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月活动总结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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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1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力度,各学校开展了“扶贫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活动。
各班班主任以宣讲形式,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扶贫、帮扶内容以及扶贫政策的知识等,大力宣传扶贫政策的重大意义,要求学生们树立劳动光荣、脱贫光荣和勤劳光荣的理念;引导学生们学会感恩,感谢国家,感谢党和政府。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个学生,全面提升知晓率。
扶贫助学,表达的是一种殷切关爱的情感。知识改变命运,爱心成就未来。
孩子们听的很入神,幼小的心灵已经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祖国的强大。同时表示,要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学好本领,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学校将宣传材料张贴在校门口,提高家长们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增强社会对教育扶贫的获得感。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人间。同一片蓝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孩子们小小年纪也明白这一道理。他们用手中的画笔描绘最美的心灵,用手抄报的形式积极宣传教育扶贫政策!
雨露滋润,爱心传递。资助工作是一项持续长期的工作,只有让政策深入人心,工作才会做到位,才能直接精准的帮到贫困家庭,帮助贫困儿童完成学业。八湖镇中心小学此次“扶贫资助政策”宣传班会,将国家对青少年的爱心传递、散播,给孩子们上了一堂感恩课,对于孩子的成长具有深远意义。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2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周活动总结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教助中心〔〕号》,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体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我班进行了主题班会的宣传。
1、 主题:筑梦、成长、感恩与奉献。
二、确定活动目标此次活动,是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提高资助政策知晓率,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进行班级演讲。
利用主题班会,以筑梦、成长、感恩、奉献为主题进行演讲,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周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知识普及环节。
结合国家补贴政策,在班上开展补贴政策宣传专题班会,提高学生对补贴政策的了解。
模拟学校播音站,让小播音员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宣读资助政策。
微信**资助政策。
四、活动成效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注国家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得到了全校师生及家长的一致的好评,大家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3
爱国诚信资助活动总结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人们对于个人的爱国意识和诚信意识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为了进一步培养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诚信观念,我校于今年举行了爱国诚信资助活动。此次活动的开展深受全校师生的欢迎和支持,参与人数众多、形式多样、效果显著,为校园文化建设增添了浓厚的爱国氛围。
此次活动的主题为“爱国诚信,奋斗共赢”。通过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爱国主义观念和诚信观念,培养他们做一个有责任感、有担当、有爱心的时代新人。为了使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活动方案和举措。
首先,在校园内张贴了大量展示国家历史、文化、风貌的画展、图片和常年展览,通过这些图片,引导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传统文化的尊重。同时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讲座、座谈会,邀请社会上的专家学者来校园宣讲爱国情怀和诚信意义,使广大学生对于爱国主义和诚信观念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此外,还结合学校的特点,开展了系列的主题活动,如国旗下讲话比赛、爱国歌曲演唱比赛等,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其次,我们还通过教师的引导和学生自主组织,开展了走进社区的爱国义务劳动活动,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学生们积极参与社区的环境整治、老人看护、义务植树等活动,通过实际行动践行爱国的诚信精神。这些活动不仅让孩子们更加深入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需求,还让他们学会捧着一颗感恩的心,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
此外,我们还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了学生爱国诚信意识的宣传工作。制作了海报、横幅,设计了校训标语,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校报等形式,让爱国诚信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的心中。同时,还通过抖音等新媒体手段,让学生们在平台上发布自己的爱国诚信故事,激发他们融入爱国潮流、传递正能量的积极性。这些工作的开展,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了爱国诚信观念,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通过整个爱国诚信资助活动,不仅深化了学生对爱国主义思想和诚信观念的理解和认同,更让整个校园充满了浓厚的爱国氛围。活动的顺利开展,得益于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在活动中,学生们展示出了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和信念。同时,学生们也从活动中获得了很多自我发展的机会,拓宽了自己的眼界,提高了自身素质。
总之,此次爱国诚信资助活动为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加深了学生对爱国主义和诚信观念的了解和认同。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活动,学生们将能够更好地实践爱国诚信的理念,做一个有责任感和担当的时代新人。同时,我们也希望此次活动的成功经验能够得到借鉴和推广,为其他学校开展类似的活动提供一些参考。让我们携手共进,培养更多的爱国诚信新生力量,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4
青州市朱良学校小学部
2016-9-23
虽然调查显示我们的创意计划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各种如“漂亮女生”和“碧芝”等连锁饰品店在不久的将来将对我们的创意小屋会产生很大的威胁。
尽管售价不菲,但仍没挡住喜欢它的人来来往往。这里有营业员们向顾客们示范着制作各种风格迥异的饰品,许多顾客也是学得不亦乐乎。在现场,有上班族精心挑选成品,一位细心的小女孩正在认真计算材料和**,准备自己的原材料。
可以想见,用原来稀有的原材料,再加上制作的匠心独运,每一件产品都一定是独一无二的。而这也许正是自己制造所能带来最大的快乐吧。
手工艺品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们种类繁多,方法新颖,生产简单。他们深受学生和朋友的喜爱。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是追求新奇和时尚。追求个性、表达自我的消费倾向
购物行为有很强的色彩感,相比男生热衷网络游戏,极限运动、手工艺品更受女生喜欢。
中式珠宝风格绝对不拒绝使用金属,而且珠子的种类也更加多样化。 五光十色的水晶珠、仿古雅致的嵌丝珐琅珠、充满贵族气息的景泰蓝珠、粗糙前卫的金属字母珠片的材质也多种多样。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在上海, 随着轨道交通的发展,地铁商铺应运而生,并且在重要的商业圈已经形成一定的气候,投资经营地铁商铺逐渐成为一大热门。在人民广场地下“的美”购物中心,有一家diy自制饰品店---“碧芝自制饰品店”。根据青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使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有关科室主任、老师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为了使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确保宣传工作能够有效、顺利地开展,特制定了活动方案。
二、宣传内容
(一)大学生的消费购买能力分析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发放宣传资料,人手一份
我校共发放1300多份宣传资料,确保学生、老师人手一份。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青州市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保证人人知晓资助政策,了解资助政策。
diy手工艺品消费量调查
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从小学、中学到大学,我们的知识总是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缺乏商业统计、会计、财务管理、税务等方面的知识;也不能准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创造力,缺乏个性化的信息传递。缺乏对目标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了解,分析所用数据经不起推敲,不具说服力。所有这些都反映了创业知识的缺乏;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
学校在公告栏和校门口张贴宣传政策,并召开了班上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班会。举行了一“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讲话,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有效实施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
即使你买手工艺品送给你的朋友,这也是一个意义非凡的伟大礼物。而这一份礼物于在工艺品店买的现成的礼品相比,就有价值意义,虽然它的成本比较低但它毕竟它是你花心血花时间去完成的。就像现在最流行的针织围巾,为何会如此深得人心,更有人称它为温暖牌绝大部分多是因为这个原因哦。
而且还能锻炼你的动手能力,不仅实用,还有很大的装饰功能哦。
据调查,大学生对此类消费的态度是:手工艺制品消费比“负债”消费更得人心。
青州市朱良学校小学部
2016-9-23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5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重要思想、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20,《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师范生免费教育
从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1. 享受条件
年开始,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年起,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2. 履行义务
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3.优惠政策
①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②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岗位,确保每一个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提供便利的入学条件,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 申请金额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 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6.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年8月份以前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以及毕业后到最终还款前的利息,一半由财政负担,一半由学生本人负担。
7.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还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目前,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办法。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⑥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年确定,最长不超过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八、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从年起,在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县以下)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详细情况,请学生向所在学校咨询。
九、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1. 活动管理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2.时间安排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劳动报酬
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4.权益保护
学生在开始勤工助学活动前应当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生在进行校内勤工助学前,应当与学校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学生在进行校外勤工助学前,应当与代表学校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十、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 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2. 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3.“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使用说明
本简介附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简称《调查表》),一式两份。《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向学校提交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向学校或经办银行提交另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6
广西工业大学第二学年活动总结
一活动主题:
资助政策,助我飞翔。
二活动目的: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与学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助学贷款的知识,也让同学们熟悉各项资助政策的申请条件与流程,机自z103, 机自z104班共同开展了本次宣传会。
三活动形式
采取班主任对资助政策知识的讲解与同学们的知识竞答相结合的主题班会的形式,
四活动流程
1、 班主任对资助政策知识的讲解。
2学生对资助政策相关知识的竞争与解答。
五活动总结
本次资助政策宣讲主题班会在老师的指导与同学们的积极配合下、同时在一个良好、活跃的气氛下顺利进行,并取得一个良好的宣传和学习效果。通过本研究,学生对资助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贫困生的相关条件和申请流程。
2我们对各种奖学金的申请过程、奖励对象和条件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3、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和条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对贷款利率及还贷注意事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4我们对毕业生学费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有了比较具体的研究和认识。
5对应征入伍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也有一定的了解。
以上是本次宣传月的总结和总结。
机自z103班机自z104班
2012年4月10号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7
3月31日下午,我校暨励志模范、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表彰会在仙林校区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朱庆葆出席大会并讲话.党委学工部、教务处有关负责同志,各院系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党委学工部副部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王洪涛主持.
教务处副处长王唯宣读了“关于授予张新林等21名同学20xx-20xx年度南京大学‘励志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和“关于表彰20xx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为21名励志模范和33名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颁发了证书和奖品.来自历史学系的钟丽雯同学作为获表彰学生代表上台发言.
王洪涛副部长就我校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做了总结报告.他从资助机构建设、资助政策落实、资助体系完善、资助信息管理以及资助育人开展等方面做了介绍,总结回顾了过去一年我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实施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并强调了要让南京大学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能够“安心学习、快乐生活、全面成长”的工作目标.
朱庆葆副书记在讲话中肯定了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年以来取得的成绩,并用“体系全、力度大、渠道宽、效果佳”点评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特点.他勉励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把艰难困苦的经历视为一种财富,在逆境中磨砺和锻炼自己,争取做到“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未来.朱庆葆副书记号召同学们向获得表彰的同学学习,学习他们自强不息的信念和励志前行的态度,发奋图强,立志成材,努力提高各方面素质,不辜负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殷切希望,用青春和聪明才智回报社会.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8
受中国麦田项目总部委托,学费和生活费8550元。在各方领导和全体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活动圆满成功,总部也对活动给予高度赞扬。
活动覆盖了古丈县、保靖县,其中,梅龙、坪坝、别尔、山枣等地近50所学校。由于支付金额大、孩子数量多、分布极为分散,我们为次活动做了很长时间的准备。
第一阶段(4月1日至27日)是对数据进行整理核检查。
第二阶段(25日至28日),招募志愿者为志愿者购买旅行保险。
第三阶段(29期),志愿者分为小组,并进行分布式过程培训。
第四阶段(30天),在火车站领取货款后,他们分组去学校支付补贴。
此次活动之所以能取得较大成功,主要得益于准备充分。从3月底接到总部的通知将由我协会承办此次活动时,我们就开始动用所有的老“麦客”整理这500多个孩子的资料,包括制定回执单、反馈表,核对孩子的**、资料及资助金额并将资助款装入信封填写资助人信息……
下一项任务是招募志愿者,为志愿者购买保险,并分组培训志愿者。50余人,其中长沙市、社会志愿者等多人参加了活动。由于车程较远,地区偏僻,我们为每个志愿者购买了一天的旅途保险根据路途我们共分为十二个大组,每组平均四个人左右。
由老麦担任组长。为了吸取以往志愿者由于经验不足,在填表等手续上出现各种问题的教训,,因此在此次发放活动中没有出现任何金额改动、漏填等错误。在培训的同时,我们一再强调协会宗旨:
“给孩子一份关爱,给自己一份快乐”,“不拿老百姓任何东西”。在此次活动中,志愿者们很好地坚持了这一宗旨,他们有些因为晕车,一路上吐个不停,但在面对孩子和家长的那一刻,他们脸上堆满了热情的笑容,细心地与他们交流,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弟弟妹妹,带给孩子们希望的金黄色的麦服再一次给生活在贫困中的孩子们带去了温暖。有些志愿者即使又饿又渴,在面对老师们递过来的饮料时,在面对老师家长的邀请吃饭时谨记麦田的宗旨,委婉果断地拒绝了他们的好意,我们的志愿者再一次在百姓心中留下了美好的印象。
有些组从早上六点到火车站集合一直到晚上近十点才返回学校,但他们脸上没有任何倦意和怨言,反而堆满了作为一个志愿者作为一个麦客的自豪的微笑,并坦言希望成为麦田固定的一份子,为更多孩子带去希望。这就是我们麦田的精神!
当然,我们的活动难免存在不足。首先表现在对志愿者的了解不够,没考虑到他们是否晕车,以致有些晕车的志愿者被安排到往返有**小时车程的学校,他们在车上吐了几个小时,疲惫不堪。
其次就是没有安排好时间与学校沟通好,因为我们发放资助款的时间安排在4月的最后一天,有些学校已经放假,只好临时把孩子从家中召回,从而耽搁了时间;此外,一些小麦事务负责人和受资助的孩子们在清晨已经等了我们的志愿者几个小时,我们实在不忍心看到
虽然每学期都有被资助,在这505个孩子中,有20多个孩子因各种原因导致辍学或转学或生病在家,从而我们的资助款没有发放出去,针对这些,我们第五阶段要做的工作就是由助学部整理好这些孩子的资料,核对金额,尽量与这些孩子取得联系,让辍学的孩子重返校园,把转学孩子的资助款送达他们转读的学校;对于由于其他原因而没有获得补贴的孩子,我们将在下次付款时补足这笔钱。同时,我们将根据拍摄的孩子的**,进一步完善孩子的资料,断绝冒领的现象。我们将及时总结本次活动的经验教训,期待着在下一期的发布中改进细节,取得更大进展。