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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05-14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分享十篇。

    教师范文大全编辑为大家选取了题目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订立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是真实有效且合法的。如果您在阅读本文的过程中能够获得一些启发那就是我的目的!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础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凤山乡黑塔沟村或社区3、4、5社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贰拾壹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流转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为20____年,自20____年10月20日起至20____年12月30日止。联系方式:___________。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包,按土地类别,第亩递增5%,为期20____年(20__年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计价: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田:600元/年,地:300元/年,荒坡:100元/年。

    2、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币600元(田:2.5元/亩,地:13亩300元/亩,荒坡:5.5亩100元/亩)。

    3、其他: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亩600元收费。

    (二)承包费支付方式:

    1、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币(年度)承包费,且递增20____年后5%(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乙方预支付2年的承包费到凤山乡黑塔村或居委会,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

    3、其他:从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20____年10月2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已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期满前2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满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终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将土地进行复耕并恢复原状。如在合同未满期间,甲方造成乙方投资的一切损失经济,由甲方负责赔偿。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年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承包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规乙方所有;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由乙方自行处理。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所有建材加工生产、包装生产。

    7、本合同在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黑塔村村民(居民)委员会、凤山乡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顺庆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顺庆区起诉。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2)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旨在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作为一个拥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我将从多个方面来探讨这个话题。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背景和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中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期限、承包权益进行明确规定,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为农民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环境。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包含承包土地的面积、位置、用途等基本信息。合同还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如承包方的义务、权益,出让方的义务、权益等。合同还应对土地流转、继承、退出等关键问题进行规定,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流转。


    第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与变更。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同时遵守土地与农田水利部门有关规定办事。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合同变更,包括合同的解除、终止、补充和修改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变更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各级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和备案。


    第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保障与维权。合同保证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一些挑战。比如,合同执行不到位、合同中存在模糊不清的条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农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需要加强与土地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商,共同推动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实施。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促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将土地流转与农业发展结合起来,为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农民技术培训等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合同的实施不仅加强了土地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利用,也激发了农民种植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小编认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通过明确土地承包的权益与义务、规范各方行为、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土地资源和生产环境,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在未来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土地、林木资源,加快土地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等组面积______千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公司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与村民签订的协议可作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宣传、褒奖、应用。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乙方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甲方负责协调。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有自主经营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

    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东齐9—10社边界,南齐公路坎下,西齐半边街村1组吴家沟为界,北齐嘉陵江。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凭以现金支付,支付时间以每年的一月一日,_____年租金为_____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为_____元整,_____年至_____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万元整。

    四、乙方承包荒滩后应积极治理,可用于养殖和种植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依法享有继承权,转包,参股合伙权。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践踏乙方所经营的任何植物及财产物质设备。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5)

    第一章宅基地相关法规及案例

    一、农转非后还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原则,农转非人员如果仍对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产权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则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二、未履行法定手续的宅基地被占用如何处理?

    案例:李某20xx年向村委申请一处空地作为宅基地,村委予以批准单未办理任何法定手续。李某向村委缴纳了2万元宅基地抵押金,耗资1万元平地。20xx年初,村委会以李某拖欠鱼塘承包款2万元为由,将此宅基地又划分给别人。村委会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能否要回宅基地。

    分析:获得宅基地应向乡镇土地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再由县级土地部门批准,方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是以,本案中村委不具有批准权,李某从未获得土地权,不存在取回的问题。至于李某缴纳的宅基地押金,可以基于村委的越权,要求村委会返还,李某平地的经济损失也可向村委主张,但原则上要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因为本身李某应知村委无权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其自身对此存在过错。另外村委的承包款可通过承包合同的法律关系,要求李某支付。

    三、宅基地转让

    符合特定条件才可以随地上房屋一并转让,农民非法出卖宅基地的,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转让的条件:

    (1)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体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有宅基地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宅基地后仍在标准范围内);(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统一;(5)宅基地不得单独转让,随地上房屋一起转让。

    四、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权益如何分配。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不动产)发生符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所有权人所有,从公平的原则出发,宅基地所有权人应返还或者补偿建房人的损失。例外情况,如是租赁他人房屋,已在合同明确约定改建扩建应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则不予赔偿的,原则上尊重当事人约定。

    五、房屋拆除后,如何确定宅基地的使用权

    1、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拆除旧房建新房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但需报经乡镇政府根据村镇规划等批准。2、农民因搬迁到城镇或者其他农村经济组织后,拆除房屋的,村集体收回再行分配。3、国家征收,由国家行使权利,经济补偿给农民。

    六、在宅基地下挖到财宝和文物的处理。

    1、公民、法人对于发觉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证明归其所有,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

    2、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应立即报告文化管理部门,不能私自挖掘古遗址、古墓群等。

    七、现役军人能继续使用宅基地吗

    农村户籍的士兵、初级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退伍后,要重新回到农村去,因此他们并未完全脱离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续享受分配给其耕地、宅基地的权利。如果是军官或三级以上士官,退出现役的,称为专业,国家给予安置,可以看做是迁移而脱离了村集体组织,村经集体讨论,报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八、宅基地互换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王某和李某将各自拥有土地证书的宅基地进行了协议互换,双方并未向土地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双方各自进行了建房,双方均知道且未提出异议。后李某受鼓动,以未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王某侵占宅基地为由诉讼,要求退出侵占的宅基地,回复原状。

    分析:王某和李某自愿签订协议互换宅基地,且已实际履行。现李某反悔,其请求不应得到支持。法院应裁定中止本案审理,司法建议土地部门责令双方补办宅基地变更登记后,由李某撤诉。如果李某在土地部门责令期限内仍未办理变更登记,则法院恢复审理,依据土地部门的决定书,判决互换协议有效,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九、共用宅基地时各方使用权如何行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使用人的任何一方要占用宅基地建房,必须经过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否则权利受到侵犯的共同使用人可以视情况要求非法占用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例外的是,如果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占用而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则视为默认,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共同使用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其他建筑物,又不妨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宅基地占用人可以继续使用。

    第二章土地征收与征用

    一、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政府的征地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死亡人员能否成为征收补偿费的分配对象。

    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员不能作为安置对象。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员,应当计算在征地安置款的安置范围之内,应当享有分得安置补偿款的权利,其所应得的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三章土地承包

    一、本集体成员对本组织发包的土地享有优先承包权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有限承包权。

    二、土地承包经过法定程序后生效

    第一步经村民会议选举承包工作小组。第二步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拟订方案过程中应当遵循民主协商,集体讨论的原则。第三步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承包方案。第四步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第五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要包括:1、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承包方自土地合同生效时取得承包权。

    三、发包方能够干预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从事非农业生产,但必须尊重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无权干预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选择从事何种类型的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能否因为妇女离婚而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承包期内,遇到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形,能否对土地进行调整

    承包期内,遇到人口变动,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时,需要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三分之二讨论同意,经乡镇和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能调整的,按照合同约定。

    五、承包家庭成员去世,其在家庭承包中所占的土地份额是否被继承

    承包方是以户存在的,家庭中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由于户还在,因此不发生集成的问题,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户消亡的,则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组织收回,但应得的承包收益是承包经营家庭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集成。且林地除外,林地具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时,可以由发包方或者其他继续承包该片林地的人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集成。

    六、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山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如承包人的继承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地,如继承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则继承应得的承包收益。

    七、承包人能否立遗嘱将自己承包的林地赠给他人

    林地承包人可以立遗嘱将自己承包的林地赠送给他人经营,受遗赠人即可以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除非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相反的约定。

    八、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变更承包合同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如果承包人已尽了自己的责任,仍不能避免标的物全部遭受损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责任,若不可抗力仅使部分标的物受损,仅需变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九、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转让承包经营权,发包人是否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1、农村土地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该转让行为无效。如果承包合同中有限制擅自转包的条款,发包方可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所受到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2、承包人转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经发包人同意,此处的同意既可以是事前的同意,也可以是事后的追认,发包人明知转让行为而未反对的,视为默认,转让行为继续有效。

    《最高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释》第13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十、发包方能否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原承包合同无效。

    案例:承包期限内,因政策及政府、村委投资修路的便利,承包户经营和销售的利润翻了几倍,村委认为承包款太低,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调高承包款。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显示公平的,并不会导致承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讼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十一、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发包人要承担责任吗

    案例:王某与李村签订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金,但因为村民干涉无法正常使用土地,造成了经济损失。

    分析,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的,发包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可追究该第三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1、 转包:内部农户之间,转的是使用权,经营权主体不变。无需发包人同意,要备案。

    2、 出租:集体之外的人。无需发包人同意,要备案。

    3、 互换:本组织经营权的互换,互换后,还应与发包方变更承包合同。

    4、 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来源才能转让,转让的对象应为从事农业的农户,要经发包方同意。

    5、 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入股分红。

    6、 反租倒包。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者由集体直接经营。

    7、 退包。承包户不想或无力经营,交回集体。

    十三、土地经营权流转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经营权以互换、转让方式流转让的,虽然互换合同,转让合同未经登记依然成立有效,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承包方已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因此与承包方交易,支付了价款,并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第三人。

    十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已依法取得林地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流转时(包括转让)无需经过发包方同意。

    十五、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抵押。

    十六、能否将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从事商业活动

    须符合三个条件,1、入股的主体只限于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2、入股只能从事农业经营,不能从事其他工商活动。3、入股是从事合作生产,而不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工商企业或者公司,也不能作为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

    例外: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相应使用权等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合作条件,但不能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十七、发包人采用强制手段干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十八、对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邻权利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土地承包人在合理使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但因此造成相邻方损失的,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第四章其他

    一、乱施农药引发伤亡构成犯罪吗

    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违反规定滥施农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村水事纠纷,对政府的`调解处理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调解不同于行政裁决,对调解不服不能行政诉讼,要提起民事诉讼。

    三、蓄洪使用农民土地的如何处理

    政府将给与补贴和救助,但农民不能阻扰执行公务,否则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6)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基础。

    1、发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

    ⑴、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承包方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这就是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本内容。目前,在一些地方,不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发包方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建样板田、示范基地等,不顾承包农民的意愿,强迫他们种植某种作物;有的发包方为了发展农业产业化、实行规模经营等,强迫承包方统一耕种某种作物;有的发包方假借统一管理等名目,强迫承包方购买指定或代销的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承包方如不同意,有的发包方即采取不正当手段强制推行,甚至砍毁承包方已经耕种的作物。当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强制要求耕种,产品出现卖难、减产等问题时,发包方又不予解决或者无力解决,给承包方造成损失。农民意见很大,有的还造成了社会问题。因此,本文特别强调,发包方要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推行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真正看到实惠,决不能非法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对上述违约行为,发包方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⑵、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前,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政干预的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强制收回承包地。农民如不接受,发包方便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达到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有关决议,强迫农民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放弃或者变更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发包方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的规定,发包方应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⑶、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条件下,以市场的方式配置农用地资源,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一个好办法。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是在尊重农民的意愿的基础上,由承包方自愿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承包方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时,除以转让方式流转须经发包方同意外,其他流转的方式,发包方一律无权干涉。但是,目前在一些地方的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发包方以结构调整和发展农业产业化为借口,以各种手段强迫承包方将承包地进行流转,集中土地搞所谓规模经营和产业化。这些行为都是严重地侵害了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

    男女平等,是宪法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第30条又对妇女结婚、离婚、丧偶时处理承包地问题的原则作了规定。但是,实践中,剥夺、侵害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也经常发生,其表现形式很多,有的是妇女出嫁时,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收回其承包地,有的是在承包时不能做到男女平等,有的是非法剥夺妇女的继承权等。

    对上述侵权行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的规定,发包方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⑷、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包方经营使用,否则,即构成违约。如发包方逾期交付、拒绝交付等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6条规定:承包合同转包后,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转包后的承包方起诉承包方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发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根据其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2、承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

    ⑴、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

    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的规定,承包方又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义务。土地管理法对于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定了严格的转用审批程序和征地、用地批准程序。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过有关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方未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手续,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其行为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此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出现上述行为,即是严重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⑵、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是指由于对土地的不合理耕作、掠夺式经营、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取土、采矿以及其他不合理使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破坏耕作层等严重破坏耕种条件的情况,以一般的人力、物力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的损害。发包方一旦发现承包方有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情况的行为时,有权制止承包方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0条第2项规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因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对承包经营的标的物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7)

    发包方(甲方): 市 村民委员会 发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职务:___ 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 _家庭住址___ __________ 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集体所有耕地_ 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自_ ___年_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_ _月____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甲方出具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继承权。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甲方保证该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

    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八、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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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8)

    招标方: 村委会

    承包方:

    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要求,承包方根据 方法获得招标方荒滩荒地(林地类)的承揽承包权,经彼此共同商定,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特立此合同书:

    一、招标方将坐落于 村委会(组)全部的, 往北、现 往西与 紧邻的荒地(林地类)分包给承包方应用,其四至为:

    东到:现 西面; 

    南至:与 村荒地间隔的通向进山的路面; 

    西至:这二座峰顶物品分界点一线; 

    北至:从南端数第二个山上与第三个山头中间的峡谷中分刘海线。

    二、承包方承揽后,承包使用寿命五十年不会改变,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停止。

    三、承包方所承揽的荒滩荒地(林地类)所有权以及地面上附属物施工总承包款为RMB 元整,支付方式为:

    四、承包方承揽荒滩荒地后应积极主动整治,在荒地上植树造林、种树或搞多元化经营;经相关部门准许可以从业城镇户籍生产制造,运用承揽区域内的树木、黏土、石料等自然资源或修建固定不动设备。

    五、承包方对所承揽的荒滩荒地有单独的运营自主权,但不可违法分包。

    六、招标方要重视承包方所承揽荒滩荒地的企业经营管理权,维护其正当权益不会受到侵害,对荒地的开发设计整治成效所有归承包方全部。

    七、承包方在所承揽的荒滩荒地在履行合同期限内除承包方缴纳承揽款外,承包方不承担别的一切名目地花费。

    八、承包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招标方有权利监管、查验、催促其整治和合理安排荒滩荒地网络资源,发现问题立即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九、招标方确保该荒滩荒地(林地类)界限、四至与别人无一切异议。如因而产生纠纷案件,由招标方承担融洽解决,如从而给承包方导致财产损失,由招标方承担足额赔付。

    十、双方务必诚实信用。如招标方毁约造成消除此合同书,须交给承包方合同违约金RMB 万余元、退回承包方承揽荒滩荒地所付的.全都工程款,与此同时对承包方的整治资金投入和整治成效有效作价,作工程款一次性交给承包方;如甲方毁约造成消除此合同书,招标方不予以退回承包方的承揽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内遇国家基本建设或开展其他开发设计基本建设需征收土地时,应最先从征收土地款中确保向承包方付款具体财产损失和未执行期限的信赖利益损害。

    十二、合同书到期后,如承包方想要再次承包合同,彼此续签合同;如承包方不会再承包合同,招标方对承包方的整治成效、经济发展资金投入有效作价归招标方,作工程款一次性交给承包方,不可托欠。不然,此合同期限延期至招标方将所有工程款结清承包方后合同书自动停止。

    十三、双方如因作工程款产生矛盾,商议不了,须授权委托双方一同肯定的代理机构开展评定作价,其结论对彼此均有约束。

    十四、此合同书产生纠纷案件由 裁定。

    十五、保证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乡市人民政府报备一份,经 财产公证后起效。

    招标方(盖公章):  承包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9)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10)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村种值业的发展,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四至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待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所承包的土地归还甲方并复垦。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地边地界的临时问题的处理和土地应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购置财产的所有权。大棚赔钱归乙方所有。如丧葬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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