留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甲方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甲方将在业主保留金支付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保留金。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过等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保留金的比例和延长保留金的支付时间(最长可在保修期满后支付)。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1.2开工日期:年月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 承包方式:第2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2.1合同语言:汉语

    2.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省、本市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3条 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乙方的书面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3)提供保管乙方材料及设备的材料场地。

    (4)保证乙方施工用电及供水。

    (5)主材由甲方担保。

    3.2乙方责任:

    (1)签定合同后必须提供施工进度表,并报给甲方确认。

    (2)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如期竣工交付甲方使用。

    (3)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

    (4)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构造物及其它专业成品的保护。

    (5)施工残渣和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第4条 工程保修期

    4.1工程保修期为竣工后12个月。

    4.2保修期内非甲方使用原因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修复完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的质量事故由甲方承担(包括相关费用)。

    .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

    第5条 质量保护措施

    5.1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甲方提出的要求及符合监理要求。

    5.2一切要按国家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

    5.3首先自检应合格,最后按国家验收规范组织验收。

    第6条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

    6.1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事故或灾害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6.2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及甲方提出的要求。

    6.3对出入施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并监督执行安全措施。

    6.4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6.5全体职工必须戴安全帽,穿安全鞋(乙方责任)。

    6.6现场内原则上禁止吸烟,吸烟在指定场所。

    第7条 设计变更

    7.1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甲方必须做出书面文件通知对方,经设计单位和双方签字后按变更组织施工。若发生需要增加造价或增加时间的工程指令,乙方必须在指令发出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预算(含所需时间及费用)。

    不予计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

    7.2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与其他专业管线冲突,应及时通报甲方,不得自行解决。

    第8条 保险

    1)对于现场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人身保险;

    2)社会保障保险;

    3)材料、设备保险

    第9条 废除或终止合同

    甲方在以下情况下时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1)乙方未能按合同期完成工程时;

    2)出现严重的施工质量事故时;

    3)乙方宣告破产时,将终止合同。

    第10条 现场作业人员

    乙方必须按中国法规合理采用工作人员,并对现场工作人员做全面保证。

    第1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1、按竣工完成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2、根据江苏省古建园林最新定额及省市最新的规定定额取费结算。人工工资单价根据苏建最新文件进行调整、调整人工差价、材料按照镇江当地市场信息指导价按季度结算,如有变更或增加,其价款按实结算。

    .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计算,相应款项在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凡甲方统一采购的特殊材料设备,且自购材料设备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地,乙方超过计划使用材料设备2%的部分,甲方按合同执行期间市场最高价的2%对乙方加收资金占用费、采购保管费、补材料差价等费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应材料,一经甲方发现将按合同执行期间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附件二《甲供材料单价汇总表。中未列明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

    3、本工程按结算价下浮点含管理费,税收由甲方代扣代交。

    第12条 工程款支付:(计量单位:人民币)

    1、在完成暂定工程量10%即600万元后,按月进度付已完工程量的60%,道路工程完工付到已完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付到95%,余款保修期一年后付清(付款依照大合同付款方式)。

    .乙方按合同规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材料。委托甲方进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自行检验的项目,其材料、设备应满足业主、设计、监理要求。

    2、合同履约金人民币万元。

    3、如不缴纳:视为违约、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13条 本合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14条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5条 本合同正本中文签定,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分别保管。

    第16条 注意事项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或工期延长,甲方应补贴乙方工人工资或日常开支,并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额的3‰天进行处罚。

    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则按合同额的3‰天进行处罚。

    4)甲方在工程竣工后的7天内应组织验收完毕,并协同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出具工程验收证明于乙方,并办理验收手续而提前使用或验收过期即视为验收合格。

    .乙方保证按附件四《人员、设备进场时间表》中要求的设备型号、数量和时间进场。若乙方机械不能按时进场,按乙方违约处理,并至直将乙方驱逐出场,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必须按要求增加。

    5)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签证,款项结清后自然生效。

    如果发生无法合理控制、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的延迟履约或违约,包括天灾、政府强行禁止地块和厂房的使用、战争、暴乱、火灾和洪水,任何一方均不对由此导致损害的损失以及延迟履行或违约承担责任。

    .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

    第17条 补充合同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不抵触本合同及中国的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主管和技术、财务、物资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若要离开必须向甲方对口部门主管请假。

    第18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制约,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索赔,包括涉及合同的存在、有效性或终止,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书面通知存在争议后15天内。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精通测量、试验和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全权负责工地上的技术事宜。此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且经甲方考察具备以上能力。乙方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测量、试验、技术员等)要服从甲方技术负责人驻地代表及技术部门的管理。

    第19条 违约

    如果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内容,任何一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违背方承担。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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