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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05-05

    防汛应急专项预案十篇。

    你是否曾经纠结于应急预案的编写方式和内容,安全生产是防范自然灾害的重要措施之一。制订好应急预案是遇到灾害时能够做出适当反应的重要保障,希望这篇“防汛应急专项预案”能够完美地满足您的需求,相信我这些修养可以帮助您成为更好的领袖!

    防汛应急专项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做好洪涝台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范围内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暴雨、大潮、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防台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4.3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1.4.4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防台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律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和监测预警中心;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军分区首长、市委和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与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生态园管委会、广电传媒集团、日报报业集团、市供销社、海事局、市气象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电力局、市各财保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浙江金温铁道开发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和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预备役团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市城管与执法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市人民政府联系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城管与执法局、电力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生态园管委会、市温瑞塘河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市公用集团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城管与执法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海事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市人民政府联系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指挥,市公安局、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海警二大队、航标处、东海救助局基地、港集团、海运集团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和海军91765部队首长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海事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1.4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市人民政府联系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武警支队、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电力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电信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5监测预警中心监测预警中心由市气象局局长任主任,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经信委、广电传媒集团、日报报业集团、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市水文站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2.1.6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2.2工作职责

    2.2.1市防汛指挥部职责组织防汛防台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防台抗旱的定期演练;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应急供水方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的有关问题;组织会商本地区的汛情、旱情;负责本地区的江河、水库、水闸等洪水调度和抗旱应急供水调度;组织指导监督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负责发布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职责负责市区城市防台防洪工作,落实上级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2.2.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职责负责水上船只、人员防台抢险救灾组织工作,落实上级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2.2.4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范围内中型地

    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救援;协调市武警支队参与地方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5监测预警中心职责负责台风、大潮、暴雨、洪水、地质灾害、干旱等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建立统一预警发布平台,制定预警发布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送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2.2.6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组织实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有关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及任务,负责编制防洪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做好提高防洪抗灾、减灾能力的项目建设和申报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经信委、市国资委:负责归口管理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监督管理。市经信委同时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住建委:负责建筑工地、风景名胜的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参与村庄整治、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做好城建系统防台、防风、防涝工作,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承担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及水利灾情;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水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水库调度运用;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涉及防洪方面公共安全的各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防台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防汛防台纪律、决策、命令等情况,对执行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纪实行责任追究。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

    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旱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避灾安置场所的指导和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防旱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规划局:负责本系统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防洪规划的关系,协助防汛、水利等部门落实基础设施规划中有关防洪功能的规划,指导沿海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上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各级公路部门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风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抢险重点物资运输;协助海事部门做好防台避风安全水域(锚地)的划定,负责防台避风锚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必要时协助公安、海事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及时协调、疏通航道;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疾病流行。

    市安全监管局:指挥、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抗旱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做好水质污染的监测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管与执法局:负责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市区防汛防台工作;做好城管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做好汛期漂木管理和防汛木材供应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行社防汛防台安全监管,协助建设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的防汛防台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星级饭店的防汛防台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汛防台保安工作,协助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市防汛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负责瓯江口新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生态园管委会:负责生态园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日报报业集团、广电传媒集团:负责及时向公

    众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部署以及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发布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供销社:负责归口管理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好抗灾、救灾化肥等农资商品的储备,指导灾区做好农资商品的供应和市场的稳定。

    市各财保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警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指导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海事局:承担市水上防台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各地运输、工程等船舶归港避风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沿海内港水域、船舶、设施等的防台工作。

    —12—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通讯保障,承担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应急预警短信的发送。

    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热带气旋、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信息。

    电力局:负责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及防洪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属水电厂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市防指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全市电力供应。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公司:负责所辖工程及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的人员、物资和设备。

    军分区、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预备役团: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在重大汛情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络员。军分区同时负责组织市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协调驻温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

    2.2.7市防汛办职责市防汛办是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定防汛防台抗旱的有关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编制和发布汛情、旱情通告;具体实施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检查督促、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毁损工程的修复及有关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总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并做好与省防汛办及市应急委的通联工作;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监测预警信息内容和发布标准监测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水文、国土、海洋、海事等方面内容,具体根据各行业相关规范和各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监测、采集、传输、处理和发布。各单位对其发布的监测预警信息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一是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当市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由监测预警中心按照《市防指监测预警中心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将各单位提供的监测预警信息按照统一的格式,通过网络(包括农民信箱)、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乡镇气象灾害发布系统,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统一发布的频次和时点,由监测预警中心征求相关单位提出意见,报市防指确定。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由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防汛防台工作需要分别确定发布的频次和时点自行直接发布。

    二是面向各级各类责任人发布。监测预警中心申请统一服务号,通过手机短信方式,由各单位分别向各级各类责任人直接发布。发布的频次和时点,根据相关规定和防汛防台工作需要,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三是面向各级防指及其成员单位、各级防汛办发布。由各单位按现有程序和要求进行发布。

    四是上述以外其他情况发布。由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需要,按照各自规定进行发布。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当江河可能或已经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堤防、涵闸等工程的监测,并将运行情况报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当堤防、涵闸等工程出现险情征兆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向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报告,县(市、区)水利局、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和市防汛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险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库水位接近汛控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按照经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调度,并及时向水库下游发出泄洪预警,同时报告市、县水利部门和防汛指挥部。

    b、水库出现险情征兆时,水库管理单位及水库业主必须立即向水库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水库主管部门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并将情况及时向省、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c、水库出险时,水库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并及时向预计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当群众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生活安排。

    3.1.3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交通、电力、农业、海事、渔业等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报告。

    (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应按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预警

    当主要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市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的监测情况及趋势,并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

    3.2.3水库洪水预警

    当大中型水库发生洪水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做好水库洪水预报工作,并及时将洪水预报结果书面报市防汛指挥部及市水文站。

    3.2.4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市国土资源、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街道)、村(居)、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市气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台风信息,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市防汛指挥部和市气象部门应及早将信息传达给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水闸和沿海海塘管理单位及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涉海作业人员撤离工作。

    (6)低洼地带的水闸、海塘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

    3.2.6干旱灾害预警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山洪灾害

    县级非工程措施根据中央和省要求,做好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发挥预警支持作用。

    3.3.2洪水调度方案

    飞云江流域洪水调度方案、鳌江流域防御洪水方案由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制定,并报省防指备案(瓯江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已由省防指制定)。其他重要流域由所在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制定洪水调度方案,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3.3.2水利工程放水预警方案

    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制定水利工程放水预警方案,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布后实施。预警方案的制定应当听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防汛防台应急响应

    4.1汛情分级

    汛情分级依据预报或实测汛情信息分为四级。

    4.1.1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影响较小;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3)三江潮位:鳌江站3.94-4.32米(黄海85高程,下同),飞云江瑞安站3.84-4.26米,瓯江站4.00-4.41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8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汛情处理。

    4.1.2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预报台风影响较大;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三江潮位:鳌江站4.33-4.60米,飞云江瑞安站4.27-4.55米,瓯江站4.42-4.71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9-11级;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汛情处理。

    4.1.3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台风严重影响;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200-300毫米,过程降雨量:300-500毫米;

    (3)三江潮位:鳌江站4.60-4.82米,飞云江瑞安站4.55-5.0米,瓯江站4.71-5.47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2-15级;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特大汛情处理。

    4.1.4特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台风登陆或强台风、超强台风严重影响;

    (2)全市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鳌江站高于4.82米,飞云江瑞安站高于5.0米,瓯江站高于5.47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6级以上;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特大汛情。

    4.2应急响应

    4.2.1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解除

    当汛情等级达到一般汛情,由市防汛办宣布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当一般汛情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办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当汛情等级达到较大汛情、重大汛情和特大汛情,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或调整预案应急响应;当较大、重大和特大汛情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4.2.2一般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进岗到位,防汛办专职主任、气象台台长、市水文站站长进岗到位;

    (3)市防汛办向县(市、区)防汛办通报汛情。

    4.2.3较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向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及各分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到位,召开汛情分析会;

    (3)市防汛指挥部下发防御通知,部署防御工作;

    (4)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全市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4.2.4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分指挥部指挥进岗到位,部署防御工作;

    (3)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4)必要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2.5特大汛情

    (1)市委、市政府领导进岗到位,研究防御对策,部署防御工作;

    (2)必要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必要时,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台工作;

    (4)必要时,市政府领导发布电视讲话。

    4.3工作内容

    4.3.1组织指挥

    (1)市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挥权。

    (2)市防汛指挥部及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及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要编制各自防台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在台风、洪涝时发生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应按照《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防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4.3.2灾害救助

    在防汛防台期间出现重特大灾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4.3.3信息发布

    (1)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和抢险救灾相关信息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负责发布;

    (2)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其他部门按职责发布有关汛情信息。

    4.3.4预测预报

    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特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或按需预报。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格式填写,经领导签字(盖章)后发布。

    (1)市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台风的移动方向、速度、强度、登陆地点;

    (2)海洋中心站预报沿海和瓯江、飞云江、鳌江风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现时间;

    (3)市水文站预报主要江河洪(潮)水位;

    (4)市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3.5水利工程调度

    (1)珊溪、赵山渡、泽雅、百丈漈水库由市防汛指挥部调度,其余水库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或主管部门负责调度;

    (2)温瑞塘河、永强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其余河流由所属县(市、区)主管部门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4.3.6物资车辆调用

    (1)在紧急防汛期,市防汛指挥部根据防汛需求有权在全市范围内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市级物资、车辆调用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

    (3)各地要求调用市级物资的,由当地防汛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申请,事后补办书面申请),经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后下达调运任务;

    (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调用谁负担。

    4.3.7人员转移

    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应当按照防汛防台预案自主分散转移或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下转移。重特大汛情时,需要由政府组织集中转移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转移指令,被转移地区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做好相关转移工作。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台风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或者政府决定采取分洪泄洪措施等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群众返回。

    4.3.8新闻采访

    (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臆测,天气预报、洪(潮)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气象、海洋和水文等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的材料公布;

    (3)发生重大灾情,广电传媒集团在台风登陆后2天内编辑灾情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4领导分工

    4.4.1市委书记、市长领导指挥全市防汛防台工作;

    4.4.2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全市防汛防台工作;

    4.4.3市四套班子其他领导根据需要分赴各县(市、区)指导防汛防台工作,具体方案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委办、市府办负责安排。

    5、抗旱应急响应

    5.1旱情等级划分

    旱情分级依据旱情信息分为三级。

    5.1.1轻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万以上3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轻度干旱。

    5.1.2中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30万以上10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中度干旱。

    5.1.3严重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4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0万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严重干旱。

    5.2应急响应

    5.2.1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解除

    当旱情等级达到轻度干旱,由市防汛办宣布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当轻度干旱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办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当旱情等级达到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或调整预案应急响应;当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5.2.2轻度干旱

    (1)市防汛办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2)市气象、水文部门掌握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做好监测、分析、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市防汛办和有关部门通报;

    (3)市水利部门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检修抗旱设备,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4)市气象局做好人工增雨设施和物资准备。

    5.2.3中度干旱

    (1)市防汛指挥部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2)市防汛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3)市防汛指挥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气象、水利、水文、电力部门召开抗旱会商会,提出下阶段抗旱措施;

    (4)市防汛办每半个月编报一次抗旱简报;

    (5)市气象、水文部门密切注意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办提供气象、水文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

    (6)市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

    (7)市农办牵头组织水利、农业等部门深入抗旱第一线,帮助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集资料,统计灾情;

    (8)市气象部门进一步做好人工增雨准备工作;

    (9)市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抗旱经费;

    (10)市新闻部门做好节约用水宣传;

    (11)县(市、区)防汛办和有关单位每10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2.4严重干旱

    (1)市政府发布抗旱救灾通知,紧急动员抗旱,必要时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遇特别严重旱灾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

    (2)市政府组织农业、水利、电力、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

    (3)市防汛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会商会;

    (4)市防汛办每周编报一期抗旱简报;

    (5)市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办提供天气形势、降雨趋势等预测预报信息;

    (6)市水利部门做好水库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首先保证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7)市新闻部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8)市防汛、财政、民政部门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积极争取省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特大抗旱补助经费;

    (9)市人工增雨领导小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人工增雨;

    (10)市环保部门对污染水源企业实施监控;

    (11)市水文站每旬对大中型水库、主要江河水量、水质实时监测,必要时要加密监测;

    (12)驻温部队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饮水困难地区运水和送水工作;

    (13)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14)县(市、区)防汛办和有关单位每5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3抗旱调度

    5.3.1水量调度原则

    抗御旱灾的落脚点是充分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作用,为此,确定抗旱用水调度基本原则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

    (2)在水资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库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库山塘水;

    (3)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镇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时段为重点。

    5.3.2调度权限

    (1)承担重要供水任务的大中型水库在抗旱库容以下调度权归市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授权范围内,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可以对辖区内重要水工程进行调度;

    (2)其余水工程由所属县(市、区)水利局负责调度;

    (3)根据需要,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5.3.3具体负责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调度由市防汛办常务副主任负责;

    (2)增加或减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调度由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负责;

    (3)增加或减少珊溪水库用水量的调度,跨县(市、区)用水调度,动用中型水库死库容的审批,由市水利局负责。珊溪水库动用死库容,由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审查后,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5.3.4抗旱库容划定重要供水水库的抗旱库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干旱时尽可能保证正常供水。

    (1)珊溪水库抗旱库容87020万方。当珊溪水库到达抗旱库容时,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应制订相应的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2)苍南桥墩水库抗旱库容21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万方;低于1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万方;低于12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3)苍南吴家园水库抗旱库容800万方。低于抗旱库

    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5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4)乐清钟前、白石水库合计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8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4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万方。

    (5)乐清淡溪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万方;低于46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6)文成百丈漈水库抗旱库容62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3万方;低于5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2万方;低于4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1万方。

    6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县(市、区)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海塘、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1.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防台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网络、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该工程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防汛防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做好大型抢险设备和特殊救援设施调查统计,并登记造册,以备抢险救灾调用。

    6.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a、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高的抢险任务。

    b、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军分区提出,由军分区按照部队的有关规定办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通过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成员单位按照部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c、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d、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6.2.3供电保障市、县(市、区)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交通运输保障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防台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6.2.5医疗保障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卫生防疫、抢救伤员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市、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a、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b、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干旱频繁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的洞头县等地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物资调拨a、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县(市、区)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市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b、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指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指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c、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募集和征集。

    6.2.8资金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6.2.9社会动员保障(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防台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旱(3)市、县(市、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

    防汛应急专项预案 篇2

    汛期,各股室、分场、景区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超前收集掌握预测信息,密切关注恶劣天候动态,适情做出应急抢险反应。

    1、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管理处防指应及时把预测信息、防范要求通知各成员单位,督促各股室、分场、景区认真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2)各各股室、分场、景区要尽快收拢人员,盘点物质器材储备,适情加强水库、塘坝、桥涵等重点部位的物质调度,积极做好备战抢险的一切准备。

    (3)加强汛期值班监测,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与景区防指的通信联系,每日(早、中、晚)三次调度上报有关情况。

    (4)接到出险命令,各股室、分场、景区要按照管理处防指明确的抢险任务,迅速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快速进入指定区域展开工作,并注意加强与管理处防指的通信联系,及时调度上报有关情况,按照管理处防指下达的指令,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景区防指应立即把预测信息、防范要求通知各成员单位,督促各股室、分场、景区先行细化48小时内的应急措施,每时调度上报一次雨情、水情,发生险情必须立即上报,果断予以先行处置。

    (2)管理处防指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吃住在值班室,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协调调度防汛部署;分管水库塘坝、河道桥涵的主责人,要昼夜24小时扎在观测室,亲自督查排除隐患,核查物质器材准备情况,务求做到万无一失。

    (3)各股室、分场、景区要立即收拢人员,适情调整补充物质器材,全员进入临战状态。督促各分场、景区要酌情搞好动员发动,督促下游存有遇险隐患的群众,切实做好撤离前的各项准备。

    (4)加强对水库塘坝、河道桥涵的巡查督查,及时发现和整治潜在隐患;水库塘坝要严格按照汛限水位运行,必要时可报请县防指同意,酌情泄洪腾出部分库容。凡超过汛限水位,可能溢洪的水库塘坝,要提前通知下游群众做好防范工作。

    (5)出现险情、灾情时,各股室、分场、景区要按照管理处防统一指挥调度。

    (6)机关有关股室要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协同受灾单;

    防汛应急专项预案 篇3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危害,进一步完善公司预防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宁波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工作原则

    1.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放在首位。

    做到居危思安,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1.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统一指挥,

    分级分部门配合协调。

    1.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公司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工作重点

    2.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资安全转移;

    2.3、仓库、员工宿舍、各工厂及低洼区的防洪排涝;

    2.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2.5、防台防汛指挥部

    设立防台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5.1、防台防汛指挥部组成

    防台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总经理不在时可委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或其他指挥组成员担任)。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由人事行政部、设备部、物流部、各工厂长以及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5.2、防台防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防台防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防台(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台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检查督促各部门防台(汛)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汛)检查,督促有关工厂、部门及时处理影响防台(汛)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发布汛情通报、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防汛应急专项预案 篇4

    为确保突发汛情来临后,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台风防汛抗洪工作,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灾害之后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区卫健局的领导下,建立快捷灵敏的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指挥统一,密切协作,一旦发生汛情快速应急处理,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卫生台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和指挥辖区内台风防汛医疗救护、卫生防病体系的组建工作。

    2、检查、督促辖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组织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台风防汛期间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负责向区卫健局请示、报告有关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情况。

    三、组织管理

    1、台风防汛工作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医生护士的主要岗位是在病人身边,应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时准确的救治和快速撤离出危险区域,安抚病人及陪客,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救互助,接受指挥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发事件,三级医师必须到位。

    2、台风防汛工作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生活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供水、供粮,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杂品等,妥善安排病人生活,保证参加救援者有较强的战斗力。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指挥者、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车。

    四、应急措施

    发生汛情后,根据区卫健局的工作安排,负责医院的台风防汛抢险工作,并组织医务人员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1、汛情预警期

    接到汛情预警后,检查抢险人员、车辆、物资储备情况;要迅速将汛情警报下达到各个成员。

    2、汛情发生期

    (1)按台风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任务;

    (2)要组织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疏导被困人员。要对台风防汛工作高度重视,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抢险工作落实到位,将汛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应急响应行动

    1、启动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储备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等。

    2、确保人员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

    3、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卫生防疫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医院要做好院内接收和救护准备,迅速有效地救治伤病员。

    4、灾区人员伤亡情况和传染病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

    防汛应急专项预案 篇5

    (一)综合协调组

    成员:李雄、谢小冰

    工作职责:

    1、根据县防汛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汛期工作动态,视情发布防汛工作预警信息和启动防汛工作预案,召集工作调度会;

    2、编写有关工作信息,统一对外宣传报道;

    3、负责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负责安排工作车辆和加班工作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旅行社督查组

    成员:陶晋、谢小冰

    工作职责:

    1、重点做好旅行社防汛工作,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

    2、督导旅行社做好防雷、防风、防雨暴的物资准备和人员组织工作。及时检查维护避雷装置,预防雷击,制定防汛工作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确保防汛安全。

    3、负责汛期旅游县场秩序监督检查,受理各类旅游咨询和投诉案件,及时处理因汛情产生的旅游纠纷,维护旅游县场秩序。

    4、督导辖区内旅行社做好汛期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5、检查督导旅行社在汛期到来时,要求旅行社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团队行程,不组织团队到沿海一线,特别是滨海步行道、栈桥、海水浴场等沿海地带游览。对因汛情需要调整行程计划的,要做好游客的说服工作,避免产生纠纷投诉。提醒在外的导游和司机,做好团队车辆的行车安全工作,遇有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时,不要强行出发。要绕开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泻洪地带、陡峭山路等危险地段,灵活机动地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游客安全。

    (三)景区督查组

    成员:赵琴、何海英

    工作职责:

    1、检查督导重点旅游区(点)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备齐防汛物资,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2、指导景区制订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组

    成员:文俊杰、苟诗

    工作职责:

    1、负责网上信息通知的发布;

    2、负责网上各类文件上传下达,汇总各景区、旅行社的情况,及时向县防汛领导小组、应急办等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损害情况,每天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旅游局信息组报送。

    防汛应急专项预案 篇6

    工程位于海面,受台风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必须在洪水和台风到来之前,务必做好预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了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经理部现将台风期间协调、指挥、值班制度、人员的转移安置、水、陆设备材料的转移避风,关键部位的防护措施,陆地上、临时房屋的加固及堤缺防汛的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成立“防台(汛)领导小组”及抢险突击队(抢险突击队名单及分工见附件2)

    1.防台(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2.小组成员具体分工:

    组长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公司有关“防台(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经理部“防台(汛)”措施;督促下属人员、部门做好各自工作及主持“防台(汛)”工作会议;对台(汛)期间人员、物资(机械)及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的指挥调配。

    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具体落实、安排“防台(汛)”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防台关系及负责经理部防台措施的制定等工作。

    负责台(汛)季节机械转移、存放、保养等具体工作、制定台(汛)季节机械运作及相关应急措施。、协助办理。

    负责台(汛)季节施工组织方案的制定、落实。组员协助办理。

    负责高温季节施工的防暑降温以及台风来临时组织人员转移、生活必须品储备等工作。

    负责台(汛)期人员、机具、材料等的调度安排,合理分配资源,落实各项防台(汛)措施等工作。

    负责防台(汛)物资的储备工作和台(汛)期物资材料的具体管理,制定台(汛)季节物资应急措施。

    负责台(汛)预警报等信息收集、分析、汇报等工作以及台(汛)期具体预防方案的起草和对外联系等事宜。

    负责台(汛)季节施工电路的检查、维修等工作。

    3.防台(汛)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二、值班制度、通讯联络:

    1.配备气象警报接收机一台、高频对讲机一台、施工用对讲机一台、台风位置标示图一张、随时进行预报、联络;

    2.台风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严守岗位,做好当班纪录;

    3.防台(汛)办公室负责气象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与指挥部、港监及防汛指挥部的联系;

    4.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三、人员的转移及安置:

    由防台防汛小组在台风到来前24小时前,决定撤离人员名单,具体由负责撤离工作,由联系人员撤离地点及可供200人左右暂住的安全场所房屋和转移人员用的大客车,指挥部协助联系,由白新民负责撤离人员的食品及饮用水和人员安置事宜。

    四、水上、岸上设备、材料的避风及转移:

    1.必须进避风港水上施工设备的规格:

    (1)机械公司6组浮箱:24m×12m×2.2m二组上均载有50T吊车一台;22m×12m×2.2m二组上分别安装有60T和40T吊车;18m×12m×2.2m两组用于施工过程中材料的临时放置。

    (2)水上拌合浮箱二组,规格分别为22m×10m×2.25m、23m×12m×2.5m。上面均放置混凝土输送磅等机械设备。

    (3)交二处托1#、驳船各一艘;外租船只若干。

    2.避风港的选择及运送水上设备和锚固方法:

    (1)我部在17涌水道所振设的6组钢管桩区域为临时避风港,考虑到该位置靠近水域,为安全起见,该处主要提供二组空浮箱及部分船只避风。另外我部在龙穴道上游另外设置一避风港,主要提供水上吊车浮箱避风用。

    (2)在台风到来之前48小时,开始用我部交一号拖轮和外租拖轮送8组浮箱到避风港就位。各组吊车负责配合抛锚、就位。

    (3)锚固方法采用锚链抛锚固定,两艘拖轮分别在两个避风港现场值班(第一小分队队员随拖轮进驻避风港守护,、姚玉华人位负责人)。现场配备对讲机和电话。

    (4)锚固设施按港监部门开具的不合格项逐项整改。

    3.浮箱上、各墩上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空压机、抽水机等)、物资材料(如活动的钢件、木板、管道、水泥、电缆)等全部转移至岸上安全地段存放。由第一抢险小分队执行。、负责。

    4.岸上设备材料的转移、加固工作:

    (1)由于台风期间,可能造成海浪越堤或暴雨成灾,因此对岸上易受潮设备材料等台风来前就进行清理转移。将电焊机、电焊条、小型机具设备、实验室贵重仪表仪器等转运至宿舍区存放。

    (2)台季期间尽量减少袋装水泥的库存量,合理安排、合理计划,台风来临前,将少量袋装水泥全部转移到拖挂车上,并用防雨篷布泽、遮盖严实。

    (3)对拌合楼散水泥罐、一工区龙门吊等超高设备,在不同方位打地笼或浇筑地锚,用19.6的钢丝绳进行固结,增强抗台风能力。

    (4)6月下旬或7月上旬,对工地临时工棚、库房、宿舍进行全面加固,用粗铁丝每隔6m进行盖顶压拉与地锚连接,以增强抗风能力。

    (5)上述各项工作由第二抢险队执行。负责人:、。

    五、关键部位的防护措施:

    引桥防护措施:

    (1)在台(汛)季节支座上尽量减少存梁,对确实无法及时转移的梁用方木垫实,并用钢件、千斤顶支撑。

    (2)在台风到来前72小时内,暂停浇筑T梁砼,防止海水浸泡底座而产生梁体变形。

    (3)在实验室前,桥轴线东西50米处,各浇筑2个地锚,用于锚固龙门吊。

    (4)台风前24小时,将龙门吊移至实验室前,用止轨卡死,然后从龙门吊四个立柱上中部各拉抗风绳一条与地锚联接。

    (6)上述工作由、负责落实。

    六、工地施工用电保护措施:

    (1)台风期间,由电工配合供电部门对工地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老化、破皮的主干线路进行更换、维修。

    (2)将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全部提高1~2米,水中配电箱确实无法提高的,将接头处用防水胶布缠死。洪水快浸入配电箱时及时拉闸停电。

    (3)保证发电机能随时启用。

    上述工作由、负责落实。

    七、台季期间恳请指挥部及港监部门协助的几项工作:

    1.建议指挥部、港监会同地方政府在就近落实一个施工船舶台季专用避风区,以确保万无一失。由于受环境、施工实际情况的限制,我部不可能提前太长时间就将船舶靠停在上游的避风港,如果台风来临时,现在上游寻找到的避风港位置很可能被其它船只抢占。

    2.请指挥部协助我部在台风来临前联系能容纳200人左右食宿的安全避风场所。

    3.台风来临前,江面船只来往肯定比平时更加频繁,请港监站密切注意并加强疏导工作。

    4.请指挥部、港监部门协助我部其它紧急情况下的抢险救灾工作。

    防汛应急专项预案 篇7

    下午2:00项目部接到陡河洪水预警,总指挥王国平立刻安排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防汛工作,具体由郑伟康指挥。由于洪水忽然来临,有两名作业人员王某、李某不幸落水,高呼救命,郑伟康立即调用事先系好绳子的救生圈,由抗洪小组分成两队,将救生圈抛向两名溺水人员,王某李某奋力挣扎,抓住救生圈,岸上救援人员齐心协力将王某李某拉上岸。由于王某溺水时间上,被救上岸时已没有呼吸,救援人员肖传龙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并按压胸部进行心肺功能的复苏,最终抢救成功。

    这次的防汛预案演练进行的非常顺利,起到了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当洪水来袭发生人员落水时必定会起到救援作用。预案演练达到了预期效果,使参加演练的人员了解了防洪的基本知识,具备了一些必要的救援知识,知道了预案的重要性。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多进行各种演练,确保危险时刻能保证生命及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防汛应急专项预案 篇8

    “队长姚尚祥暴雨后巡查发现东北大马路站浅基坑积水严重,并且路面的积水仍在向基坑内涌水,另一处为外协队伍宿舍内进水,约40公分,请求援助”,随着模拟险情报告开始,拉开了项目部应急预案综合演练的序幕。本次演练分为现场实战模拟演练和桌面推演两个部分,模拟场景为东北大马路站浅基坑及外协队伍宿舍内积水,发现险情。从6月18日早晨5:00钟事故报告开始,项目部经理徐松苗下达命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从发现汛情到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应急联动、险情处置、应急恢复整个过程7小时。

    桌面推演于当日下午14:00分开始,由项目部演练工作小组组织,各参演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在项目部会议室展开。桌面推演先由各参演部门负责人对实战演练进行自我评价,然后演练小组向参加应急演练的人员及与演练有关的人员进行提问。提问方式为现场提问,提问内容包括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相关单位及人员如何采取响应措施,如何进行信息报告以及怎样对现场处置等,最后演练工作小组,对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做了全面评价。

    此次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是项目部从实战、程序、方案制定到设备操作,特别是有针对性对基坑内积水的抽排控制、对基坑周边积水的控制、对外协队伍宿舍内积水的清理、对救援物资的组织的演习,参演涉及了项目部物机部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安质部及项目部领导。物资机具到场全,到场抢险物资有铁锹、砂袋,水泵、水管500,电缆500米,参演人员40名,体现出了演练效果。所有参演人员一切行动听指挥,在锻炼了队伍的同时,团队凝聚力得到了升华。应急演练指挥小组对演练指导有方、准备有序、组织有力、扎实有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防汛应急专项预案 篇9

    以下是泛问网小编收集的防汛救灾专项方案,供大家阅读。

    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做好2019年汛期工作”(南高府荀志{2019}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为了维护XX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万事通”安全方针,能更好地发挥综合执法职能,提高应急能力和防汛水平,有效控制住区发展灾害,减少灾害的危害和影响,保护人身财产安全y 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人民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特地制定了这个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党政机关或重点地区发生暴雨、暴雨、河道泛滥、内涝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灾害;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 灾害: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防汛救灾的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工作。

    2、处置原则 (1)以预防为主,加强预警监测。

    (二)坚持统一领导,落实分级负责。

    (3)研判准确及时,应急响应迅速。

    (4)以劝导疏散为主,落实一线指挥。

    (五)从严从严,坚决打击违法犯罪。

    3.组织指挥与任务划分 (1)应急指挥组。党委书记、局长为班组长,党委副主任、纪检组长、环卫所长为副班长。各单位(室)、班子、指挥中心、下属部门主要对人类成员负责。主要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研究、决策、部署和组织指挥。

    (2) 应急响应小组。下设综合信息组、法制宣传组、秩序维护组、现场处置组、调查取证组、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对外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灾疏浚组和灾后恢复组。 1.综合信息组:由局办公室、巡视组、指挥中心组成。主要负责准确传达指挥部各项指挥,收集、汇总、报告、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构建全球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信息平台。 2、法制宣传组:由爱维股和办公室组成。主要负责编制、印制宣传单,录制宣传资料音频,宣传发放宣传单,利用宣传车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缓和群众情绪,劝导群众。疏散人群。 3、现场处置组:由督察组、停车单管理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综合执法大队组成。群众进入安全警戒区,组织群众撤离、转移危险区域财物,对群众进行积极宣传和讲解,维护事发现场秩序;组织围观群众疏散,控制不法分子的暴力行为; 4、调查取证小组:由停车秩序管理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综合执法大队组成,主要负责全程事件现场的录像和调查取证过程;突发事件结束后,为事故原因和处置单位履职情况提供奖惩、损失评估和救助范围依据。 5.紧

    急救队:下设停车令管理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XX大队、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第一时间联系120急救中心,对伤病员采取急救措施。 6、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和财务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组织现场救援,调动和征用各种应急物资,组织应急人员、物资、抢险救灾工具等运输车辆保障。 7、对外联络组:由局办公室、指挥中心、爱心健康股组成。主要负责联络防汛指挥部和公安交警部门,实施现场交通管制。 8、灾后疏浚组:环卫处主要负责灾后街道淤泥、垃圾、杂物的清扫、清扫和转运工作。 9、灾后恢复小组:由市政工程处、路灯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XX公园组成。主要负责市政设施、路灯和园林绿化的灾后恢复工作。

    四、分类与分类 (1)分类。大雨、暴雨、河水泛滥、内涝等灾害。

    (2) 分级。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紧迫性和发展趋势,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三个层次。 , 1 级应急预案响应。 1. 一般灾害。是指比较简单,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小范围危害和威胁,已经或者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可由属地执法大队处理的突发事件。 2. 重大灾难。是指情况比较复杂,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等事件。三、重大灾害。是指对社会财产、自然灾害、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大范围的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的复杂情况,需要要求区委、区政府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突发事件。

    5、预测预警 (1)明确应急预案。各支队、各单位、指挥中心、环卫中心、市政、园林、照明、XX园区,要按照局的整体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按任务分工,了解各自的任务。

    (二)加强预报预警。建立健全预警监测信息采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告渠道、时限、程序、任用人员和岗位,做到早发现、及时报告。

    (3)预警报告时限。根据可能发生灾害的原因、时间、地点、规模、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按一、二、三级应急级别进行初步预测,并在5分钟内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分别为 10 分钟和 15 分钟。 .该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预测发展趋势,确定应急级别,并在20分钟内向防汛指挥部报告。

    六、应急响应 (1)三级应急预案。属地大队队长负责统一指挥。三级应急预案人员必须在事发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警戒、救援、控制现场、收集信息等工作,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p>

    (2)二级应急预案响应。首长负责统一指挥。现场执法人员逐级汇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二级应急预案。该局二级预案人员将在15分钟内完成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并根据该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调度增援。 ,迅速赶往指定地点,控制局势的扩大和蔓延。

    (3) 1 级应急预案响应。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照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和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开展应急响应行动。所有应急响应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7.驾车进场疏散 (1)驾车进场,采取行车相结合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到达事发地,距事发地100米,有序组织停车,集中应急人员,明确任务,步行进入现场。

    (2) 撤离。应急处置任务结束后,各处置组负责清点人员,清点物资设备损失情况,组织归还,安全到达后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8、现场处置 (1)控制局面。发生紧急情况时,各小组要按照就近、速度的原则出动执法力量,组织应急人员赶赴现场提供协助,努力控制事态扩大。

    (2) 紧急救护车。按照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到达现场,立即组织抢救伤员。

    (3) 法律宣传。开展政治攻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引导困难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矛盾。

    (4)调查取证。及时掌握各类信息,对事发现场进行记录和调查取证全过程,收集有关个人物证。

    (5) 疏散群众。稳定围观群众情绪,做好简单正面的宣传说明,劝导有序组织群众疏散,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6) 与第一恶作斗争。对顽固不化、不听劝阻、暴力抗法、破坏执法设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其过激行为要按照现场指挥领导的指示予以控制,并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其带离现场,平息局势。

    (7) 紧急增援。现场处置力量不足时,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增援,确保完成应急响应任务。

    九、应急保障 (1)应急通信保障。各级重要会议、节日、敏感日和重大庆典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和应急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畅通。 .

    (2)紧急车辆保护。局车辆作为局应急保障车辆;各类执法车辆作为同级应急保障车辆,由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定位和应急部署;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执法车辆运输有保障

    如遇短缺,可租用附近大巴等大型车辆接送应急人员。

    10.后果(一)恢复秩序。应急响应完成后,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开展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清理现场等善后工作。

    (2)调查评价。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处置过程、灾害损失、责任奖惩、救助需求等进行综合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价报告,对参与应急响应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 问责制。对失职、玩忽职守或者应急处置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防汛救灾应急预案2

    台风防汛应急预案()

    市防汛救灾应急预案7

    XX镇防汛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防汛应急专项预案 篇10

    为切实做好工厂防汛防台工作,强化工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对台风、暴雨等灾害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暴雨等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工厂安全防汛和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防汛防台工作要求,结合我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防汛防台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1、传达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精神,召开防汛防台工作动员大会。

    2、整体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防汛防台的监督、指挥、协调工作。

    3、严格按照《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规定的“四级”响应要求,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4、组织、指挥人员安全转移。

    5、指挥抢险队伍,进行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6、决定防汛、防台抢险的其它重要事项。

    在防汛防台期间,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信息畅通、设备完好,应急人员、设施设备及物资落实到位。

    (三)成立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下设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具体实施应急抢险工作。

    二、建立防汛防台“四级”响应机制

    (一)11级蓝色预警机制

    1、工厂分管领导到岗,落实24小时值班,当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特别对棚、顶、线、导向牌,加强监视,确保各项工作运行正常

    2、确保排水畅通,做好信息反馈报告。

    3、棚、顶、线、导向牌,必要时采取防御措施。

    (二)11级黄色预警机制

    1、工厂主要行政负责人到岗,落实24小时值班,加强巡查,掌握汛情,组织应急抢险。

    2、调配力量,落实人员及责任,做好疏排工作。

    3、加固棚、顶,检查安全用电,必要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

    4、确保通信畅通,掌握汛情,实行“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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